【微博@黄光裕】解读黄光裕背后的“灰色阶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5:22:47



  编者按 用“人民微博”,随时随地做主播!“微闻联博”(暂定名)每日一期,让您轻松获取“脖子们”(微博网友的昵称)对热点事件的最新酷评,简约不简单,一句永流传!查看详细或参与互动,请先登录或注册!


  “一审获刑14年 罚金为新中国成立来最高金额”

  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没收财产2亿,其中罚金为新中国成立来最高金额
           ——人民微博上海网友[rgnh]    

    黄光裕被判14年,或交10亿元罚款,上诉是否还有余地?
           ——人民微博广东网友[全景巨潮]  

  #黄光裕#黄光裕获刑14年罚没8亿,又一个本土大企业出事了,这是为何我国很少的国际性大企业的原因。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天白2010]  

  黄光裕#还是有点脚跟啊!才判14年。相信很快又可以看到阿裕活跃在社会大舞台了。
           ——人民微博广东网友[风雨同途] 



    “法不容情 钱不是万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对黄光裕进行的判决,恰恰是要他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人民微博辽宁网友[冬季怕热]

  从中国首富到囚犯,黄光裕被判14年刑期让我看到了希望:钱不是万能的。!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想像飞飞] 
          
  仍然拥有几十亿资金的国美实际掌控人黄光裕会是怎么样的服刑过程?那些狱警会不会被国美人搞定?我们很担心金钱会毁了法律和良心。
           ——人民微博上海网友[上海大哥]

  #黄光裕#黄光裕不管怎么样是个人物,还是毕竟为社会做了很多贡献的。不过实在是没办法法不容情。。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paopaodu]

  黄光裕#每个人都应当为他做过的事负责,无论你是达官亦或贵人,这才是一个法制健全国家的标志。
           ——人民微博山东网友[挂职看微]


    “黄光裕背后的‘灰色阶层’”

  黄光裕三罪并罚获刑14年,罚金6亿没收财产2亿。国家财政似乎得到了不少好处,可似乎有不少官员应追究而没有被追究。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周蓬安]

  #两会#“像黄光裕,在案发之前,大家都以为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后来大家才知道,他竟然还把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拉下了水,他们所造成的危害要更大、更隐蔽。我对这种"灰色阶层"现象也更加担心。”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不想喊叫]
          
  黄光裕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媒体称之“失踪”后,舆论和公众的第一反应就是“黄光裕得罪谁了?”其实真正给黄光裕带来牢狱之灾的正是他本人。--凤凰网摘来的两句话,有点断章取义。我则更愿意相信他是得罪了谁。起码一个成功的商人应该等于半个政客!审时度势是最基本的原则。
           ——人民微博安徽网友[一航孤帆]

  黄光裕案就像之前大多数的企业家犯罪一样,从充满杀气的给人以无限想象空间的指控开始,以一个人尽皆知的商场潜规则行为悄然落幕,在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权力纠葛? ―― 屈丽丽 《黄光裕案:真实罪证的隐形链条》
           ——人民微博山东网友[桂公公]

  黄光裕被判刑了、郑少基被抓了、许宗衡也被双规了、、、、、、相信,还会有很多很多,是他们太贪了吗?也许吧!其实,从另一个角度讲,他们真的也很可怜,他们是时代的产物,是制度的牺牲品。这难道不该反思吗?
           ——人民微博广东网友[醒醒喽]

  黄光裕倒下并不意味着权钱交易垮台。一个企业家倒下,数名高官被刑。由企业家缔造的中国家电营销帝国仍然存在,而企业家背后所折射的官商结合、权钱交易曝光。前者显示了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良型变迁,而后者则提醒我们,中国商业土壤中的钱权交易劣根性仍未有根本性扭转。
           ——人民微博上海网友[云耕未]
          


    “制度漏洞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黄光裕?记得有个银行家曾经说过一句话“当我在创业是你们说我是强盗、当我企业在成长时你们说我是投资者、当我的事业有所成就时你们才说我是一个‘银行家’”。社会就这样。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oula]

  黄光裕#黄光裕现象,不知道能不能给我们什么启示。民众并不仇视富人,而痛恨的是哪些不地道、不光明的致富手段,是哪些为富不仁甚至放肆癫狂,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的狂人。仇视富人,莫如反思我们的规则。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也者之乎]
          
  黄光裕是倒霉的,同时也是幸运的,倒霉在于其成了替罪羊,幸运在于其所牵涉的人太多,罚金带没收资产共计8亿,加上打点费用以及额外开支,已经将其大半私人财产拿尽,而14年明显属于不轻不重的判决,制度给于漏洞让他钻,出了问题他负责,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韩令国]

    黄光裕#黄光裕倒了,一株毒草被铲除,也仅仅就是这一株!人民为此值得庆祝吗?不是的。因为人民是生活在这毒草原中间的,他们身边长了多少株生命力顽强毒草心理最有数。黄光裕倒了也就是个黄光裕,不值得高兴!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贱民不贱]

    应该建立一种民营企业家警示机制。有了小违法要多提醒。否则,会有更多的黄光裕、兰士立垮掉。可惜!
           ——人民微博北京网友[叶青.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