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标:赵作海冤案:未完成的救赎(南方都市报 2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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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冤案:未完成的救赎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1813   版次:TM01   版名:南方评论 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5-16
作者:宋志标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就赵作海案连续几日更新博文。看得出,这位有着极高声誉的法学家无意再去分析冤案的法理。言辞之间,失望与愤懑并存。确实,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多篇旧文,述及的都是冤案中必不可少的刑讯逼供、嫌疑人权利被剥夺、政法委协调办案等要素。这些写于十多年前的文章至今适用,这说明中国式冤案的机理重复作恶,法治设想并无超越现实。

    泪流满面的赵作海 新京报供图

    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就赵作海案连续几日更新博文。看得出,这位有着极高声誉的法学家无意再去分析冤案的法理。言辞之间,失望与愤懑并存。确实,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多篇旧文,述及的都是冤案中必不可少的刑讯逼供、嫌疑人权利被剥夺、政法委协调办案等要素。这些写于十多年前的文章至今适用,这说明中国式冤案的机理重复作恶,法治设想并无超越现实。

    不过,像贺卫方这样敢于挺身斥责的法学教授并不多。目之所及,国内法学界和司法界这次整体失语,对冤案昭雪的谴责主要由评论者在大众媒体上集体完成。而经过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冤案的“训练”,舆论早已洞察了司法制度的弊病。赵作海案甫一曝光,几乎用不着任何启蒙,大众就明了冤案的因果关系。对问题的议论汗牛充栋,唯独在方法论上徘徊不前。

    建设性的意见一点也不复杂。中国式冤案陈因相袭,若要尽可能地防止它们一再重演,对策无非是被一再重申的那些:比如,确保律师不受干扰地工作,削弱公安局过度膨胀的侦查权力,对刑逼求取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尤其是司法独立性的改革,解放公检法的职权,并使之相互钳制。可以说,诸如此类的策论已经很清楚,关键在于是否有决心实施。

    对此,舆论的表现要么避开不谈,要么顾左右而言他。因此,很容易看到,舆论在为冤案提供解决路径上颇有忌讳。仿佛有一堵无形的墙,阻隔在问题与办法之间。说也说不得,说也说不爽利。尽管有委婉的建言,也仅仅是点到为止。例如,北京学者秋风就建议由法院院长担任政法委书记,或者由独立中立的第三方担任(《南方都市报》5月12日《把颠倒的司法权威正过来》)。秋风未提及的是,假如一统司法过程的法院枉法,检察院是否敢抗辩呢?关于这些相似的疑虑,没人给出确实回答。又要洗清冤案,又要维持现状不变,导致语塞。一方面是冤案的问题论述很多,另一方面是对制约方法的论述期期艾艾。舆情在中国式冤案的表达中异常纠结。

    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可是,制度上的订正被视为最有效,同时也是最难办的。所有的冤案都有白纸黑字的判决书写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八个字同样可以用来形容冤案的原理,可谁来执行呢?似乎没有人对这个核心问题负责。舆论心知肚明,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照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等人,以及赵作海冤案中对司法人员模糊问责,此种无力感太强烈。

    控诉,人们对重叠循环的冤案只剩下控诉了。评论人士马青的看法是:“控诉应该是最糟糕的一个角度,很容易就把生命内在冲突的成分给忽略了,简化为人与环境的冲突,有一部分要算是栽赃。但也许控诉是最有号召力与感染力的,这是多么不诚恳。”显然,如果有更多的质询角度可以自由突进,供应有力的启示与作为,人与环境的冲突才不会成为无谓的牺牲品。

    贺卫方教授曾就聂树斌冤案向河北省高院院长写了公开信,敦促正视错误,及早对冤案展开调查。可这一拖就是五年。所以,可以想见法学教授面对赵作海事件的失望。那么,除了控诉,是否再无观察中国式冤案的角度?换言之,当颠倒的司法权威少有正面回应,救赎冤案的动力是否必然消灭?冤案究竟有没有改变什么?

    正面抨击冤案背后的司法弊端,这属于常见的宏观叙事。一个冤案就有一次刑讯逼供的记录。所有冤案加在一起,确凿无疑地证明了酷刑的存在,以及酷刑在约束废弛之后的放纵与恶果。每一起冤案就是酷刑的证据,它们直接指控侦查权在失控后极端状况。当大众认为一次次的冤案并没有鞭策司法进步的时候,它们实际上在国内国际上留下了酷刑的污点,这绝非无所谓。

    在目前情境下,正如舆论在谈论时所欲言又止的部分,收复司法的程序正义难度很大,无法朝夕达成。但这并不妨碍通过某些技术上的调整来争取时间,增加冤案被发现的可能性。美国死刑宣判到执行,一般会有长达10年的间隔期。中国式的冤案加重了人们对死刑的疑虑,因为死刑制度的瑕疵被它们证实了。聂树斌案就属于这样,它暴露出有瑕疵的死刑制度有多么疯狂与不理智。

    中国式冤案以悲壮的情景证明了少杀慎杀的必要,甚至应当成为紧迫的司法目标。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发回重审和改判死缓的占到三分之一,引发刑事司法全局改革。如果不是判死缓,赵作海翻案是不可想象的。聂树斌与他构成了刺目的对比。如果偶然性成为揭露中国式冤案的前提,时间是站在死刑这边,还是站在受冤者那边就是至关重要的。

    这不仅是逻辑上推导出来的,这是缓慢转向的转型。中国式冤案不断证明许多司法实际的政治不正确,比如警察实施刑讯逼供,根据今年6月1日生效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即可开除。此外,在死刑的存废争论中,冤案为死刑反对者提供了无可辩驳的佐证。当然,这不是说冤案越多越好,更不是赞成赵作海们都去牺牲掉。而是说,即便冤案未被彻底遏止,他们仍有价值。

    希望赵作海是最后一个冤屈坐监的,至此之后,所有冤案就此终结。可这是美好愿望。《新京报》5月13日刊载,当年主持赵作海案的政法委书记王师灿已退休,现居美国。他说找不到会议纪要了。他也不是学法律出身,学的是煤矿和矿山机电。现任政法委书记则否认政法委对赵作海案施压。由此可见,再怎么悲观,舆论仍要保持追问的态势,犬儒意味着放弃。

    赵作海在13日接到了65万元的赔偿补助金,事件转入问责和惩罚阶段。冤案的幕后推手试图卸责躲避,这是他们的应急本能。他们虽未退去,但他们从此有了忌惮。谁也不知道,舆论会否在新的冤案中与他们狭路相逢。无可置疑的是,在如何看待他人生命的问题上,民众和这些人远未达成一致。民众是冤案的受害者,为延续未竟的救赎,只能让自己变得更有韧性。

    南都评论记者 宋志标 http://gcontent.nddaily.com/2/21/2217ad1dd50c1017/Blog/d9b/ae1d00.html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10-05/16/node_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