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巩献田被校党委要求退出反物权法签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55:47
记者燕明报导)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星期五审议和讨论《物权法》草案。香港的《东方日报》报导说,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多次被校党委要求退出反对《物权法》的签名活动。但是巩献田对本台记者否认了这个说法。
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星期五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讨论。与此同时,反对派正在被销音。香港《东方日报》星期四访问了被认为是反对立法派的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巩献田说,在他就物权法致信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并参加七百多名学者、官员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反对物权法公开信签名后,北京大学党委多次要求他退出组织签名活动,大陆传媒也被禁止报导他们的观点。本台星期五拨通了巩献田办公室的电话---
记者:请问是巩献田教授。
巩献田:我就是。
记者:您接受采访吗?
巩献田:我不接受电话采访,有机会当面采访吧。
记者:北大党委是不是要求您退出组织签名?
巩献田:没有这样的事。
记者:应该怎么表述?
巩献田:没有这样的事。
记者:中国传媒没有报导您们的观点,您是怎么看的?
巩献田:这是不正常的。
记者:(您说物权法)这是一部富了贪官……
巩献田:这是刘国光说,他是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约顾问,二零零五年被评为四个对国家有杰出贡献的经济学家之一的刘国光说的,物权法富了贪官。
本台随后致电香港《东方日报》编采部询问到有关“巩献田被北大党委要求退组织签名活动”报导是否准确,一位姓李的编采人员表示,这则新闻由该报驻京记者发回,内容属实,对于巩献田的有关否认他不予置评。
《物权法》起草工作始于一九九三年,后引起全民大讨论,当年八月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发表公开信,认为《物权法》草案违反宪法,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进行了六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一月十二日将《物权法》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研读、讨论。
对于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及这一草案引发的争论,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评论认为---
胡星斗:物权法如能通过应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它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基本法律,为保护私有产权,当然也包括保护国有财产,在这方面奠定一个基础。
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产权制度,如果没有对私有产权的保护,那么我们的市场经济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如果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以国有为主,由政府管理财富为主的,那么这就是一个畸形的市场经济,肯定是腐败的、特权横行的市场经济。
中国目前是存在国有财产流失、腐败、两极分化的问题,但普通老百姓把这些归咎于市场经济,私有产权制度,因此很多人反对物权法的出台。即使这两天也有人打电话给我表示这个国家没有希望,物权法要通过了。我说,他们可能搞混淆了,保护私有财产与要扼制国有财产被瓜分这两者是两回事,一个健康的法制社会它应当保护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