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的外伤 马英九的内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57:54

王清峰的外伤 马英九的内伤

2010-03-16 0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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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当局法务部门负责人王清峰,因为坚持不执行死刑,主张废除死刑,与岛内社会氛围有所违逆,被迫闪电去职。王清峰事件突显的官场乖离现象,不容忽视。

 

    政治即是管理众人之事的艺术。如果管理众人之事,像在开善堂做慈善事业,或者根本就把公众治理搞得像是庙宇,当成一种宗教信仰在运作,那就不叫管理众人之事了,公部门也不能视之为公部门了,应该改名为庙宇,或者教会,才名副其实。

 

    公部门管理众人之事,有三项基本要务:一是在运用公权力,维持社会公义,让社会正义得以彰显,不致产生弱肉强食,以众暴寡的场面。二是创造社会的有形与无形利益,而且应该致力于利益「极大化」,让天下苍生赖以延续生命,提升生活质量。三是制定一套和平理性、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规则,使得公部门协助创造的社会利益得以让社会全体成均沾共享。

 

简而言之,公部门最主要的存在价值,是在追求三个崇高的价值指针:一是维持社会公义,二是创造社会利益,三是公平分配利益。这也是为政者该做的三件基本工作。

 

    如按上述阐述,法务部门扮演的角色,自然必须要以公权力去维持社会公义,让社会能在有条不紊的情况下,正常运转。这是法务部门首长责无旁贷的工作。王清峰既然是台湾当局法务部门首长,她当然必须站在「公利」的立场,抛开她自身的宗教思维,依法执行职务。套一句台湾公务员常说的话:「依法行政」。如今,死刑在台湾尚未废除,是法定的科刑项目,牢里尚有不少死刑犯,王清峰焉可推托,拒不执行死刑?连法务部门首长都不执法,自然会有太阿倒持之讥了。

 

    王清峰的迷思,是她把自己的公务角色与自己的理想主义,混为一谈;她的理想主义,干扰了她的政治生活,她的理想主义,形成她政治生活道路上的「路障」,让自己过不了这一关卡。她主观上认定,感化可以取代死刑,然而,王清峰不能漠视她是台湾职司风宪的法务部门首长,不是一位道德家或者宗教家,也不是一位公益机构的负责人,她肩负着执行公权力的重责大任,肩负着维持社会公义,执行公权力的艰巨使命。

 

    再其次,台湾不是一天到晚标榜「民主政治」吗?何谓「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不就是西方国家讲求的那套责任政治吗?如依这套责任政治的标准去论究,那么王清峰的角色,既是台湾当局「内阁」成员之一,她就应当向这个「内阁团队」的领头羊吴敦义负责。她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都必须与这个「内阁团队」的精神相符合,不能有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个人言行。易言之,除非「废除死刑」是吴敦义内合的政策,或者至少是吴内阁的基本共识,这个政策或者共识,才适宜端上台面,而不应由王清峰径行「个人表演」。

 

    王清峰个人多年致力于废除死刑,这是她个人的理想志业,这与吴敦义内阁扯不上一点干系,王清峰实不宜因为自己有志于废除死刑,就将整个内阁团队拖下水。何况,开放社会的任何一个重大议题,首长焉能以英雄主义的表达方式,作合乎自己主观好恶的片面决定呢?除非,马英九最初在与前任阁揆刘兆玄、现任阁揆吴敦义商议内阁名单时,就已经认同甚或默许王清峰的各种理念,包括她的废除死刑主张。显然,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废除死刑尚未形成马英九当局的政策主张与共识。

 

    然而,王清峰之所以会走上这样一条官场错乱的道路,马英九当局也不是没有责任的。纵使这次事件的矛头不会对准马英九,马英九也未必就能侥幸置身事外。王清峰发生任何不遵循政治常规,率性发挥个人意志的作法,马英九固然没有直接责任,但必然一定程度挫伤马英九团队的威信。职是观之,这次事件,王清峰是表面上的受伤者,而深层内里的受伤者,何尝不又是马英九!在台湾当局民调指数低迷的今天,王清峰事件会不会让那尚未触底的民调数字,更为低荡?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