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年内择机实施 贷款高速公路养路费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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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日前发布报告称,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同时停收,但一些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不一定会取消收费。
财政部3月5日在《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透露,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
报告提到,2007年中国将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当天表示,按照方案设计,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同时停收。“但有些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一定会取消。”“费改税”之后,居民的整体负担将基本持平。“个人之间会有差异,开车少的人会觉得负担轻了,开车多的人可能就觉得负担重了。”
靳东升解释说,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中国2001年拟定的燃油税改革方案现在面临较大调整,马上出台条件还不成熟,至于年内是否肯定会开征,靳东升称不方便下结论,开征要等待合适的时机。他表示,由于燃油税开征将导致汽油、柴油价格的上涨,因此推行改革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等。“前三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靳东升表示。
据了解,中国早在1994年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到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有内业人士即指出,征收燃油税的问题之所以研究了十多年还在研究,既不是难在国际油价的高低上,也不难在具体的征收细节上,而是难在背后的部门既得利益上。
养路费一旦被取消,意味着交通部门利益的巨大损失:每年上千亿的交通收费权不再,全国数十万的征费人员将面临转岗下岗,从当官的“大盖帽”变成了辛苦的“筑路工”,当然问题就难以处理了。
故有分析认为,所以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燃油税还是让有关部门权衡利弊再实施为好,一味地强调燃油税的好处,逼着它仓促出台,恐怕新的税要收,旧的费也没有废除,中国的消费者更加难以得到实惠了。而此次靳东升称“有些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一定会取消”的话外音是,中国相当部分的高速公路依然会收取“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