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知肚明的潜规则?河北灵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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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
2010年05月05日 07:12:19  来源: 新京报




被关押约5个月后,宋书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去年10月29日被释放。



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一直实名举报公安局拘留证造假。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

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房间内油漆未干,味道刺鼻,眼睛也火辣辣疼。楼道里堆满杂物,外墙在施工,机器轰鸣。

宋书春等人住进来几天后,其他人走了,只剩了他一个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宋书春开始焦躁不安,“一宿一宿地睡不着”。头一阵一阵疼的时候,他会拿脑袋撞墙,“当时连死的心都有,觉得这样下去,不死也得疯掉”。

这是河北石家庄灵寿县看守所,时间为2009年5月。

宋书春说,办案民警曾告诉他,交两万元取保候审,案子就可以“活办”。

认为自己没有罪,宋书春拒绝交保释金,他说也没有钱。

宋书春从看守所民警处得知,看守所将于7月10日正式启用,启用前,省、市两级司法机关领导都会进行检查。

他心生一计,等着这些领导来视察的时候,“我就大声喊冤”。

村民纠纷6人被拘

因为土地纠纷,村民发生争执。一个半月后,6村民被抓,公安局长指示“严办”

宋书春的故事,始于一场分地的纠纷。

他是灵寿县南寨乡秋山村人。村里曾承包给村民张增福一百亩地,合同到期后,2009年,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地收回,分配到户。

张增福拒绝交回土地,并在该地块栽上了杨树苗。

去年4月1日,村干部张云良等人挨家挨户通知,要每户出代表,到张增福承包的地块去分地。

宋书春等一百多名村民到达后,发现张增福和儿子张新开等带着亲戚朋友,持铁锹、刀斧和棍棒严阵以待。协商未果后,村干部令村民量土地、拔杨树苗。

双方迅速起了冲突,推搡中,张新开的脑袋被人砸了一棍子,伤处流血,张家随即报警。灵寿县公安局民警至现场后,带走张增福、张新开做讯问笔录,当天,灵寿县公安局成立“故意伤害与毁财案”专案组进行调查。

一个半月后,5月18日夜,熟睡中的宋书春、张云良、张相国等6人,被民警带至灵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次日,6人收到了县公安局签发的刑事拘留证,宋书春涉嫌故意伤害罪,张云良等5名村民代表则涉嫌毁财罪。

宋书春至今坚称自己未打人,“我太冤枉了。分地时,我正在丈量土地,离张云良和张增福都有很远的距离,他们怎么争起来的,谁打谁,我都没看清。”宋书春说,当时大家都拔树苗,他也拔了。

专案组办案民警受访时说,其实并无足够证据证明是宋书春打的人,只有张家人的指认。而拔树的村民太多,100多户参与其中,局里抓了组织者张云良等村干部,以及村民宋书春等。

这名民警回忆,在案件讨论会上,局长张庆华表态:“必须严办”,并提出不管够不够条件,几个组织者必须刑拘。

被抓后的次日,村干部张合社与张云良各缴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宋书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等4人拒绝认罪,也不愿交保证金,随后被送往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据介绍,当时灵寿县新看守所正在修建中,按规定,尚未启用的看守所不能羁押疑犯,因此灵寿县所有刑拘人员都送到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