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被“免职”的干部怎么又“提拔”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10:17:48
奇!被“免职”的干部怎么又“提拔”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彭水诗案”事发地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去年12月被免职后,在今年2月14日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县长周伟今年2月2日当选为该县县委副书记。
看了这样的新闻不知曾经关注过“彭水诗案”的广大群众的心情如何?更不知曾经因为一首“打油诗”被无缘无故地关押了29天后获得“取保候审”, 又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无罪释放,并获得了国家赔偿的秦中飞会是一个怎样的心情?
众所周知,秦中飞案件的胜利,应该是在舆论极度关注的情况下所取得的。而事隔两三个月,一手操纵了“彭水诗案”的幕后指使者,居然重新获得了“官帽”:今年2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蓝庆华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今年2月2日,彭水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会议上,县长周伟还当选为县委副书记。尽管此前,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重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重庆市人大代表孙健递交关于对“彭水诗案”进行行政问责并设置相应预防措施的提案。提案说,如此重大违宪和侵犯人权的事件,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和司法的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提案建议对此事进行行政问责,要对相关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追究,而不是异地调动或者一赔了事。
由上观之,迫于舆论压力而草草了结的“彭水诗案”并没有给公众一个圆满的答复。从中央到地方,曾经三令五申,严禁“带病提拔”干部和干部干部“带病上岗”。不知滥用公权,严重干扰司法公正的“彭水诗案”幕后指使者,算不算“带病”之人,如果这样劣迹斑斑的人都可以异地调动甚至“提拔”,于法理何容。如果干部“免职”以后,换个地方还可以重新任职或者提拔,那这样的“免职”对犯了错的干部又有什么警戒作用呢?
我们知道,干部提拔必须走严格的包括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个环节在内的组织程序,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知重庆市政府和彭水县人大关于干部任免的决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我们还知道,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强化监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知重新市政府和彭水县人大关于干部任免的决定是否有人监督,会否有人追究?
中央要求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舆论监督”。但是“舆论监督”毕竟是“事后监督”的多。而这种监督形式毕竟没有法律效应,离开了“权力”保护的监督,能和“权力”去抗衡吗?“胳膊”真的能拗得过“大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