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荣:美国2009年个人收入及纳税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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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9年个人收入及纳税综述

作者:刘植荣  LIU Zhirong

美国白宫2010年4月15日公示奥巴马总统的个税申报表标志着美国2009年度个税申报工作结束。近日,有媒体报道说“美国47%家庭09年无需缴税”,这是误导读者,因为这47%的家庭由于收入低,只是不交联邦个税,但仍要交联邦工资税,还有州个税、县个税和市镇个税,另外还要交纳消费税、财产税等税种。准确地说,美国几乎100%的家庭需纳税。

根据美联社2010年4月7日的报道,几乎半数的美国家庭2009年无需交纳联邦个税,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要交纳其他税,包括联邦工资税(用于社保和医保基金),汽油、民航、酒精饮料和香烟的消费税,多数人还要支付州和地方政府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和销售税。其实,美联社的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是美国税政中心(TPC)2009年6月29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根据奥巴马总统签署的美国复兴和再投资税法,估计在2009年财税年度,47%的美国纳税单位(tax unit)无需交纳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

根据美国现行税法,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12,500美元,即人均GDP的27%,不但不需要交纳2009年的联邦个税,而且还得到联邦政府的补贴。具体计算方法是:先从毛收入里减去家庭标准免税额(standard deduction)11,400美元(已婚家庭合并报税),再减去个人免税额(personal exemption)3,650美元,四个人共14,600美元,这样,纳税收入为50000-11400-14600=24,000美元。根据美国2009年已婚家庭合并报税的税级,该家庭应在税率10%的最低税级($0 – $16,700)和税率为15%的第二税级($16,701 – $67,900)纳税,纳税额为16700×10%+(24000-16700)15%=2765美元。如果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每个儿童课税扣除(child tax credit)为1000美元,这样,应纳税额还剩2765-1000×2=765美元。因为是夫妻合并报税,还有800美元的工薪课税扣除(work pay credit),这个家庭最终应纳税额为765-800=-35美元,也就是说,这个家庭不但不交纳联邦个税,政府要倒贴给这个家庭35美元。重申,这只是指联邦个税,但这个家庭仍要交纳消费税、财产税,甚至还要交纳州、县和市镇的个税。

我在《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中已经讲到,在美国,除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外,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美国个人所得税是各级政府重复计征。美国共有43个州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7个州采用比例税(2010年税率):科罗拉多州4.63%,伊利诺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马萨诸塞州5.3%,马萨诸塞州4.35%,宾夕法尼亚州3.07%,犹他州5%;34个州采用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超过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泽西州10.75%,俄勒冈州11%;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收入征税。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报告,2009年美国总税收为24016.87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20365.57亿美元,占联邦总税收的84.8%。

美国按收入多少,把从业者分为八个阶层。根据美国税收经济研究院提供的数据,2009年,收入最低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2,4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3.5%;收入倒数第二低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25,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7.1%;位于中间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40,4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1.6%;中间上面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66,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8.9%;接下来的1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00,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4.3%;再接下来的5%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41,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0.2%;然后是4%的阶层平均收入为245,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4.2%;收入最高的1%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328,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20.4%。除去1%收入最高的人,美国99%的从业者的收入平均为56,200美元,这些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79.8%。

很多人认为美国社会阶层呈“橄榄形”,实际上,根据2009年美国报税收入数据,美国社会阶层呈“倒萝卜形”。高收入群体属于极少数,收入最高1%的人的收入为132.8万美元,90%的人的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中间20%的阶层可以称作是美国的中产阶级,他们的平均收入为4.04万美元,是人均GDP的87%,略低于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08年美国135,185,230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42,270美元)。

在美国,收入越高,交纳联邦税的实际比例越高,八个阶层交纳联邦税分别占其收入的3.6%、8.7%、13.9%、17.2%、19.0%、20.4%、21.3%、22.3%;收入越高,交纳地方税的实际比例越低,但这种差别并不明显,各阶层交纳地方税的比率基本在11%左右,八个阶层交纳地方税分别占其收入的12.4%、11.8%、11.3%、11.3%、11.1%、10.8%、10.2%、8.4%。如果把联邦税和地方税合并考虑,总体上讲,收入越高,赋税越重,八个阶层交纳联邦税和地方税分别占其收入的16.0%、20.5%、25.3%、28.5%、30.2%、31.2%、31.6%、30.8%。

美国纳税人的纳税额平均占个人收入的28.6%,其中联邦税占18.0%,地方税占10.6%。1%收入最高的人的纳税额占其收入的30.8%,其他99%的人的纳税额平均占其收入的28.2%。位于中间20%的阶层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11.6%,纳税占总税收的10.2%,收入和赋税基本平衡。收入低于中间20%的阶层的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其赋税比重,而收入高于中间20%的阶层的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明显低于其赋税比重,这符合税收的富人多纳税的原则。(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i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