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镇村小项目监管平台 强化农村经济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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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镇村小项目监管平台 强化农村经济活动管理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9:49  来源:楚天风纪  点击量: 2294次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云梦县纪委、监察局

 

今年以来,云梦县围绕镇村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处置转让、固定资产采购等三类小项目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进行试点探索,着力创新监管平台,有效地规范农村经济秩序,深化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调研宣传,奠定小项目工作基础

(一)深入镇村调研,找准工作基点。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镇村公益建设项目逐年增多,资产资源出让处置愈加频繁,尤其是区位优势较强的城中、城郊村,镇中、镇郊村。同时,涉及镇村项目建设、资产资源等经济活动方面的信访问题越来越多。年初,组成由县纪委牵头,县招标中心、县财政局、县经管局等单位参与的调研专班,围绕“镇村小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这一课题,深入全县6个乡镇、12个村(社区)开展调研,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转让不公开、不民主,往往由村干部说了算;资产租赁承包结算不规范;镇村小建设项目发包暗箱操作,工程质量、资金运行监管不力;监督手段相对滞后,制度缺乏操作性和约束性。通过调研,为针对性地加强镇村小项目经济活动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定位监管目标,确立工作思路。在尊重群众民主权利的基础上,保持镇村“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收益权不变,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立足从建立监管机制着力,从搭建镇村小项目监管平台切入,将镇村公共资产出租出让、资源开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引入市场运作,置于乡镇政府监管,实行阳光运行,形成一个有组织机构作保障,有制约机制作保证,有运作平台作载体的有形市场,从源头上铲除农村经济活动中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消除思想障碍,选取试点探索。在摸索小项目管理之初,镇村干部普遍存在“三怕”思想。一怕麻烦,认为将简单的事搞复杂;二是怕影响工作,认为农村工作复杂,实行小项目管理,就会使农村经济活动中一些不宜公开的公开,反而引起不平和;三是怕削弱权力,认为将小项目纳入乡镇监管,社区、村干部的权力就会削弱。针对这些情况,县纪委选取城关镇开展试点。首先从消除思想障碍入手,宣传政策,剖析危害,让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推进小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随后,围绕确定的思路和目标,协调县招标采购中心、县财政局深入城关镇,加强硬软件建设和业务指导,协助城关镇建立小项目管理中心,完善小项目管理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操作流程,边试行,边总结,边完善。

二、规范操作程序,促进小项目有序运作

(一)界定小项目管理范围。规定镇村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处置出让、固定资产采购三类小项目纳入乡镇小项目管理中心运作,即镇村投资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20万元以下市政工程、10万元以下装修工程类项目;标的1万元以上公共资产出租出让、资源开发使用类项目;价格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采购类项目。范围之外的项目进入县招标采购中心运作。

(二)规定小项目立项程序。建立小项目立项申报制度,规定村级各类小项目立项,严格实行程序化、民主化决策。先由村委会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项目实施意向,张榜公示,根据村民反馈意见形成项目实施初步方案,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民主决策,最后形成立项报告,报小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实施。

(三)规范小项目操作流程。制定了镇村公益建设、资产出让处置、固定资产采购等操作流程。在公益建设方面,执行立项、项目审批、编制预算、发布公告、竞标人资格审核、保证金收取、招投标、确定竞标人、工程建设及廉政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审计决算、工程款拨付等12项操作程序;在资产出让处置方面,执行立项、项目审批、资产评估、发布公告、审核竞标人资格、收取保证金、组织招投标、确定竞标人、签订合同、收取出让金等10项操作程序;在固定资产采购方面,执行立项、项目审批、询价、集中采购等4项操作程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小项目有效运行

(一)建立机构保障机制。乡镇建立镇村小项目管理中心,由乡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经管站、城建所、土管所、司法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中心配备电脑、档案柜、招投标室等硬件设施,履行小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职能,做到“六统一”,即项目统一审批,信息统一发布,过程统一监督,资金统一监管,结果统一公开,资料统一备案。实施过程严把“五关”。一是立项关。审核是否经过民主决策、符合申报条件。二是预算关。组织职能部门或委托造价咨询中介组织编制预算、评估资产,确定标底价。三是竞标关。督促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村民代表、村干部参与招标评审小组,监督招投标。四是工程质量验收关。组织村民代表、技术人员参与施工质量监督及验收。五是资金拨付关。用诸多环节的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

(二)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建立了镇村小项目流程管理制度、流程公开制度,规范和公开每一项目的操作程序;建立了项目决策、项目审批、项目信息公告、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信息未公示公开的项目不准报批实施;未经资产评估、编制标底项目不准招投标;没有发布信息公告的招投标一律作废;未经招标竞价的项目不准实施;没有签订建设、廉政双合同的工程不准动工;未经质量验收、项目决算的工程不准结清工程款。建立了民主决策、招标竞价、资金拨付等备案管理制度,强化环节监督。

(三)建立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将小项目实施置于村民监督,从立项到实施,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规定未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的项目不予立项,没有村民代表参与的投标作废,未经村民代表参与验收的建设工程不准出示质量验收报告,没有村民代表监督的资金不准拨付。二是建立责任监督保障机制。明确镇、村党员干部在小项目活动中的纪律责任,乡镇小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对不执行小项目管理纪律、违背操作程序、不履行管理职责的,追究责任。三是建立考评监督保障机制。将小项目实施纳入镇、村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作为村务政务公开、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质询的主要内容,年底组织检查考评。

四、推广试点经验,巩固小项目工作成效

经城关镇试点运行,将镇村小项目管理模式在全县其他乡镇推广,运行以来效果明显。

(一)管理效能实现了规范化。村级小项目管理中心的建立,使村级资产交易、建设项目管理由松散向集中、隐蔽向公开、无序向有序转变,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有序、制约有效的农村资产公平交易平台。

(二)政治效益实现了民主化。小项目运作机制的建立,使集体资产出让处置、农村基础项目建设全程置于群众和组织的监督之下,决策更加民主公开,资金运作、操作程序更加透明,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力度得到加强,决策、监督、执行主体分离机制初步形成,有效地压缩了基层权力寻租空间,维护了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力,消除了群众隔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经济效益实现了最大化。村级资产资源的竞价出让,实现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城关镇3个社区3宗闲置资产,经竞价出让,资产由评估价的21.8万元增到32.6万元,净增10.8万元。村级工程建设的公开竞标,降低了工程造价。吴铺镇王桥村修建一座1.2万土方的水库,工程预算5.6万元,经三方竞标降低造价0.8万元。上半年,26宗村级资产竞价出让处置,获利46.2万元,净增12.92万元;23项工程项目招投标,节约资金28.9万元。

(四)社会效果实现了良性化。镇村资产交易市场的形成,让集体闲置资产多途径进入交易大市场,优质高效融入市场经济大循环,盘活了农村资产资源,实现了集体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吴铺镇8个村决定出让的9宗资产,中心统一发布出让处置信息,9宗资源资产都实现了竞价交易,得到了合理有效利用。其中曲湖村办公楼6间门面,竞价年租赁费1.2万元,已建成了村幼儿园、小百货超市、小农资超市、村卫生室,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增强了村办公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镇村小项目的监管,降低了工程造价,保证了工程质量,提高了建设工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