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劫匪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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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沉迷网络、模仿警匪片、害怕打工辛苦
19岁劫匪的忏悔
南国早报   2007-02-07          ■ 本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易广丽
下午4时许,在解放派出所的办公室内,民警指着蹲在角落的一个染着一头红色卷发、身穿黑衣、牛仔裤的年轻男孩告诉记者,他就是打劫储蓄所的劫匪邱某,广西桂平市人。男孩抬起头,一脸的稚气却让记者十分意外,实在很难让人把持刀抢劫嫌疑犯和眼前的男孩联系在一起。而在接下来的采访里,记者发现,这个有着秀气面容的男孩,深深中了网络和警匪片的毒。
深陷网络难以自拔
记:你多大了?
邱:今年19岁了。
记:怎么不读书了?
邱:去年6月我才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我就骗家里人说我到湖南上学,以要生活费、学习费的名义向他们骗钱花。
记:要了这些钱你都是怎么花的?
邱:大部分拿来上网了。因为桂平的网速没南宁的快,我就经常来南宁上网,这次是2月2日来的,一直呆到现在。
记:你一天在网吧呆多少时间?
邱:十几个小时吧,累了就回旅社睡觉。
记:上网都做什么?
邱:看电影,玩游戏。
记:你带了多少钱来南宁?现在还剩下多少?
邱:带了200元钱,现在还有100。
记:为什么要打劫?你家很穷吗?
邱:一般吧,不算太穷。我只是想找点钱回家过年。
(下转第10版)

图为邱某及作案用的鞭炮刀具。本报记者 彭宁莉摄
(上接第1版)
记:那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方法找钱呢?
邱:这样来钱快,有了钱我就不用去打工了,我看别人打工很辛苦的。
作案手法模仿电影
记:你准备的这些工具还挺齐全,都是从哪学来的?
邱:都是从电影里学来的。我戴上手套,还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都是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和脚印。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我,我还买来一双女式长丝袜套在头上,然后在外面套上一个以前玩CS游戏时买的黑色头套。
记:你买了刀和一卷鞭炮,是准备拿来做什么用?
邱:我只想用来吓吓他们,等他们给了钱我就马上走,并不想真的伤人。
记:你在抢劫的时候害怕吗?
邱(瞪大了双眼猛点头):怕啊!所以我一看到保安转身去拿警棍,我就吓得马上把刀丢进背包跑了。没想到到头来,没吓着别人,倒把我自己给吓着了。
记:你知道自己这样做是犯法吗?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邱:知道。可是我以为我不会被抓到的。
记:你怎么这么肯定自己不会被抓到?
邱:我很喜欢看电影,尤其是警匪片,我看到电影里的劫匪都很厉害,从来不会被警察抓到,所以我想我也不会。
记:现在你还这样想吗?
邱(吐了吐舌头并摇头笑着):我发现电影里演的全是骗人的,全是假的!
劫匪悔过“不要犯法”
看着他如此轻松的表情,记者有些不敢相信,忍不住问:“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你怎么还笑得出来?”邱某这才无奈地说:“我是哭都哭不出来了,这就叫欲哭无泪吧!”
说到这,邱某突然低下头,神情沮丧地自言自语道:“不知道会判多少年。”然后,他突然抬起头,眼神里充满希望地问:“你是记者,以前也采访过像我这种案子吧?那些劫匪一般都挨判几年啊?不会要10年吧?要是坐上10年牢出来,我到时都老了。”说到这,邱某望着墙角,陷入了沉思。
记:你家里人知道你的事了吧?
邱:知道了。
记:你有什么话想对父母说吗?
邱:有,我对不起他们,我辜负了他们对我的期望。出了这事,我都不敢回家见他们了。
记:你现在后悔了?
邱: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还想告诫其他年轻人,千万不要像我这样做犯法的事,是我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