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哲学教程》陈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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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简短的回顾与总结
我们可以从几条不同的主线来看待语言哲学的发展。例如,
一,从逻辑分析到日常语言分析到两者之间界限不清。
二,从原子主义到整体主义。
三,从反对形而上学到一定程度地重新接纳形而上学。
四,从分析传统先是与现象学-解释学传统不相往来到一定程度的沟通。
我们还可以找出另外一些线索。这些线索各自有它的逻辑性,但这绝不是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能预见语言哲学的发展历程。时代的变化,每个哲学家的特殊兴趣和才能,引导着哲学重大论题的转变、发展。而且,这种概括无可避免地过于简略。例如,逻辑语言主义和日常语言学派的确是语言哲学内部的两个主要方向,这两种倾向,如果推到极端,可说是鸿沟相隔,但在哲学家们的实际运思中远没有那么大的差别,“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莱尔对“系统误导的表达式”的分析和罗素的描述语分析差不多,逻辑语言主义哲学家在认识论讨论中毫不介意利用奥斯汀对“知道”这些语词的分析成果。
一般说来,我们可以认为弗雷格等人开始了语言转向,维特根斯坦完成了这一转向。达米特阐释弗雷格哲学的巨著题名为“弗雷格:语言哲学”。这个题目已经概括了多数论者的看法:弗雷格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不过,达米特在论述分析哲学起源的时候也指出,弗雷格本人并没有明确提出语言转向,而且他的有些论述看起来与语言转向正相反对,达米特所要坚持的是,弗雷格的工作使得后继的哲学研究会自然而然转向语言哲学,在这个意义上弗雷格引发了语言转向411。卡茨在其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中也曾回顾“语言转向”的过程。他概观说,弗雷格为语言转向提供了很多根本观念,但弗雷格本人基本上是在传统哲学的框架中思考问题的。卡茨认为,维特根斯坦比其他任何人对所谓语言转向所起的作用都更大。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总体影响甚至大于康德,如果说康德是个改良主义者,维特根斯坦就是个革命者412。当然,在卡茨那里,这不是对维特根斯坦的恭维――这部著作的宗旨是要回击维特根斯坦及蒯因、乔姆斯基等人倡导完成的哲学自然主义化。卡茨认为维特根斯坦革命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革命。在这一点上我的看法几乎相反,我认为维特根斯坦的确带来的一场革命,如果这是说,在实证科学包揽了各个认知领域的今天,维特根斯坦和另外一些哲学家一道使哲学以一种与传统哲学极不相同的形态得以再生。413
霍金在他那本无人不知的科普著作中引用了“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一句话:“哲学剩余的唯一工作就是语言分析”并且评论说: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的伟大哲学传统以整个宇宙的真理为己任,而到了二十世纪,哲学探索的领域竟抽缩得如此狭窄,不啻堕落414。那么,哲学中的“语言转向”究竟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堕落?我不认为从长期来说,哲学有所谓进步。泛泛说,哲学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作总体的思考,每个时代都可能有自己的哲学。具体一点说,十九世纪以来,探索真理的方式有了一种根本的改变,预言性的实证科学和理解性的概念思辨逐渐分离。语词是概念的最高形态,语言转向是哲学自身调整的应有之义。这并不是堕落。本书在好几处阐论了这一点,这里不再重复。
不过,哲学的语言转向不是或不应当是哲学的语言学化。到今天,我觉得形势已经相当明朗。我们有三种类型的“语法”,一,语言学家研究的语法,或实质性语法,在这里,语法主要是一种机制;二,形式语法,即数理逻辑学层面上的语法;三,哲学语法,主要探索我们怎样理解语言并怎样通过语言理解世界。我们在第十三章第七节第八节讨论了维特根斯坦“语法”和乔姆斯基语法的区别,现在再就形式语法讲几句。
语言哲学大致上是沿着逻辑语言的思路开始的。后来,逻辑语言的设想大体上被放弃了。但逻辑语言这条思路并不是无果的,它转化成了形式语法研究。形式语法把“语法”理解为一套规则,我们根据这些规则确定哪些句子是良好构造的,哪些不是。在这种研究框架中,语法理论无所谓正确/错误。形式语法本来是指形式语言的语法,后来扩展到对自然语言的研究,这时候,研究者自然而然倾向于把语言视作一系列给定的语句,或者像戴维?刘易斯那样,视作一系列语句-意义的结合体。与此相应,语法被理解为集合论意义上的一个公理-定理体系,判断语法的标准在于这套由有限规则构成的公理-定理体系是否能通过递归程序充分描述数量上无限的语句。像形式语言中的语法一样,这种扩展到自然语言上的语法同样无所谓正确/错误。从蒯因到戴维?刘易斯都持这种外延论的语言观,都明确主张语法理论无对错之分。
乔姆斯基认为,这种看法只对形式语言有效。在那里,概念是给定的,我们选择语法。然而人类语言却不是给定的,而是生成的。语言规则不是无穷语句集合的常规性,它们构造一种语言,就像象棋规则不是棋步的集合,而是构造了这种游戏。
如果我们明了形式语法学和实质语法学的根本区别,明了前者是一个形式逻辑系统,我们就不会为它的某些论断担心了。逻辑学本来就是“无立场的”,无意于对实质正确或错误进行判定。只有当这种形式学说僭称自己是唯一的或真正的语法学时它才是错的。逻辑学总体上早已成为数学的一个分支,而不是一个哲学分支,乃至人们谈论哲学逻辑的时候要不断重申“哲学逻辑学”这个名号。所谓形式语法学也是对语法进行数学研究,所以也被称作“数理语言学”。
晚近的形式语法学家比他们的前辈要本分得多,他们通常不认为形式语法学是实质语法的替代者,相反,他们倾向于把形式语法学视作建立在实质语法学之上的逻辑学。用一位数理语法学家的话说:“模态理论范围内的工作多半集中于对现存语法理论进行重新解释,而并不是去直接探讨语言的句法”415。形式语言学力图把某一实质语法学的论断充分符号化,使之能够进行纯演绎的发展。由这一发展获得的结论则是可以接受经验检验的416,实际上这正是形式语法学的功能:经验检验的结果将帮助我们判断一个实质语法学系统的正误或适当性。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形式语法不仅与实质语法有别,而且与“哲学语法”有别。语言学关心的是语言现象,逻辑学关心的是语法系统的逻辑性,哲学则在语言层面上关心现实,在概念层面上关心现实。当然,哲学并不关心一切概念,而是关心那些广泛渗透在我们的理解中的概念。而且,概念考察并不限于考察其最高形态。语言从来不是什么独立于经验、现象、行为的东西。语言哲学探索的仍然是这些东西,只是特别就这些东西呈现在语言水平上的情况来进行探究417。语词意义是从经验来的,因此语词的意义〔meaning〕同时又是一种语言之所以有这些富有意义的语词〔meaningfulness〕。这些语词是人类经验结晶的一种主要方式,它们使得言说成为可能,使得saying something成为可能。一种语言中有如此这般的一些语词,在这种有限的意义上是“先天的东西”。我在第十五章第五节中已经提示,哪些东西结晶、隐含在语词之中,成为用来说的,而哪些东西是要去说的,在不同语言中各不相同。
多数论者认为,到二十世纪末,分析哲学作为一个相对统一的哲学倾向已经不复存在,这一传统中的语言哲学也转而更多地探讨传统的哲学问题。其实,一向列在语言哲学题下的多数讨论本来就不是狭义语言哲学的问题,而是一般的哲学问题418,弗雷格关于只有个体真实存在的假定,罗素关于一切认识从感觉原子开始的设想,特称描述语理论所谈的存在问题,摩尔关于善的定义问题,奥斯汀和斯特劳森关于真理符合论的争论,蒯因的本体论相对性,克里普克关于先验认知和必然知识关系的阐发,这些问题和传统哲学的联系是一目了然的。语词意义的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而这个问题显然和更广范围的意义问题联系紧密。达米特说:所谓意义问题,就是理解问题,而我们只要想想洛克、莱布尼茨、休谟那些著作的书名,就知道理解问题是近代哲学讨论得最多的话题,而达米特还恰是最强烈伸张语言转向的哲学家之一。本书也尝试显示,与其说语言哲学有一套自己的问题,不如说语言哲学在一个新传统中用一套多多少少不同于以往的方式讨论一般的哲学问题。当然,语言哲学有一些侧重点,例如专名问题背后虽然是传统本体论中关于个体和类、实体和属性的问题,但语言哲学对专名问题作了广泛的技术性研究,这是语言哲学传统之外的哲学家所不为的。
不消说,实质语法、形式语法、“哲学语法”三者互相交叠,更不必说到它们的互相影响了。但三者的区分已经足够明朗,回头看一看一个世纪以前的状况,这一点实在非常突出。现在应能看到,语言哲学中的流派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科分野尚未清晰引发的。
回顾语言哲学的发展,我们看到,在“语言转向”的背后,是哲学和实证科学的明确分离,是哲学明确它自己在当今时代的任务即概念思辨。哲学还是哲学,不是语言哲学。如果这种看法成立,语言转向的任务已经完成,并在这个意义上已经终结。语言哲学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和传统的哲学问题重新融合。若如此,“语言哲学”这个名号就不应当笼统地用来概括当今的哲学,而应当应用于与科学哲学、政治哲学等等并列的一个哲学分支,虽然这个分支占有格外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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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斯顿 Alston,William P.
阿灵顿 Robert L. Arrington
阿佩尔 Apel, Karl-Otto
艾耶尔 Ayer, A.J.
安瑟仑 Anselmus
安斯康姆 Anscombe,G.E.M.
奥古斯丁 Augustin
奥康姆 William of Ockham
奥斯汀 Austin, John Langshaw
柏拉图 Plato
班波罗夫 Bambrough,Renford
贝克 Baker, G.P.
贝克莱 Berkeley, G
比克顿 Bickerton, Derek
波普尔 Popper, K.R.
波斯特 Postal,P.
博厄斯 Boas, F.
布尔 Boole,G
布赫勒, Justus Buchler,
布拉德雷 Bradley, F.H.
布莱克 Black,Max
布劳维尔 Brouwer, L.E.J.
布龙达尔 Brondal, V.
布龙菲尔德 Bloomfield, L.
查佩尔 Chappell,V.C.
达米特 Dummett, M.A.E.
达斯葛普塔 Das Gupta, Amitabha
戴维森 Davidson, D.
德里达 Derrida, J.
笛卡尔 Descartes, R.
杜恒 Duhem, Pierre
杜威 Dewey, John
厄姆森 Urmson,J.O.
恩格尔曼, Paul Engelmann,
菲尔德 Field, H.
费尔马岑,Vermazen, Bruce
费格尔 Feigl, H.
佛多 Fodor, J.A.
佛格林 Fogelin,R.
弗雷格 Frege, Gottglob
弗洛伊德 Freud, Sigmund
伽达默尔 Gadamer, H.
高尔吉亚 Gorgias
哥德尔 Goedel, K.
格赖斯 Grice, H.P.
格雷林 Grayling, A.C.
格罗克 Glock, Hans-Johann
龚德森 Gunderson,K.
古德曼 Goodman, Nelson
哈尔, Hare,R.M.
哈克 P.M.C. Hacker,
哈里森 Harrison, B.
哈里斯 Harris, Zellig
哈曼 Harman, Gilbert
哈尼施, Harnish,Robert M.,
哈特 Hart, Herbert
海德格尔 Heidegger, Martin
路易斯?汉 Hahn,Lewis Edwin
赫尔德 Herder,Johann Gottfried von
赫拉克利特 Heracleitus
赫摩根尼 Hermogenes
黑尔 Hale,Bob
黑格尔 Hegel, G.W.F.
亨普尔 Hempel, C.G.
洪堡 Humboldt, W.V.
胡塞尔 Husserl, Edmund
怀特海 Whitehead, Alfred N.
霍布斯 Hobbes,T.
霍金, Howkin,Stephen
吉布森 Gibson, Roger F.
吉奈特 Ginet, Carl
加迪纳 Gardiner,P.C.
卡查杜里恩, Khatchadourian,Haig
卡茨 Katz, J.
卡尔纳普 Carnap, Rudolf
坎菲尔德 J.Canfield
卡勒 Culler,Jonathan.
康德 Kant, Immanual
考门 Cauman, L.
克尔凯郭尔 Kierkeggard, S.A.
克拉底鲁 Cratylus
克拉克 Clark, R.J.
克里普克 Kripke, Saul
克罗齐 Croce, Benedetto
克罗壬 Cloeren, Hermann J.
肯尼 Kenny,Anthony
孔多塞 Condorcet,Maric
库克 Cook, Vivian
蒯因 Quine, W.V.O.
拉姆 Lamb, Sydney
拉姆塞 Ramsay, F.P.
莱昂斯 Lyons, John
莱布尼茨 Leibniz, G.W.
莱尔 Ryle, Gilbert
莱柯夫 Lakoff, George
莱特 Wright,Crispin
莱欣巴赫 Reichenbach, H.
勒波 LePore,Ernest
列斯尼耶夫斯基 Lesniewski,S.
列维-斯特劳斯 Levi-Strauss, L.
林斯基 Linsky,L.
戴维?刘易斯 Lewis, David K.
克拉壬斯?刘易斯 Lewis, Clarence Irving
卢德娄 Ludlow,Peter.
卢卡谢维奇 Lukasiewicz, J.
罗杰斯,Rogers,James,
罗森堡姆Rosenbaum, Peter
罗素 Russell, Bertrand Arthur William
洛克 Locke, John
马赫 Mach, E.
马泰休斯 Mathesius, V.
麦金 McGinn,C.
麦克道维尔,McDowell, John
迈农 Meinong, A.
毛特纳 Mauthner,F.
梅洛 Mellor,D.H.
梅洛-庞蒂 Merleau-Pondy, M
蒙塔古 Montague,Richard
密尔 Mill, J.S.
摩尔 Moore, George Edward
摩斯,Moss,Lawrence S.
莫兰, Richard Moran,
莫里斯 Morris, Charles William
那托普 Natorp, Paul
尼采 Nietzsche, F.W.
玛莎?涅尔 Kneale,Martha
威廉?涅尔 Kneale, William Calvert
涅斯托伊 Nestroy,Johann
牛森 Newson, Mark
纽拉特 Neurath, Otto
培根 Bacon, Francis
佩里 Rerry,John
彭罗斯 Penrose, Roger
皮彻 Pitcher,George
皮尔士 Peirce, C.S.
皮尔斯 Pears D.F.
平克, Pinker,Steven
普兰廷加 Plantinga,A.
普特南 Putnam, Hilary
齐硕姆 Chisholm, R.C.
乔姆斯基 Chomsky, A.N.
丘奇 Church, A.
阮德尔,Rundel,Bede
萨丕尔 Sapir,Edward
萨维尼 Savigny, Eike von,
塞尔 Searle, John
施立普, Schlipp,Paul Arthur
石里克 Schlick, Moritz
叔本华 Schopenhauer, A.
斯宾诺莎 Spinoza, B.
斯坦博格, Steinberg,D
斯特劳森 Strawson, P.
斯托那克 Stalnaker,R.
苏格拉底 Socrates
索绪尔 Saussure, Ferdinand de
塔斯基 Tarski, Alfred
泰阿泰德 Theaetetus
汤姆森 Thomson, J.
唐奈兰 Donnellan, K.S.
图林 Turing, A.M.
瓦勒斯 Wallace,John
瓦诺克 Warnock, G.J.
万德勒 Vendler, Zeno
威廉姆斯,Williams,T.C.
威斯顿 Wisdom, J.
维特根斯坦 Wittgenstein, Ludwig
魏斯曼 Waismann, F
沃尔夫 Whorf, B.L.
西塞罗 Ciceron
希尔伯特 Hilbert, D
希克, Hick, John
欣迪卡 Hintikka, J. 18:35 05-4-8
休谟 Hume, David
雅各布森 Jacobson,Roman
雅阔博维奇, Jakobovits,L
雅阔布Jacob, Roderick
亚里士多德 Aristotle
叶姆斯列夫 Hjelmslev, Louis
伊万斯 Evans,Gareth
戴维?约翰森,Johnson, David E.
马克?约翰森 Johnson, Mark
詹姆士 James, 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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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之罗素(3)
(2008-06-10 15:08:10)主要摘抄于陈嘉映《语言哲学》标签:
哲学
罗素
语言
描述语
摹状词
理论
思想
学术
研究
文化
分类:语言哲学1、描述语理论:
(1)迈农悖论:“(那座)金山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成为一个命题的主词呢?要克服这个悖论,一条出路也许是像迈农那样承认通常所谓不存在的实体在某种意义上存在,例如在一个抽象世界里存在。这种主张,在罗素看来,显然不符合健全的现实感。再一条出路也许是放弃名称必然有指称,但这一点是持意义指称论立场的罗素不愿接受的。悖论真正的解决办法,看来就是罗素自己提出的描述语理论。
(2)违背排中律。根据排中律,当今法国国王要么是秃头,要么不是秃头,于是“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和“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两个命题似乎必有一个为真,然而实际上两个命题都是假的,因为法国现在实行共和制,没有一个对象适合于“当今法国国王”这个表达式。
(3)同一性问题。如果A=B,则A和B总可以相互替代而不改变命题的真假。我们知道,司各特是《瓦弗利》的作者,所以,我们可以用“司各特”来代替“《瓦弗利》的作者”。现在,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瓦弗利》的作者,但我们显然不能说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司各特。
[兰按:不应忘记,弗雷格是特称描述语理论的先驱。]
2、评论:
[兰按:由于目标不同,对事情的看法也不一致。罗素的目标是构建理想语言,他提出的是“语言应是怎样的”,而陈嘉映更关注的是“语言是怎样的”。我个人更加关心的是前者,主要是出于澄清混乱,明晰真理的考虑。我们用罗素的描述语理论解决的是一些具体事物的例子,我们可以设想,形而上学的混乱要通过怎样的解读方案消除,事实上,这是一件无法完成也没有必要完成的工作,只要形而上学家们还能够区分他们的理论与数学及自然科学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