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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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涉九万多单位200余万人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年04月14日06:00  

  本报郑州4月13日电(记者曲昌荣)河南事业单位改革近日拉开大幕。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将于年内基本完成,明年年底,河南省全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全部完成。这轮事业单位改革,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多少将不再比照“官帽”大小。

  “在用人和分配机制上,事业单位一直比照机关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把待遇和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行政级别‘说了算’。岗位改革之后,评聘上的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如果没在相应的岗位上,他就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变活。”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子健介绍,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具体为: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具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其管理岗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以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数量应达到该性质单位的一半以上。

  三类岗位中,每一类又分为若干等级,实行最高级别控制和结构比例调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涉及较多的是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专业技术岗位划分了较多不同的等级。

  针对一些单位急需高层次特殊人才,实施意见也给予了考虑,提出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特设岗位。“如果事业单位有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据悉,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

  目前,不少事业单位存在着“双肩挑”现象,即一个人同时占有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按照计划,河南年内基本完成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督促40%的县(市、区)开展并完成这项工作。至明年底,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部完成。省会郑州年内将选择10家左右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下半年将全面铺开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