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20:11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新准则对土地使用权核算的变化
土地使用权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而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对于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且未入账的土地使用
原准则: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即商誉;
新准则: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范。
(一) 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 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使用范围,新准则明显扩大了本科目适用范围,其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老准则强调“长期”,排除了以销售为目的;而新准则定义及解释中没有强调“长期”,更直接将“用于销售”作为本科目适用的内容之一,是否可以认为软件企业生产的软件也应该列入本科目,而不是列入“库存商品”呢?我还没有看到详细说明,翻看“库存商品”科目也没有征对性说明;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
(一)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项目的研究开发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企业应当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1.研究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开发阶段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
1.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原准则: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量,原准则明确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我认为这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积极性,降低企业开发初期费用支出;
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参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要求确定。
1、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无形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取消原准则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一般购入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不变,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先在成本科目“5301研发支出”归集,研发申请完成后,根据规定可以资本化的支出结转至本科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支出直接转入当期费用;
采取“未来适用法:,首次执行日处于开发阶段的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执行日前以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追溯调整;执行日及以后发生的开发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以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按新准则规定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停止摊销,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新准则规定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在首次执行日重新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账面价值中分离,按照新准则规定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当期费用。
五、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原则
一、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一)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二)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二)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三)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四)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将采取的行动;
(五)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六)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七)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六、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价值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原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新准则:考虑残值。
原准则: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原准则: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摊销方式,原准则直接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新准则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方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摊销的例外情况,原准则指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新准则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按我理解应该是在“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一次性进费用;
七、 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
新准则要求在一定情况下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残值。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是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市场可以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情况看,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市场还可能存在的情况下,无形资产可以存在残值。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转销计入的科目有变化。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原准则是将其转作管理费用核算的。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新准则: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
八、无形资产减值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归根到底属于资产计价的问题,在决策有用观看来,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正是顺应了决策有用观的思路,对资产的原始成本按其现时价值进行调整以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更为相关的信息以利于决策。另一方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好地反映资产要素的定义。我国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出发,把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当资产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能力受到影响时,剔除那一部分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即提取恰当的资产减值准备,这样做才能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项目更符合定义。
(一)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二)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巳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三)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会计期未,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二)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17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301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例题  2001年1月5日购入专利权,成本100万,使用寿命5年;2001年2月5日进行某项专利技术的研究,当月以存款支付研究支出20万,2001年7月31日估计该项专利技术能成功,2001年8月支付专利技术开发支出50万,2002年1月1日该专利技术开发成功并支付律师费,登记费共计10万,企业应投入使用2002年末专利权可收回金额为48万,经复核专利技术尚可使用4年。Q:| o作相关帐务处理
解  (1)2001年1月5日        Ixa5R8s(j"J
借:无形资产- 专利权    100万
贷:银行存款等         100万
(2)2001年2月5日[S-d+E‘u+O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万
贷: 银行存款等          20万4ujU#O1n
2001年2月末
借:管理费用           20万7J]$^nb4x!}e,W        i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万
(3)2001年7月31日
(4 )2001年8月\+|RFAID`1e
借: 研发支出 –资本化支出  50万,l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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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银行存款等               50万xi6~9G$b~NLT:l
(5)2001年末摊销专利权
借:管理费用 20万   (100÷5)
贷:累计摊销  20万4aa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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