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参加天主教耶稣教问题处理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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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华北局组织部
          关于党员参加天主教耶稣教问题处理原则的规定
           
                                           (1950年6月12日)

    伴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天主教、耶稣教在华北不少城镇和乡村中有长期的活动,特别在河北的献县、威县与察北、绥东等地,天主教的势力很大,不少村庄百分之五十甚至百分之七、八十的群众入教,且信仰颇深。教徒中有一部分且加入了我党,入党后,有的思想觉悟了,对天主教已没有什么信仰;有的则对党对教均有信仰,两方面都不愿脱离,有的对教的信仰超过对党的信仰,宁退党不退教,甚至把党的秘密向天主教报告。为保持党的纯洁,我们提出以下处理原则:
    一、在原则上我们的党员是不允许即信仰共产主义又信仰上帝的。因之对已加入我党的天主教徒或耶稣教徒,应加以有计划的训练,打破其唯心论及对上帝的信念,树立唯物主义的无神观念,以求在思想上与教会划清界限。经过党的教育,在思想上放弃宗教信仰,忠于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者,其党籍不受影响。组织上,在群众已有觉悟,党的优势已经确立,教的势力已大大削弱的地方,党员应公开脱教;在群众尚不觉悟,党的力量尚较薄弱,教的力量仍占优势的地方,为避免脱离群众而陷于孤立,党员可暂不公开脱教,而继续留在教内对教友进行团结教育工作。
    二、经教育仍不觉悟,依然是忠于教超过忠于党,宁退党不退教,甚至把党的秘密向天主教报告的分子,则应开除党籍。
    三、天主教仍占优势的村庄,党的组织可先公开不在教的党员,暂不公开在教的党员;俟群众觉悟提高,党的组织和影响已在该村占优势时,再予公开。但已经公开的党员即须宣布脱教。
    四、在天主教仍占优势的村庄,,在教徒中暂不发展党员,而集中力量进行群众工作(农会、青年团、妇女等。教徒亦可加入我们的群众团体而不受限制。同工群众组织对群中进行政治文化教育可以提高觉悟,并领导群众进行减租、土改、生产教育、卫生医药等项改善生活的斗争和工作,以活的事实打破群众对上帝的信赖,逐渐削弱教会对群众的影响,扩大党的影响。公开作反宗教宣传是正确的,但应有正确的方法和步骤。我们有很对同志对此很教条式的进行一开始就向人家提出:“没有上帝,人是猴变的。”一下子就和多数教徒对立起来,再难继续进行工作,是很不妥当的以后在教会中发展党时,一般应先经过群众工作,在群众觉悟已经提高、够入党条件时再发展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