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郭兴邦的意见仍然是不可行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22:38
我认为郭兴邦的意见仍然是不可行的 [ 数学 ] 发表时间: 2010-04-07 10:08:36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我认为郭兴邦的意见仍然是不可行的

我并不是完全否认郭兴邦网友的意见,其中的认为南街村和华西村的模式不可推广这一点我是同意的。

我和郭兴邦的观点上的关键不同在于。郭兴邦仍然是这个思路,就是如果一个农民要富起来,比如说收入到达年收入十万以上,他就必须想办法创造出大于十万元市场价值的东西,或者他创造的产品能够卖出超过十万元的价值,或者雇他的老板能够雇用他创造出超过十万元的价值并卖出去。在这里,有东西卖出去,无论是自己卖出去还是老板卖出去,这成了农民要富起来的要点,对吧?

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可行的。

原因在于,现代生产之所以生产力强大,就是依靠的不可再行性能源的广泛使用,而且智能机器一编程,一个人一按钮大量产品排山倒海地生产出来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生产得出还是生产不出的问题,而是市场已经超饱和的问题,是产能过剩的问题。而且如果进一步加大产量,必然导致环境迅速被破坏。如果全国农村都变成超级大工厂,那是特别可怕的事情。

以往有一个正确的思路就是农民进城。但是生产力发展到这种地步的时候城市也已经饱和,城市里的失业人员也找不到工作。因此到了信息化社会这都不可行。

我以为,从保护环境,保护文化的角度出发,让农民富起来,要放弃那种非要农民生产出可以卖出许多价钱的产品的这种思路,而是直接发钱给他们,哪怕就是城市大量地把农民养起来,我主张养上六亿农民,让他们生活改善,不需要他们非要生产出许多东西来。可能有一个简单的甚至非现代化的劳动,那完全是形式劳动,是一种向游客们表演古代是怎样耕种的劳动。甚至没有游客也可以。

我也指出,这种养人实际上是养兵,有了七亿人的幸福生活,万一国家遇到危难,就可以做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然,最好是没有危难,这我也赞成,但是,防一手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郭兴邦还有一个纯学术的批评,在于他对宪法的理解是不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明文规定,现在的农村就是集体所有制,而且宪法只是规定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过就是集体所有制的一种运作方式。

因此,郭兴邦提出什么重新集体化的概念是错误的,就宪法上讲,从来就没有取消过集体化,只不过将人民公社改为村,集体化这三个字一直是在宪法中的。因此在这一点上,左派和右派好象都误读了。

当然,有一些左派认为集体化已经名存实亡。右派好象也这么认为。但是要指出的是,虽然不否认有许多地方集体化确实是名存实亡,但是你必须指出这是违宪行为。因此,如果要实行郭兴邦的主张,那还真要认真地修改宪法。否则的话,郭兴邦谈的也是违宪言论。

就拿小岗村来讲,上级最好的办法就是按年金把他们养起来,他们就富裕了。而这些年来上级一直是试图让小岗村的村民们能够生产出可卖的东西,通过这些可卖的东西来卖出钱,来使自己富起来,这种尝试是没有必要的,导致了小岗村仍然不能够生产出使自己富裕的东西,且还搭上了一个厅级干部,且投入的那些大量的资源,甚至还不如直接把钱直接发给他们划算。

必然承认这社会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他们就是不能够竞争的,是不行的,把他们养起来就是,赶鸭子上架行不通。现在的养人能力是强的,产能已经过剩,通过养人还可以刺激需求,刺激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