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根子或许不在地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18:37
 新华社连发时评文章谈房地产价格,谈到第5篇,终于谈到“土地财政”问题。

  对“土地财政”的抨击,一定程度上摸到了房地产价格不断泡沫化的根子。这不是说开发商暴利不存在,而是说很难把根本归结于此。

  市场上存在着多个卖家,而且不存在哪一个卖家独自坐大,这是房市的基本状况。而市场上存在着单个的卖家,这是土地供应市场的状况,地方政府就是每个地方单一的土地供应者。多个卖家易使价格公平,单个卖家易致价格不公,这是简单的道理。

  土地进入储备中心进行招拍挂,意在堵塞原有土地批租凭批条的漏洞,但实际运行中,虽然无法估价是否限制了土地供应中的权力寻租行为,至少可以说漏洞并未完全堵住,土地、规划官员有不少落入腐败深渊,就是证明。而招拍挂倚仗的土地垄断,实在地使地价走高变成了必然。

  土地的盈利来自征地与招拍挂之间的差价。从农用地变为国有地,从划拨地变为商业开发地,这中间都产生了利润。划拨地变为商业开发地,不过变更一下规划而已。把土地从农民手中拿到土地储备中心,或者从旧城改造成“新城”,则面对成千上万的民众,失地农民和拆迁户问题突显出来,大量的利益进入了地方政府,开发商与民众之间的冲突,掩饰了民众与地方政府冲突的真相。

  房地产市场本来就是高风险市场,投入资金巨大,开发过程比较漫长,售楼也不像售卖日用品那么迅速。因此,开发商在项目开发之前,必然预估这些风险,考虑资本收益,形成价格。暴利或者有之,但暴利是其单方面的测算,还是基于成本利润率,但最终形成于市场销售实际状况?很难设想,开发商在市场上形成了一个“价格垄断联盟”,并且坚守价格。多年以来,破产倒闭的开发商也不在少数。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招拍挂的不是土地,而是土地使用权,以70年为期。地价收益意味着对未来政府收入的预先收取。未来地方政府失去从土地中获益的财政来源,一旦出现财政收支问题,是否会想出新的办法,动用新的名目,使人们为土地使用而二次支出?

  为什么拆迁冲突中地方政府很难在中立调解的立场上出现,为什么地方政府会无视未来而大拆大卖?利益固然是根本问题,但难道以社会冲突为代价来实现利益,符合地方政府的行为原则吗?

  或许可以从相关官员或者相关部门的腐败行为部分解释一往无前的卖地行为,然而这样的解释说服力相当有限,大量情况下,一往无前的大拆大卖并非哪些官员或者部门的工作,而是一个地方的“中心工作”。不计一切地拆建之中,有发展憧憬,有政府整体利益。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如果没有相当高的土地收益将难以平衡收支。地方政府需要做的事情,做这些事需要的财力,与地方政府能够有多少收入,这之间是否存在着缺口?

  当然,永远不能认为,地方政府收支不能平衡,就可以生不义财。我说的只是从实然角度而非应然角度,地方政府的事务与财力之间的不平衡,是否决定了政府在土地市场上的角色。在一些地方,“有多少钱干多少事,没有钱就不干事”;在一些地方,连罚款都订立指标,从而变成经常性的收入;在一些地方,为了扩大财源而不计环境代价引进项目;在一些地方,从救灾专款到社保基金无不挪用;土地批租,不过是八仙过海的“开源措施”之一。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财政大包干”成为历史,税收收入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出现了新的格局。“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山万水、千言万语”,实在是一些地方寻求扩大财力以应对其事务的写照。“土地财政”算是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一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