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中存货科目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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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中存货科目的变化www.shzhaoshang.net 来源: 点击:546次 时间:2009-07-27 11:18  

 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与存货会计核算有关的会计科目众多。新会计准则对有关存货科目进行了调整,笔者分析了存货科目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物资采购”→“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物资采购”会计科目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无论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还是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的日常核算,均可以使用本科目。对于工业企业可以将本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来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还是采用计划成本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因采购商品而在期末发生的在途商品,以及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商品的企业,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物资采购”科目的使用,并明确区分了“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其中,“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二、“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

  原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包装物”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等。

  新准则在“周转材料”下核算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和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该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分次摊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

  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