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管制枷锁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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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管制枷锁回潮

本文来源于《中国改革》 2010年第3期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01日 不降低准入门槛、理顺监管机制,刚刚打破的文化管制枷锁,仍然会“借尸还魂”《中国改革》 记者 杨彬彬

  2009年,文化市场影响最大的两件事都和互联网有关,一是网易《魔兽世界》引发的审批风波,二是对民营视频网站的整肃,及由之引发的新一轮互联网“国进民退”。这说明,文化体制改革远比外界期待的更为艰难。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问题,一些刚刚打破的管制枷锁,又会以新的面貌、在新的领域“借尸还魂”。

  过去几年,文化市场的繁荣,与降低市场准入、开放投融资和改进监管机制有很大的关系。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此后,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盈利性文化产业、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开放投融资成为普遍共识。以电影为例,2009年,中国电影总票房从2006年的26亿元增加到了62亿元,国产电影逐步成为市场的主流,其中大部分票房,是由民营电影公司创造的。

  不过,在实际改革进程中,对市场准入的所有制壁垒仍然存在。2010年2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发放了首批3G手机视听牌照,入选的八家企业全都是以央视、新华社为代表的大型国有机构。在已经部分放开市场准入的文化领域,如电影、出版等,对进口大片发行、书刊号等核心资源的分配,仍然是国有垄断,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

  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监管机制的混乱。2009年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对网易《魔兽世界》引进的部门意见之争,最终在中央高层的干预下,暂时偃旗息鼓。但是文化监管“九龙治水”的现状并未根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形态日新月异,动漫、网游、手机视频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已经逐步成为社会的主流。但是现行文化监管机制仍然延续着过去以传播载体为分野的监管模式,严重滞后于产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监管标准依然不透明。以电影为例,《电影促进法》草案2005年就已经基本成型,但迄今尚未正式提上立法日程。对网游、动漫等新兴文化的监管标准,更是经常取决于各个部门的阶段性意志,随意性过强,这往往使得企业经营者无所适从,成为企业运营中最大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