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国土资源部门的懒为不为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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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03日 08:00京华时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4条
3月11日,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及闲置土地查处信息。然而,河南省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去年查处的23宗闲置土地处置信息讳莫如深,在当地媒体坚持不懈的监督压力之下才最终公开。
楼市调控多年,效果不仅有限,而且是越调越疯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缺陷,也有监管不力的原因。土地资源规划和管理的混乱,是房价始终居高不下的重要成因,老百姓为此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加强监管的措施。但是,部委政令再明确,也难奈地方部门束之高阁。监管环节的软弱无力,楼市中的相关利益方从土地使用到楼房销售各个环节花样百出,变相对抗政府楼市政策,调控效果大打折扣。
在上级政令与本地商业利益之间,政府部门为什么会倾向后者?其中大有况味。原因无非三条。第一,政令督办机制缺失。上级督办,因为缺少明确的奖惩制度而流于形式。此外,当地人大、政协对于楼市发展进程缺乏有效监督办法,土地资源局完全敢于“懒为”,无需承担什么政治风险。第二,囤地企业的商业利益与当地经济利益关联度太高,动了囤地企业的奶酪,就等于动了整个地方的奶酪,地方经济利益又事关地方主官的政绩。在这种考量之下,土地资源局只能选择“不为”。第三,报道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郑州通信传输局,虽然在常理上与土地资源局既少业务联系也少利益交织,但更大的官场“常理”是级别和条块关系决定行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无法决定其平级或更高级别的机关单位的人事,何况山不转水转,在此情况下,宁可“少为”。
恶意囤地,一方面因土地供应量人为减少会推动地价的飞速上涨,并进而推高楼市价格,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外来投资企业的选择空间,恶化了投资环境。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样的违规事件却在“两怕”下安然无恙,其实是地方土地管理部门被商业利益和庸俗官场哲学双重“绑架”的真实写照。
即使能够将企业囤地的不当得利等同于普通的商业利益,即使有意回护有关机关单位的囤地行为是一种无奈的官性选择,也不能成为监管不力的合理理由。因为这种合理,意味着百姓民生和市场秩序会遭遇不合理。无论是什么原因,政府部门都应该从机制建设入手,摆脱可能妨碍楼市调控政策的种种绳索,摆脱主动或被动加诸身上的种种“绑架”。这既是政府尊严的需要,也是民生尊严的需要。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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