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死在医院病历改19处 院长揭“假病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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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死在医院病历改19处 院长揭“假病历”规则2010年03月30日 10:46中国质量万里行 】 【打印共有评论420

受害人父女

事发医院

编者按:在相当多的医患纠纷中,病历是司法举证的关键,它决定着一旦治疗出现意外,双方特别是医院方面责任的轻重与大小;因此,病历在解决医患纠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真伪成为举证的焦点。

然而,这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纠结所在:现代社会,人类能上天入地,知晓古往今来,但却对一个人命关天的小小病历,难辨真伪,这真是讽刺与悲哀!

病历真假难辨吗?这是不可能的事!问题出在哪里呢?

在人为的“操作”过程中,病历的确有真假两种;然而,客观事实只能有一个。因此,病历的真与假,其本质就是事实的黑与白。在治病救人的医疗过程中,颠倒黑白,就是草菅人命。

还给病历以“清白”,因为它关系着社会的公正、患者的尊严。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本刊记者 刘畅

卢方晨是个职业摄影师,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五彩斑斓。然而几年前,他却经历了黑色的一天:他的女儿,一个身患白血病的13岁少女,在医院住了9个月,未能及时确诊是哪种类型的白血病,因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天使般地离开了人间。

院方没有白血病“分型”设备,也不告知患方,只是含糊地按常规病例治疗;而更让“天使”不能瞑目的是,医院方面随后向法院提供的病例,却和家长当时拿到的病例,存在19处不同……

2009年12月,吉林省通化市。

眼前这个中年汉子在东北凛冽的严冬里依然留着光头,通过交谈了解到那是他女儿卢学爽化疗时,为了安慰脱发的女儿,他剃光了头发并和小爽(昵称)约定;“爸爸陪着你,等你病好了,爸爸再留头发。”如今这个约定却成了他们父女无法完成的生死之约。

由于医院没有及时确诊,本来有望治愈的小爽不幸殒命。医院为逃避责任,大肆修改病例。

为给孩子讨个说法,卢方晨3年来一直在不停地奔走上告。卢方晨愤怒地说,发生医疗纠纷后篡改伪造病历逃避责任是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我不光是要为自己维权,现在就是赔偿我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我才华横溢的女儿,我要通过这件事为全国医疗纠纷面临病历之痛的患者维权。

真假病例19处不同

4年多以前,小爽因白血病住进了通化市人民医院。在医治的过程中,医院舍弃了对白血病分型这一前提条件,对孩子进行化疗。本来通过B型治疗方案可治愈的孩子,因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而殒命。为给孩子讨一个说法,孩子的父亲将通化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庭审的过程中,院方向法庭呈上了另一个版本的病例,内容和孩子出院时复印的病例有19处不一致。

面对两份不同的病历,医院的医务科长说;“我们医院在归档前,病历需要整理,所以才有修改的地方。”

“这样原件与伪造件一目了然的比对,医院还不承认是篡改病历,那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篡改’病历?面对这样明显的假病历,为什么有人不顾法律明文规定,一再逼迫我们反复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用伪造的证据能鉴定出真实的结论吗?案件已经拖3年了,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卢方晨悲愤地问了一连串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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