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自焚 欲哭无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39:36
拆迁自焚   欲哭无泪
报上又登出江苏东海县两位老人,一家父子为阻拦政府强行拆毁自家养猪场,浇汽油自焚,92岁的老父严重烧伤,68岁的儿子活活烧死!去年冬天四川金牛区唐福珍为捍卫自己服装加工厂而自焚身亡。而他们人虽死,房照拆,真正是家败人亡!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鲜活的生命就在恶官面前皮肉着火,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灰飞烟灭,我欲哭无泪!
孔子曰:“苛政猛于虎”,吾尝疑乎是,今以拆迁自焚身亡观之,犹信。然而,逼死人命的恶官却标榜“关注民生”,民生虚,民死实!民生就是人民生存权,我们总讲人权就是生存权,生存权都被剥夺,何谈民生,何谈人权?
其实,关于人权,人类世界早就有两份人权宣言的经典文本。人类公认1789年发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都是国际性的权威法律。《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七条规定:“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同样是第十七条,规定更具体清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剥夺。”在宣言的第十六条中阐明“权利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在引言中,更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走向腐败的唯一原因”。国际人权宣言这么宣布神圣的人权,而我们的一些官员公然践踏人权,害人害命,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衷心恳切期望党和政府能原原本本、真真实实地公布,宣传、执行《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依法严惩践踏人权残害人命的腐败恶劣官员。还人权于人民,还权于民,才是真正的“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