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GDP超1万美元:分母可能错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47:47
今天的《第一财经日报》向公众报告了一个好消息:“广州市人均GDP预计在2006年超过1万美元,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跨入人均GDP过万美元的城市。”报道中写道:“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广州市总人口994.3万人,户籍人口702.66万人。按照现行汇率和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将超过11000美元。”报道中还写道:“普遍认为,人均GDP是比GDP更科学的指标。按照世界银行的衡量标准,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是公认的从发展中状态进入发达状态的标线。”
虽然这篇报道的本意是宣传大好形势,并强调了用人均GDP“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比GDP更科学,但这种说法有可能在误导公众。显而易见的是,报道中做算数平均时所选用的分母错了,因而这个“人均GDP过万元”是有很大水份的。
为了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有必要先看一看,国人似乎已经熟视无睹的GDP究竟是什么意思?GDP的英文全称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翻译成汉语就是“国内生产总值”。在经济学的教科书上: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境内”,所有的“常住单位”生产或创造的“增加值”——无论是外国人或是本国人生产或创造的——均计入这个国家或地区的GDP。
因此,要计算人均GDP,也就是说要计算2006年广州市生产或创造的国民财富增加值的人均值,就应该以2006年广州市的GDP总量来除以广州市的“常住人口”(与概念诠释中所说的“常住单位”相一致)。注意,在这里,分母应该是2006年广州市的“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更不应该是6年以前2000年“五普”时的“户籍人口”)。
在网上查询,未能见到2006年广州市的常住人口数,只有一个2005年11月1日由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广州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的人口数——常住人口948.75万人。按这个人口数来计算,2005年广州市的GDP是人民币5451亿元,人均GDP为人民币57457元,按2005年年底的汇率8.1计算,约合7093美元;这个数字是比较“靠谱”的。按报道中的说法,2006年“估计”的GDP是 6236亿元,仍按2005年年底的人口数和2006年年底的汇率7.8计算,人均GDP是人民币65729元,约合8426美元。
为什么要按常住人口来计算人均GDP,因为这笔国民财富的“增加值”是广州市的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共同创造的。何况在GDP的概念中强调的是“常住单位”,而构成常住单位的人当然不仅是“户籍人口”,而应该是“常住人口”。
这样计算,广州市还是“占了便宜”的。因为计算的是“人”均GDP,而非“劳”均GDP,人均GDP是应该把被赡养人口也包括在内的,这样,分母还会更大些。但现在相当多的外来人口并没有携带家眷来穗,当然也无法计算他们的被赡养人口,所以这个便宜便只能让广州市“占”了。
报道中也以深圳为例提到了这个问题,“深圳实际人口规模已达到1035万,其中户籍人口171万,”所以,“各种指标深圳最高,但是引起了其他城市专家的质疑,因为深圳市是按照户籍人口计算的,而深圳恰恰是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比例最悬殊的城市。”不知为什么现在计算广州的人均GDP时,又把这一点遗忘了。难道就为了放“人均GDP超1万美元”这颗卫星吗?
“放卫星”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一点,广州市委和市府倒是十分清醒,在广州市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000美元”。也就是说,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还是个“努力方向”,还有4年奋斗的时间。
为什么要对这个数字如此较真?应该指出:用户籍人口作分母进行类似的统计计算是十分有害的。因为在潜意识中,这表示“城里”的党委和政府不承认外来人口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因此便有可能更进一步不承认对外来人口所负有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