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57:13
近年来,“潜规则”这个词频频出现于媒体,比如某某女星被“潜规则”了,或某某向某某行贿是业内的“潜规则”,等等。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到底什么是“潜规则”?为什么要“潜”?既然“潜”了,又何来约束力?人们为什么要服从它?直到最近,我才略有所悟:原来所谓的“潜规则”,就是中国的“天理”、“天道”!
中国人历来是个不怎么讲规则的民族。不讲规则的人,在别人讲规则的时候总是可以得点小小的便宜,但从长远看却总是要吃大亏的。只不过中国人往往不从长远看,只看到眼前,也只关心眼前的几个人。中国最讲规则的无过于法家了。法家讲“法”,但强调“法后王”,就是只遵守当今皇上的意志,他可以口含天宪、出口成“法”,但也可以朝令夕改。所有的法都是临时的政策和策略,律令和告示,取决于立法者个人一时兴起。一旦“人亡政息”,或某人下台,一切又都要从头开始。尽管如此,历代法也有一个相对的一贯性,这就是“人情”,就是皇帝颁布法令也要近乎人情,不近人情的法是执行不下去的,如韩非子说的:“凡治天下,必因人情”。所以有“人情大于王法”之说。
这样看来,人情才是真正的天理,中国是个重人情而不重法制的国家。但人情恰好是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它没有明规则,只有潜规则。这种潜规则的始作俑者就是孔子。曾经有人对孔子说,我们那里有个人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就去举报了,这是正直的人啊!孔子却不以为然,他说我们这里也有个人,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帮助隐瞒,这叫“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就是说,看起来不合法、不正直的隐瞒行为,却有一种内在的正直。那么这个内在于“其中”的“直”是在什么“中”呢?当然是潜在于人情之中。显然在孔子看来,不违背人情中潜在的“直”,要比遵守法律的外在的“直”更为重要,因为它涉及的是“仁之本”,即孝悌之心。但问题是,这种潜在的“直”只是在一个小圈子里面(如父子之间)成为规则,却不能为外人道,比如不能告诉那个被偷了羊的家人。所以,如果每个家庭都奉行这种潜规则,那么在各个家庭之间就将是一片混乱的无规则了。而最妙的是,即使在这种一片混乱中,中国人却仍然自认为自己是遵守规则的,因而是有道德的,因为的确,从每个小圈子的眼光来看,他倒真的是在按“天理人情”的规矩办事,没有一丝一毫含糊。
所以,行贿受贿,包括性贿赂,在当事人看来并不是那么违背道德规则的。中国人是个讲究“礼尚往来”的民族,人家给了你那么多好处,你总应该“意思意思”吧?否则不是太“不知好歹”了么?一个人要是坚持“拒腐蚀、永不沾”,那就是“见外”了,不再被看作“自家人”。而一旦成为“自家人”,人家就会为你舍身卖命,甚至抓到局子里去了,也不会供出你来。这种人,“够哥们!”
可见潜规则不是没有规则,只是它是小圈子里的规则,在更大的圈子里则显示为无规则。当这种无规则达到极致、人人(或家家)深受其害时,人们就呼唤一个能够担当大圈子里的“大家长”的人出来收拾局面,在他那里人们可以上访、讲“理”。这就是“大救星”横空出世。但大救星是否就建立起了明规则或显规则了呢?休想!圣意难测,“伴君如伴虎”啊!他可以今天翻手为云,明天覆手为雨,他自己则“永执厥中”,永远是天理天道的正确代表。因为天理天道不过存于他自己的好恶一念之间,没有任何明规则可以将其规定下来。所以帝王的统治之术靠的仍然是潜规则,作为“天子”,他也有资格代表天理天道。潜规则是导致皇权专制主义的根本规则,2000年来,莫不如此。而今天的潜规则之所以成为一切社会不公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因为缺了一位皇帝来做一个最高的裁决者吗?我们是否还是要呼唤一个皇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