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20:06
2010-02-24 阅读次数: 2162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根据《北京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18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等文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饮食业、服务业:7%
娱乐业 20%
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25%
其他行业 10%
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第91号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第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第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四业”收入不征个税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第5号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