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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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5号
颁布时间:2008-6-3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中华会计网校中华会计网校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六、上述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四、五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根据上述规定作相应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同时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第(一)、(二)、(五)、(六)、(七)项根据上述规定作相应修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44号)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第90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财税【2000】第91号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法规详细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