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费案庭审演闹剧 辩方:国家机密在总统脑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59:23
国务机要费案29日三度开庭,检辩唇枪舌剑的“国家机密资料”,也从原本各自引述具体法律条文,转向成超自然的“玄学”。吴淑珍的辩护律师顾立雄说,陈水扁脑海中的想法,实质上是没有核定的“国家机密”,经由口述产生纪录后,就有“国家机密”的性质,这让审检与媒体都听得一头雾水。审检媒体 听得一头雾水
《中国时报》消息,法律上的攻防,原本该围绕在具体事项,但辩方律师当庭提出“陈水扁脑海中的想法,实质上是没有核定的‘国家机密’,经由口述产生纪录后,就有‘国家机密’的性质”说法后,不但审检感到讶异,在场旁听的媒体记者和民众,更是一头雾水。
由于不只一位律师做这样的陈述,审判长蔡守训听完后,当庭问了一句,有核定机密权责的是总统、行政院长:“那总统、行政院长所说的每一句话,是否都要先核定是不是国家机密?”语毕,全法庭不禁爆出一阵笑声,让严肃和激烈的庭讯,出现少有的轻松气氛。
国务费案检辩双方29日仍针对列为机密、编号十至十二的三袋机密资料到底是不是“国家机密”展开攻防,犹如战场上的近身肉搏战。当审判长提出,国家机密的核定是否应该有一定的制度后,辩方的主张,突然出现重大转向。
律师辩称 想法如何核定
律师团之一的彭玉华说,公诉检察官依照卷内资料,指称总统交办时没有计划书,这是在总统脑中的信息,是否该核定机密及进行等级认定。彭玉华说,依国家机密保护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本法第二条所称信息,指政府机关于职权范围内作成或取得而存在于文书、图画、照片、磁盘、磁带、光盘片、微缩片、集成电路芯片等媒介物及其它得以读、看、听或以技术、辅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纪录内之讯息。”说白话一点,总统亲自交办事项,是在总统脑海中的信息,要不要经过核定,这也是属于国家机密信息,换句话说,没有纸本,如何送请核定机密?
对律师的陈述,审判长马上问:“照这样说,还在脑海中的想法,未经核定,如何成为国家机密?”彭玉华律师表示,国家机密有送核定的时间,并不是在没有核定之前,就不是机密。如果在应核定未核定间泄密,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还是有泄密刑责。
接下来发言的顾立雄说,在脑海中的想法是一个实质的国家机密,在脑中没有核定国家机密的问题,任意泄漏有无构成刑责是可以讨论,但不能说未核定前,就没有泄漏的问题。顾立雄随即话锋一转,强调侦查检察官陈瑞仁对总统的讯问,经口述产生纪录,作出纸本后,就有国家机密的性质;纸本在检察官手上,检察官就有职责去送请核定,陈瑞仁没有作,反而推说不构成国家机密,这个逻辑让人无法信服。
陈水扁说话是否先须核定
审判长闻言说:“顾大律师,照你所说有核定权责人,是总统、行政院长,难道总统、行政院长讲的话,是不是都须先确定是否为国家机密?”审判长的质疑,顾立雄回称,一位侦查检察官,对侦查不公开的内容,作成纪录后,到底是由说的人,还是作成纪录者去呈请核定,道理是一模一样的。
国务机要费案29日第三度开庭,检辩双方针对六项机密外交工作是否为“国家机密”展开猛烈攻防。检方听完院方裁定将再度函询总统府,当庭再向合议庭以十项理由,声请证据保全,请求合议庭准许立即前往总统府调取或扣押资料。检方希望合议庭在开庭时裁示,这些数据非关机密,直接进入审理程序,不要再因程序问题,拖延国务机要费案的诉讼进度。而辩护律师团在面对检方再度提出保全证据的声请,随即向审判长表示,希望一切都能符合正常法律程序进行。最后,合议庭再度驳回检方声请,只裁定请总统府再函复即可,但也未订出总统府函复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