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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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4 11:35:38关 于 宽 容
邓文初
20世纪最后几年,大约因为世纪末的迷惘,需要几声长啸与大吼来清理胸中的郁闷、发抒胃里的火气,汉文世界里,忽然冒出了几个“道德圣人”,高喊“全民忏悔”、“沉默也是一种犯罪”,掀起了一股文化批判与道德审讯的飓风。剑锋所及,余秋雨最先遭殃,尔后祸及杨绛、钱钟书、季羡林、冯友兰、张中行等等活着的与死了的,无一可逃,薰莸同焚,鱼龙一锅。仿佛要追三代、清历史,再来一次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味道。
国人是习惯于这样的审判的,做看客作壁上观甚至也来一两回暗中摇旗、乱中呐喊,助助威、吐吐鸟气,何乐而不为?于是这股飓风从现代文化重镇开始,泛滥开来,连古人也殃及了。而那时的思想界却个个面有喜色,为这样的“正义之火”、这样的无顾忌吐真言叫好。
在这样的喧嚣与狂喜中,闲居海外的甘阳,却奏异调弄怪声,说了一句“人有说谎的权利”。
“人有说谎的权利”,引用的是贡斯当对康德的批判。
贡斯当批判康德,乃是基于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这次革命,雅各宾专政给法国社会留下的遗产,是“每个人在其邻居眼里都是有罪的,都做过帮凶”。相互猜疑、相互告密、相互仇视、相互都在想方设法将对方送入革命的断头台,而苟延自己的生命。但在康德式的道德高调要求下,人们却没有回旋的余地,社会也没有缓冲的空间,全民陷入狼奔豕突的揭发他人、被人揭发,自我解剖、解剖他人的疯狂之中。维持社会运转最低的人际信任都已解钮崩析了。但就是在这样的道德危机中,却还有人高呼“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每个人都要忏悔”,“沉默也是一种犯罪”,这是何其冷酷而残忍!何其地不宽容!
所以甘阳要提出“人有说谎的权利”,要说:“在这种普遍的互不信任,彼此忌恨的社会氛围下,如果一味高唱说出真话的道德要求,实际也就意味着人人说假话。人人都应该自我忏悔,深挖灵魂,这样一种巨大的道德精神压力,在贡斯当看来,不但丝毫无助于修复和重整社会的人际信任和相互尊重,反而适得其反,因为这种道德重整,一方面引发新一轮的相互谴责和彼此指控,另一方面更导致新的道德优越感和道德歧视感。从政治角度讲,这种道德重整,事实上恰恰可能走向新的道德政治专政,并不是建立自由政治之道。”
“人有说谎的权利”,也许与中国式的道德传统多有隔膜(其实,儒家也有“亲亲相隐”的说法),所着眼的却是在社会关系的修复。这,对于历经百年革命,人际关系已经完全成为敌我关系、利害关系,仅剩的一点灵性也早已千疮百孔了的中国社会,实在是必要的急需的。但这毕竟只是外在的修复,并未切入主体性思考。道德行为最终还是主体性行为,道德的价值最终要在主体上体现,没有主体的介入,社会或许“和谐”了,但随着这“和谐”而来的,确实大伪流行。
其实,对“人有说谎的权利”的认同,在人际角度看,是对“宽容”的注解。但宽容的真谛,却不仅在人际,更在人性,在主体的内在涵养与境界。
宽容,首先,便是对人性的理解。
1939年5月9日,美国纽约,世界笔会。在会上,林语堂作了一个《希特勒与魏忠贤》的演讲。在法西斯力量笼罩全球,人类一半以上陷入战争灾祸之中,人类文明几遭毁灭的时代,林语堂不失一个幽默大家的风度,以最简单且最优雅的口气,点明法西斯主义必然覆灭的命运:
法西斯政府蔑视人类自由,剥夺人民权利。凡此种种,我相信决不能永久。何则?不近人情故也。有人曾问我独裁之不能久持,其固安在。我说我们只是猴子的后裔。那人问道这话怎讲,我便道:“牛与独裁者可以相处无事,只是猴子与独裁者这就两样子。人类既自猴子演化而来,而并非牛的后裔,则我相信我们不会长此隐忍独裁政制的胡作胡为,不久总得与它决裂的。因为隐忍不是猴子的天性,亦非人的天性。”
这是一个中国式的人文主义者的戏言,但却同时也是中国式的历史智慧。在人类历史上,不是真理战胜、正义战胜、或者强权战胜,而是人性战胜。人性是最后的,但也是最持久的力量。
确实,只有人文主义者才能看见人性的光辉,也只有人文主义者才能宽容人性的孱弱,而不以神人、圣人或英雄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常人。“人性乃是一根曲木”,自由主义大师伯林如是说。既然是“曲木”,那便无法凭强力矫正,因为这“曲木”乃是有弹性的。
“曲”而不正,无用之材,也许,这,就是人类的弱点吧。但,正是对这弱点的正视、同情与宽容,才真正触及到了人类之本真。那是只有大智慧的头脑、大纯粹的直觉才能触摸到的人类灵性的力量。那样的智者,耶稣是,是“爱”;佛陀是,是“慈悲”;孔子是,是“恕道”;人文主义者是,是“同情”与“宽容”。
人文主义者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作者)说:
比较现实的人文主义观点,承认人的局限性和软弱性,因此把希
望寄托在人的潜在创造性上,寄托在那潜在的力量一旦觉醒可能
完成什么样的成就上,而不是寄托在人的天性善良上,也不寄托
在人的天性邪恶上。
这就是人文主义者的信条,这信条强调对人的局限性与软弱性的同情。人终究只是人,是动物之一,而不是英雄或圣人、超人或革命家;这信条强调对他人的尊重。无论他人如何选择,是生存还是死亡,局外人都无权强加干涉,无权要求他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决断。这种“宽容”,乃是社会存在的底线,越过这一底线,道德便会成为强权,善愿转会酿出恶果。
同情,对人性弱点的承认、对人能自我完善的坚信;“同情”更是“宽容”的基础,没有“同情”的“宽容”乃是“容忍”,是“纵容”。宽容是人文主义者的武器,这武器,打中的乃是生命之“肉”——只有肉才能感觉痛,痛痒相关;只有肉才能有这份弹性,曲而不屈。
宽容,就是对这份生命“肉体本质”的认同、与温情。
生命承载着一切,人类的价值。生命的价值也就超过一切,人类的价值。对生命的尊重,乃是对自然的敬畏、对历史的回味、对自己的关爱、对物与同胞的感情。生命乃是实在,高于道理的抽象;生命乃是具体,重于伦常之推演;生命乃是基础,厚于文化之虚悬。厚德载物,没有这一基础,任何道德、文化、学理、纯思、精神,都只是空中楼阁、水中月华、雾中花影、海上街市。
天地之大德谓生,生生不息才能绵绵不绝。所谓世界,无非一草一木、一物一体;所谓人类,也不过饮食男女、老幼青壮。生命只有个体,没有整全;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轮回。活着的权力,也因此成为绝对的权利,成为一切命令之后的命令,一切原则之后的原则,一切价值之上的价值,一切权利之最终的权利。生与死的选择,也因此成为了绝对的选择,绝对属于自己,属于个人,属于肉体的权利——无论是身外、还是局内,都无法、也无权代替。否则便是僭越、便是践踏、便是暴力、便是专制与强权,便是对人类的污辱与毁灭。
权力可以杀人,名教可以杀人,道德可以杀人,名誉也可以杀人。但这些杀人的利器中,最能见血封喉、杀人于无形的剧毒之物,乃是道德理想主义的硬心肠、是正义在握的火气、是“得理不让人”的不宽容。
其实,我们很多的局外人,因为不关痛痒,而道德理想主义发作,道德越界为强权。他们的道德义愤,乃是没有同情之根的浮泛之气、嚣张之气,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稚嫩之气。这种“虚火”,这种没有同情与宽容的“义气”,乃是杀人的最好武器。不过在指责别人“不忏悔”时,他们是安全的,在可以疾言厉色面对他人与历史时,他们是幸运的。他们没有被逼到死生的歧路口,没有选择的恐惧与痛苦。他们的手是属于自己的,然而却用来批打他人的脸颊;他们的嘴是属于自己的,然而却磨尖了,专去撕咬那些血肉淋漓的受难同胞。他们的笔是属于自己的,但却蘸着别人的鲜血,蘸着那些可以做他们爷爷、奶奶、父亲、母亲的右派、反革命分子、走资派、黑帮的已经干枯的血液,写下他们酣畅淋漓、才气横溢的煌煌雄文。
而那些饱经沧桑的血肉躯体,除了沉默,便是,再一次担当。因为,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为了孩子,肩起黑暗的闸门。然而,鲁迅没有想到的是,那些虚火旺盛的孩子们,在逃离这将倾的大厦时,却顺手,在他的肋骨处挠起了痒痒。
这是怎样的难忍之痛啊!
但还是宽容,不是为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本来,恶恶善善(早期基督教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教导,但也有打你的左脸,连右脸也伸出去的训示)是人性,是人类道德情操的当然。但儒家却强调“以德报怨”、“以直报怨”,反对“以恶报恶”式的报复。原因何在?
大儒牟宗三解释说,恶恶相报,本是人情之理,但恶恶如果不能以善护持, 而走入“纯恶”,恶恶的正义就会毒害道德之心,毒害人性中的那份天良,是谓“丧德”。宽容,不是对恶的容忍,而是为了自己的那份善心,那份天良之机萌。人性之善需要护持,需要爱、温情的保护,需要把握住自我,不为流俗虫蚀。
值得注意的是,牟宗三此处所谈论的,是对共产主义在中国实验的焦虑。但这样的焦虑却建立在充分的对人性的理解上。在这位对共产主义做过严厉批判的儒家哲人来说,尽管在政治层面,他绝对反对共产主义,但却在学理上,对这一思潮予以充分的同情。说,无产阶级革命具有它天然的革命性正义性(国人从来就认为造反为天然正义),但如果以阶级斗争为正义,以革命为目的,以造反为神圣,必要“将革命进行到底”,固然,那些“反革命”,是在所必杀,在所必死的,但那些革命者,那些“仇必仇到底”者,却必会在这样的“恶恶”过程中,剁丧自己的天良,残杀了自己那一份善根,而走到善的反面,沦为纯恶的造物。恶恶者丧德,没有善的护持,没有慈悲之心、哀怜之心,没有大爱、大同情,这样的正义,在流入“杀人”之后,也是对自己灵魂的虐杀。
没有不忍人之心,是不配讲恶恶的,恶恶必丧德;没有大慈大悲之情,行不得救苦救难菩萨愿。硬心肠的革命,无非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做了一次注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