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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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于:2009-9-4
一个人贪得无厌时贪婪就会毁灭他(她)
——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忏悔录
一个人的犯罪到底是社会造成的,还是个人造成的?毛主席曾说过:“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今天,我才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犯罪,环境虽有一定的因素,但自己难辞其咎。
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我所结识的许多搞工程项目的朋友、同事一个个都快速致富了,与之相比,我认为自己的学历、能力、权力、地位都比他们高,工作更比他们辛苦得多,而他们却那么有钱。再说自己揽接的每一个项目都是来之不易,凭什么他们可以发财,而我不能?我开始思考自我价值,考虑怎样才能使自身价值得到最大实现。这时我已不满足于他人施舍的小恩小惠了,决定自己也承包几个项目,亲自担任项目经理。一方面,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享受企业应有的一切待遇;另一方面,却以承包人的身份当起了项目经理。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巧妙周旋,自认为自己是学经济管理的,即懂经营管理又懂建筑施工,况且自己还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只要照章纳税,一切就合理合法,只要自己努力干。于公于私都有利。现在想起来。当时是多么愚昧无知。
当一个人变得贪得无厌时,贪婪就一定会毁灭他(她)。
身为领导干部,永远要铭记自己的公仆身份,要有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当初,自己在成绩面前飘飘然,居功自傲,认为自己为整个公司系统赢得巨额利润立下了汗马功劳,总觉得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心里有了一些不平衡。其实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待遇,先后送我去省委党校、中央党校学习;去德国、香港培训进修;去外国考察,又提拔为当时全省最年轻的女性厅级干部。自己的成长固然有个人的努力,更是组织的培养和企业这个大舞台历练的结果。曾经,我作为多个企业的负责人。每到一处都得到了企业最好的待遇。我为职工们做的一点点好事他们都铭记在心,所到之处对我充满了感激和热情。我出事以后,他们丝毫没有看不起我,相反,多次自发到看守所、监狱来看我,安慰、鼓励我。面对他们一张张善良、诚挚的面孔和宽容的胸怀,我潸然泪下、无地自容。
不管你曾经掌握多大的权力,一定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领导干部尤其是从事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在你学习经营管理、攻读MBA时,一定不能疏于法律的学习,只有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才能避免犯法。掌握权力就像大海行舟,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虽然你是一个好舵手,同样需要兢兢业业地掌好舵,才能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如果你总是考虑个人的利益,不思好好掌舵,翻船只是迟早的事。如果当时我的法律知识多一点,法律意识强一点,就不会既当“领队”又当“运动员”,就不会用“右手”同“左手”签合同;如果我时时刻刻想到法律的利剑高悬在自己头上,让自己知道害怕,也就不会违法犯罪了。
犯罪给自己和亲人带来的是无尽的痛苦。我本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凭我和丈夫的合法收入,一家老小完全可以过得衣食无忧。人生的鲜花、荣誉、地位、权力我都拥有,按理我完全应该知足了。人心不足蛇吞象,而今落得个身陷囹圄孤家寡人无自由。自己的贪婪是多么不可思议。我究竟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儿子聪明好学,曾经是长沙市一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出事后,他无法接受这个晴天霹雳的事实,多次要寻短见,被迫停学。我被判极刑后,丈夫怕儿子承受不了这个打击,想尽办法把他送到国外读书,儿子只身海外。母子连心,因思念妈妈,不幸出了车祸,如今身为母亲的我却不能亲自照料自己的孩子,只能无奈地手摇铁窗。纵使我有再大的劲,铁窗依然纹丝不动,夜里我常常喊着儿子的名字哭醒。为此,我一生都不能原谅自己。在我关押期间,父亲含恨去世,母亲也回了老家。违法犯罪对一个人和他的家庭来说,付出的成本太高、太高了。
有人说过,有3个地方一定要去看一看,一是贫困地区,看看那些辛苦一年赚不到几百块钱的老百姓是怎样生活的,要时刻记住知足;二是去火葬场看看,“人死原知万事空”,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该去贪;三是到监狱里看看,你才会体会到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高墙外的世界是多么精彩和宝贵,只有到此时才能真正诠释“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的深刻内涵。    
在历史长河中,一生就是那么短短一瞬闻,永不重复。人生苦短,更要珍惜。因此,我衷心希望大家能吸取我的教训,把握好手中的权力,经营好自己的事业,更要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背景资料:
蒋艳萍,原任湖南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副厅级)。1992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先后13次侵吞公款70多万元,并有近50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现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走好人生路  莫让钱迷心
—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深圳公司原副经理邓初明忏悔录
“人之初,性本善”。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就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当过知青务过农,品尝过生活的艰辛和丰收的喜悦。那时候的我,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追求理想,富有正义感,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青年。在湖南雪峰集团工作的26年间,曾经为党为企业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我先后担任过生产成本会计、设备主任、分厂工会主席、铁路专用线火车站站长、销售部副经理等职务。然而面对荣誉和权力,我却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飘飘然,在人生的道路上最终迷失了方向。
1996年初夏,我调任湖南雪峰集团深圳公司代理经理,从湖南新化偏僻的山沟来到特区深圳这繁华的都市,面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我有些眩晕、有些飘忽,相比之下,觉得自己原来很知足的生活竟是那么微不足道。后来,随着与生意人接触多了,更是觉得自己以前勤恳工作、清正廉明的作风已经不适应了。就这样我在五颜六色的生活中渐渐迷失了自我,逐渐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大企业的高级职员所应该坚持的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面对金钱的诱惑,从最初开始的羡慕到后来的追求享受,觉得花的反正是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认为市场经济离不开人际关系,礼尚往来才能办成事、办好事。伴随着观念的转变,我的精神世界充满了庸俗和虚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记得我第一次接受一个客户送给我5000元礼金后,放在保险箱内几个月都不敢动,生怕引火烧身,准备一有风吹草动就随时归还。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却平安无事,悬着的心总算平静下来。过后还自我安慰,心想自己跟这个客户只是业务关系,收点礼是人之常情,不会出什么问题。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我的胆子便逐渐大起来了,这个时候党性原则、法律道德全被贪婪的欲望挤在脑外。
俗话说:“吃别人的口软,拿别人的手短。”大凡送礼者都是有目的的,而拿了别人的钱,就得帮人办事,否则这礼也就吃不下去了。1997年开春,深圳水泥市场极度疲软,而我公司也有数千吨水泥积压在深圳的仓库内销不出去。我通过种种努力与深圳市某水泥制品厂达成口头意向,在签订合同时,该厂供销科长却意外要求我在原定价格上每吨高签30元,再由我公司以促销费的名义将这30元返给这位供销科长本人,他可以从这每吨30元中拿出4元给我作为好处费。这实质上就是典型的钱权交易,而自己当时还糊涂地认为是公私两得的好事情。就这样,我从接受别人的贿赂发展到了内外勾结侵吞公共财物,最终因贪污受贿罪,落得个阶下囚的可悲下场。
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虽然客观环境对自己犯罪起了一定诱发作用,但根本原因还是对金钱的贪欲。如果我平时能够洁身自爱、廉洁正直、拒绝收贿,行贿者来得再多也是自讨没趣,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坐牢是痛苦的,这不仅仅是断送了自己的一生事业和清名,失去了人身的自由,而且给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当我82岁的老父亲得知自己疼爱的儿子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消息后,羞愤交加,脑溢血发作撒手而去。老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就一病不起,憔悴的脸上再也见不到过去那慈祥的笑容。相濡以沫的妻子在一次来监狱探望我的返程中遭遇车祸,因伤势过重造成高位截瘫。我的一对儿女在父亲坐牢、母亲终身残疾的情况下,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下子失去了支撑和依靠。
这父亡、母病、妻瘫、子伤的恶果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不仅危害了社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同时我作为儿子、作为丈夫、作为父亲,把所有的亲人都带到了痛苦的深渊。每当想起这些,我就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痛。望着高墙电网外的自由天空,发出内心深深的忏悔:  “今生如果可以重来,我宁可粗茶淡饭一生,也决不会为贪图享受而去违法犯罪”。
常言道:  “家有万贯,一日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眠不过三尺。”人的一生就是那么短短几十年,人死之后不可能将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绝对可以将人送进地狱。我的深刻教训值得每一个人吸取,尤其值得现在任职的、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引以为戒。因此,珍惜自我、防微杜渐,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始终保持一副清醒的头脑和平常的心态是多么的重要!
珍惜已经拥有的幸福,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和地位。不要搞权钱交易;不要有非分之想;不要存侥幸心理。慎用手中的权力,不为钱所动,不为利所图,不为色所迷。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自觉地筑起一道反腐拒腐的坚固长堤。要知道只有事业有成,生活安宁才是真正的幸福。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千万不要迷失了自己啊!
背景资料
邓初明,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深圳公司原副经理。2001年6月因贪污受贿2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现在长沙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