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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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于:2009-9-8
改造世界观是一辈子的事情
—湖北省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原局长魏其华忏悔录
在任湖北省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期间,我不仅犯了违规、违纪方面的错误,而且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邪路。
任职时,我先后组织实施了垃圾处理场工程、槐荫公园一期工程、董永公园改造等工程项目。在这些工程项目建设中,那些工头们从他们的私利出发,以各种不同的名义和形式向我送钱。这些人名义上是感谢,实际上是想让我在今后给他们更多的关照。尽管名义多种多样,但收买我为他们谋利益这个实质是一样的。可惜,以前我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竟然收了别人那么多钱,跌进了犯罪的深渊。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影响是十分恶劣的。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在我幼小的时候,就对党组织充满了渴望。刚满18岁那年,在高中读书的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读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入了党、提了干,最后成长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在我被提拔当局长、组织部门找我谈话时,领导对我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也曾表示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但是,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地把组织的教育淡忘了,以致犯下了严重的错误,玷污和损害了党组织的光辉形象。
我所犯的错误,对我家人的伤害是空前的、巨大的,也是最直接的。母亲今年80岁,是地道的农村妇女,她一生生育了六胎,但只留下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我是她一生中唯一的希望。在我22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她靠纺线织布赚几个钱来供我读书、帮我成家。每逢节假日,我回老家去看她时,她虽然住得不好,穿着一般,但脸上总流露着笑容,因为有一个当局长的儿子回来看她,心里别提有多么高兴。
可现在呢,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唯一的儿子成了她人生的耻辱。她在村民中难以抬头,从此难说一句大话,甚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我虽然两个多月没有见到她,但我能想象,她一定成天泡在泪水中,额头上又刻下了几道深深的皱纹。白发人为黑发人操心、伤神,我到了50多岁,还对她造成这么大的伤害,真对不起她老人家。  还有我的儿子。儿子大学毕业后,考到澳大利亚读硕士。硕士提前毕业后,又以优良的成绩考取博士,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他只身海外,举目无亲,生活之艰辛可以想见。以前他每个星期至少要跟我打两次电话,问长问短,父子之亲,融洽之至。可现在呢?我犯了严重的错误,一定会给他带采沉重的打击和伤害。也许,他再也不敢在他的同学面前提及他的爸爸,因为我给他带来的是耻辱;也许,他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眷念他的爸爸,因为我给他带来了伤害。
想起我的妻子,我们一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现在的我让她在亲戚朋友、同事同学面前,难以抬头。自结婚以来,从来没有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不见面。而这次,我们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见面,没有通过一次电话,她一定是整日以泪洗面,还要为我东奔西跑,这都是我给她带来的不幸。
以前,我没有认识到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借口工作忙,把它当成一种形式。对于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把它当成一种负担。即使学习一下,也是为了应付检查、完成任务,根本没有主动、认真地去钻研,领会精神实质,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时间一长,思想上就出现了偏差,犯错误也就成为必然了。现在反省起来,我对“改造世界观是一辈子的事情”这句话感触特别深。
对于上级安排的任务,总是想把它完成得漂亮一点,为了这些,我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吃了不少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没有把这些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是应该做的事情,是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而是把这些当成付出,觉得要得到回报。有时想,我辛辛苦苦地干,得到了什么呢?不就是一个月2000多元钱吗?有一种划不来的思想,认为付出多、回报少。当别人给我送个几千、万把元钱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要退给别人,而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认为这是对当干部的一种“回报”。没有认识到别人之所以讨好我、送钱给我,就是看中了我手中的权力,想利用我掌握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好处。权力滥用,必然就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想法,认为自己年龄到了50多岁,在职务上再提拔是不可能的,工作不挨批评就行了,能享受的就享受一点,能得到的就得一点,搞几年就拉倒。这种思想是导致自己犯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2006年,别人送我10万元钱的时候,当时我确实很害怕,确实不敢收,拒绝的态度也比较坚决。但是,送钱人说到的一点打中了我的要害。他说“到了50多岁,还能搞几年?”于是我开始犹豫起来,再加上送钱人的反复劝说,我最终抵挡不住诱惑,将这笔钱留下来了。
反思自己所犯错误的过程,对于当时所做的每一件错事,不是说完全不知道是违纪违法,但是,自己觉得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只要对方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当我第一次收别人存单时,心里还是害怕的。正因为如此,我先将存单退给了他。当他第二次给我后,我又在家里放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叫老婆去把它转存了。当初收10万元钱,更是经历了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收钱,害怕;退钱,又不坚决,最后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印证了一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个人错事做多了,迟早会暴露,会酿成大错。   
我的错误是严重的,教训也深刻的。假如能够再有一次工作的机会,我绝不会再做任何一件蠢事,绝不会再拿一分自己不该拿的钱。虽然我的政治生命已经完结,但我的人生还要继续。在生命有限的时间里,我将时刻牢记自己所犯的错误,遵纪守法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讲究个人道德,清清白白做一个合格公民。如果有可能的话,争取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既充实自己的晚年生活,也为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同时,我还要用我的错误,警示自己周边的人,要他们以我为戒,教育自己的子女在做人、工作等方面都要遵守党纪国法,不该做的事情千万不能做,不该要的东西千万不能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背景资料:
魏其华,男,湖北省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原局长。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帮助他人承接工程等方式收受贿赂人民币30.2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