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孙立平 中国亟需一场社会进步运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3:35:06
从很多国家的历史来看,在经历了快速的经济发展之后,社会的进步问题都会成为重要的主题。美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经有一场社会进步运动。当时美国所面临的情况,和我们今天其实有很相近的一面。它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虽然政治的腐败、经济寡头的垄断、权力和市场的结合、权力和资本的结合等等普遍存在,但是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这样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中国经历了30年的改革,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其他方面,不尽如人意之处比比皆是,来一场社会进步运动,我觉得对于中国来说非常需要。社会进步运动的目标是什么?三句话: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而这三个方面,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健康社会,需要社会的重建。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考虑,我觉得到了今天应该将社会重建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最近这几年,社会建设这样的提法在中国社会已经开始多了起来,官方也开始在使用社会建设这样的提法,但是究竟建设什么,到现在还是一个相当空洞而笼统的概念。按照我个人的看法,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社会重建至少需要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来解决和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关系问题。
我觉得这是中国现在社会重建首要的内容。中国改革30年的时间,我们最大的成就是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前几年吴敬琏先生就在讲,这种市场将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这是一个问题。什么叫好的市场经济、什么叫坏的市场经济?按照我个人的标准,至少是三条。第一,在经济上看这种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第二是这种市场经济是否有好的法制基础。最近这几年,吴敬琏先生、江平先生一直在强调好的市场经济和法制的关系。我觉得还有第三个标准,就是有没有一个相应的和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
最近这些年来利益关系的失衡有一个特点,吃亏的永远吃亏,占便宜的永远占便宜,这个特点人们经常在议论,但是很少有人去想这背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说这种利益关系的失衡已经不是某些政策偶然失误的结果,如果是某些政策偶然失误的结果,它不会是吃亏的永远吃亏、占便宜的永远占便宜。
2005年我写了几篇反思改革的文章,说了一些很重的话,我说改革已经成为财富掠夺的战争,改革的共识已经基本破裂,改革的动力已经基本丧失,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形成。有人将这种情况说成是改革的失误。说失误我不同意,如果是失误,结果应该是随机的,这一次你得好处我得坏处,下一次你得坏处我得好处,但如果每一次都是你得好处,每一次都是我得坏处,这说明不是失误,失误怎么也没有将好处往我这里失误一回,怎么都失误到你那里去了呢?所以不是失误。这样的一个结果是另有原因的,这个社会已经有了强势和弱势之分,强势的每一次都得好处,弱势的每一次都得坏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得有一套机制,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关系。
这套机制,我称为公平的利益博弈。市场经济当中,利益要能够均衡,必须得靠一种公平的利益博弈,得靠社会当中的各个利益主体去争取,社会需要创造的条件是如何创造公平的进行博弈的环节。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最近这些年利益失衡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劳动者工资收入在整个G D P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中央最近这几年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分享式发展,让普通劳动者能够分享发展的成果。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怎么能够分享发展的成果?这个机制只有一条,得靠他自己去争。因为现在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国家定的了,而是企业定的,如果工人没有为自己争取工资的能力,没有为自己争取工资的手段,分享发展的成果就是一句空话。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美国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罗斯福新政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就一条 ———工会。承认工会的合法性,工会可以合法地代表工人,和企业主讨价还价,就靠这一条来解决劳资关系的问题。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利益的博弈。
到了今天,我们已经到了这样的一个时候,需要在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再建立一个相应的利益均衡机制,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至少需要这六大机制的建立。
第一是信息获得的机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相关的利益主体要能获得和这个利益相关的信息的机制,但是现在这个机制是严重缺乏的,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征地拆迁等等当中,信息高度的不透明。
第二是要求表达的机制。他得有一种表达的手段、一种表达的渠道,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当中讲了一个很重要的词,叫“表达权”。
第三是要有利益要求凝聚和提炼的机制。一个社会要解决利益的问题,相关的利益主体提出这种利益的要求,要能够通过政府的政策得到解决,必须得有一个要求凝聚和提炼的机制。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国企改制的过程当中,失业下岗人员可以说是遭受了损失,现在一些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包括群体性事件、上访,这是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但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一对一地解决,其实很困难,每一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具体的要求五花八门。这样的事情假如发生在西方,这些人可能会成立自己的组织,这些组织对他们的要求进行提炼和凝聚,成为议会的提案,在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上如何对这部分人进行适当的补偿。这样就能够在政策的层面加以处理,而且一解决就是一批人的问题。
第四个机制,要有一个施加压力的机制。这个社会当中已经有了强势和弱势之分,强势群体拥有的资源多,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手段也多。但弱势群体不行。弱势群体要有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必须得有特殊的施加压力的机制。
第五个机制是利益协商的利益。
第六个是矛盾调解和仲裁的机制。这个机制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终止的机制。这个社会这么大、矛盾这么多,总得有一个程序,到了什么地方到此为止。我们司法上有一个叫终审,谁能够保证说到了终审就是百分之百的公平呢?谁也不能够保证,但是没有办法,它总得有一个到此为止的东西,所以到这里就算完了,哪怕不公平也只能这样了,这就是矛盾终止的机制。
第二,我们需要有一种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制度化方式。
几天前我曾经在一个帖子的后面看到一句留言,他说,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我亲爱的祖国需要维稳呢?这句话其实很让人们深思。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是比较多,但问题是怎么看待它。如果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思路出发,我们来看待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至少可以得到三个基本的结论。
第一是现在的社会矛盾是比较多,但是除了极少数像“藏独”、“疆独”之外,绝大多数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实际上是利益的矛盾、利益的冲突。人民内部矛盾基本上就是利益的矛盾,解决这些社会矛盾最基本的基调,应该放到这个上面,是利益的问题,而不是政治的问题,不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第二个结论,我们现在一些利益的矛盾、利益的冲突之所以会激化,转化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是由于与利益关系解决得不好有关系。
第三个结论,利益关系为什么解决得不好,是由于缺少一种制度化解决利益问题的机制,也就是前面我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
如果这样来看,就有一个事情需要明了,就是说解决这样一个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时,指导思想一定要明确。一定要有一个双重的目标,解决社会矛盾,一方面要有利于社会的基本稳定,另外一个方面要有利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
我这里讲的双重目标,绝不是因为一种理论上的兴趣,而因为现实当中解决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指导思想出了问题。在现实中是只要一个不要另一个,只要一个得牺牲另一个,只要一个得压制另一个。我们要的就是所谓的稳定,而且这个稳定实际上是一时的天下太平,我们为了要这个,就得压制利益的表达、利益的均衡机制,最后的结果是恶性循环。要维稳,就得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要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利益关系就越是失衡,利益关系越是失衡,社会矛盾就越是尖锐,社会矛盾越是尖锐,就越得维稳。
这还不是最坏的,最坏的结果,中国这个社会在这样的一种维稳的思路之下,最后将会成为一个完全没有规矩的社会,这个社会可以说明显地在朝这个路走。为什么呢?我们维稳、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是一个机会主义的方式,反正你这里不能出事,我不管你怎么解决,不出事就行。这样的一个社会,政府解决问题的标准是什么呢?不出事就行。什么样的问题我才给你解决呢?会出事的问题我才解决。如果是一个正常的有规则的社会,人们遇到事情的时候首先会想到规则,但是现在中国的社会是什么呢?你遇到一点事会想什么呢?首先第一步是找人,第二步是找不着人怎么闹的问题,因为你知道政府解决问题的标准就是这样,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就是这么来的。
最后社会形成什么呢?你如果没有理,你会闹,最后你也能闹出一点利益来。你有理,你老实人一个,不会闹,没有任何人会给你解决问题。你连稳定都不会威胁,谁给你解决?最后,维稳成了制造不稳定的根源。就是因为要维稳,维稳解决问题的标准就是你得威胁稳定,这个思路是走不下去的。走不下去了怎么办?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制度化的道路。这个制度化建设的目标至少有两个,第一个目标是增强我们这个制度容纳矛盾、容忍冲突的能力。一个好的制度与一个不好制度的区别,不在于当中有没有矛盾,而在于容忍矛盾和冲突。我们现在实行的所谓一把手负责、一票否决,是建立在一个完全错误的假定基础上,以为没有矛盾,天下太平才是好地方、才是好制度。不是的,好的制度是能够容忍矛盾、容忍冲突的制度。美国打伊拉克的时候,几百万人上街。我们要反问一句,他在战争状态下几百万人上街,没有人觉得这个社会要天下大乱了,为什么我们在和平时期,几十个农民工上街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就如临大敌了呢?说明我们这个制度太脆弱。首先得让我们的制度能够坚强起来,能够容纳矛盾、容纳冲突,有一点这样的事情,不觉得受到威胁。
第二,光能够容纳矛盾和容纳冲突还不行,还得增强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我觉得这一点更重要。我们为什么一遇到点事就如临大敌呢,关键就是我们没有规则、程序、制度。没有就只能严防死守。
第三,我们需要有一种有效的社会基础秩序。
几年前我曾经提出过一对概念,一个是不可治理现象,一个是社会的基础秩序。现在这个社会当中,很多的问题已经是处于不可治理状态。最简单来说,你已经没有办法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这就是我想谈的,要建立社会的基础秩序。这些不可治理的现象,最后的结果就是失控。我们现在很多的问题已经处于失控的状态。我举两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