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维系客观性的机制逻辑——摘自《维系民主?西方政治与新闻客观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19:46:05
商业逻辑对新闻内容的影响:
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但相互作用的主导商业逻辑,即成本最优性、非党派性、非政治性、消费主义、进步的另类选择的边缘化、专业化和合法化,促进了客观体制的形成。
从主宰报纸生产的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新闻是从市场获取利润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具有自身价值的文化和政治形式。任其所好,这一系统的逻辑是将新闻便宜快速的卖给消费者,然后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卖给广告商。在这一过程中,新闻纸是一种用来吸引消费者的副产品。从一个严格的商业观点来看,报纸是被向广告商提供尽可能多的版面而驱动的。相反,虽然新闻是一种把读者吸引到广告那里的必需品,但它是一种尽可能经济地产生的商业成本,而不是直接的主要收入来源。报业上有一个叫作“新闻洞”的术语,意指把新闻版面看作是未被广告填满的空间,正是这种价值取向的反应。
1, 成本最优化:
垄断的报纸虽然大都效益好,却仍然特别注意削减编辑学费,因为没有任何经济动力使它不这样做。如果你已占领了整个市场,而且没有对手与你抗衡竞争,为什么还要多花钱雇更多的记者,或对事件进行更精细的调查?
广告对新闻报道的雷同也有微妙的但很重要的影响。由于日报对这样的读者进行竞争,它们通过追求最大公约数的办法来使新闻迎合核心读者群。商业报纸对忠诚的专门读者层并不十分感兴趣,但他们对广泛的读者群感兴趣。这正如一名学者所说:“因为报纸主要被当做一种商业经营,很少将重点放在它们理应包容的‘别的东西’上,寻找读者群中的中间观点就成了一种趋势。自从大众报业来临之后,一直有报纸内容雷同的内在趋势,正如政党只有转向中间派以尽可能地扩大其支持者范围的趋势一样。因此,经济效益原则取代了多元化的政治原则。”
2,非党派性和非政治性
经济压力助长了新闻非党派性和非政治化。在报纸上公开表明减少政治倾向是与报纸转化成为政治上独立的商业实体紧密相关联的。19世纪客观性观念是一个政治姿态,也是一种商业逻辑驱动。为获得更多的读者,报纸很难继续首要地成为政党的喉舌。为了获得大量潜在的读者群,新闻得被认为是公正的才行。
在便士新闻的领导下,主流报纸减少了政治含量,而将注意力投向对犯罪的报道,及有关上流社会和有关人情味的故事。这不是说新闻不再有政治的价值取向,例如象犯罪这类题材本身就具有政治性。这只是说,表现在商业媒体中的政治价值取向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具有霸权性(主导而一致),它不再是明确昭示的、刺激性的和具有党派性的。
伴随着非政治化的是对“事实”报道的强化。这种做法与那个时代的经验主义相关联。当《纽约时报》声称它只发表“事实,以一种特定的形式和语调来使各党派的人士都依靠它的陈述”时,它不仅是在对民主理念进行承诺,即为公众启蒙而提供广泛的可获得的事实。它同时也在陈述一个明智的商业举措——向广大读者出售一种叫作“新闻”的特殊产品。在这种情形下,事实成为新闻的代名词。就像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其他商品一样,它们摒弃了产品来源和特殊性。它们逐渐被认为是市场经济中对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的普通的吸引力,是各党派人士都会掏钱来买的东西,它们被自然化,成为一种超越人工雕琢,不再被人怀疑的东西。
3, 消费主义:
娱乐和信息,我们通常认为是媒体的主要内容,仅仅是把读者引向更重要的内容——广告的“免费午餐”。这种免费午餐不仅要吸引到适量的具有一定人口特征的受众,还得使受众得到涵化,使它们具有能适合接受广告信息的心态。
商业新闻不再假定它的读者是某个政党或派别的追随者,或甚至是政治生活中的积极参与者,相反地,它们更倾向于将受众定位于整个国家的公民,把它们当作是政治的旁观者,或者首先是看作消费者。“新闻”与广告在服装、生活、家居、旅游、运动和休闲等版面中相互融合,这就使消费者的定位和叙事倾向表现得尤其明显。
4, 进步的另类选择的边缘化
对广告收入的依赖削弱了激进新闻业,助长了一种更为保守的客观性版本,使新闻内容偏离激进的民主启蒙话语,而倾向于平庸的淡化政治的非党派状态。首先,因为大广告商喜欢自由的激进的左派观点,怕它们会挑起对大商业集团的质问。报纸通过在社论、新闻删选和新闻调查中减弱自由派的是声音达到吸引观念保守的广告商的目的。
客观性仍是吸引读者的重要因素。而且它们往往被看作是卓越而客观的新闻标准的确定者。尽管像《环球邮报》和《纽约时报》这样倾向于在现有的社会体制中最有既得利益的富有的读者群的报纸,新闻仍是客观的,尽量避免持续青睐于某一个政党或利益集团,报道双方的观点并声称代表公众的利益。由于客观,一份精英报纸的声望就得到了提高。因此说“商业主义强化时,左翼观点容易被弱化。”
5, 专业性与合法性
受产业逻辑的驱使,新闻规模的增大,从业人员专业化进一步减少新闻报导中的党派性。在新闻组织中,新闻不再是个人生产的产品。业主、经理、编辑、记者、专栏作家之间的劳动分工,意味着“维持一种政治口径,成为一件更加困难的事情。”并且,客观性和新闻价值的标准为新闻从业者的党派性提供了某种保护。
除了经济驱动,20世纪的报业集中和垄断的加剧,使得客观性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手段。新闻机构既是政治民主的公共信息的重要提供者,也是谋求利润的商业实体。客观性原则有助于商业新闻媒体从这种冲突状态中解脱出来,并对它们作为重要的非官方的政治机构提供了合法性。媒体可争辩说,新闻是由独立自主的新闻从业人员创造的,他们是摒弃了个人偏见的。如果他们的新闻被认为是客观的,只从每位民众而不是特殊个体的视角来说话,传媒集团的私有性和商业性将不再值得公众的关注并不再成为问题。至少,媒体业主是这样希望的。
新闻客观性与国家:
新闻法规或政策为媒体保证了正式的、法定的独立与国家之外的自由。这样的表面上的独立性是客观性准则的关键,也是新闻的社会合法性的关键。正是在这一独立性的基础上,人们普遍在自由民主社会的自由希望制度和集权或极权新闻制度之间作了根本的区别。这种自由是以高昂的代价、通过斗争而得到的。
与此同时,客观性准则又非正式的将媒体推向国家的轨道,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客观性在处理新闻媒体和政客之间所起的作用来实现的。政治家和官方人士需要接近媒体的受众,新闻组织需要一个稳定的、合法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接近高层官员和政治家的有效捷径(因为他们提供被定义为新闻的东西。)反过来,由于遵守这些客观性准则,新闻媒体就保持了自己的稳定性和保证了接近官方信息源而不必牺牲政治独立和中立的公众形象。
新闻的客观性准则与惯例同时也给政客们好处,通常保证让他们频繁地接近媒体,取得在公众免其塑造政治形象和定义政治问题的机会。新闻业的新闻价值、真实性的标准同它的那些依附于有指定发言人和例会的官方机构的新闻采写惯例是互为条件的。这些标准惯例保证了官方机构和官方人士有接近媒体的惯例和特权,因为他们提供的事客观报道所依靠的硬“事实”,可信的声明和背景材料。相反,来自非官方机构的材料被认为是软数据,没被证实的报告,或是不继续调查就不能当作严肃新闻发表的推测。因为实行客观性就得阻止记者在严肃新闻中表明表明自己的偏好,其结果往往是记者传播的是新闻制造者(一般是政府官员)想传播的内容。新闻越是“客观”,它成为官方机构纯粹的传声筒的可能性就越大。记者经常把政治指责、树立形象的声明以及政治“试探气球”当作新闻“客观地”加以报道,也就是说,不加个人偏好。于是官员们将自己的看法和定义当作客观消息加以发表,而同时记者也保证了有人向它们源源不断的供应经过精心加工的、适合他们的故事内容和新闻形式的“事实”和观点。这时,政治和客观性就合二为一了。
国家和新闻之间关系的另一个层面涉及国家怎样使主流媒体取得社会合法化。通过法律条款和实践,国家接受媒体对客观性的声明并把“新闻自由”应译为媒体主业的财产所有权。自从1982年以来,《加拿大权利和自由法案 》将思想信仰、观点、言论自由及新闻和其它通讯媒体自由推上宝座,并规定这种自由必须在与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使。这一法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语句被用于保护个人尤其是媒体不受国家控制。进而保护了私有新闻也作为信息和意见的提供者的特权。实际上,言论自由被理解成新闻集团的财产所有权,而不是公民个人的人权。
当国家默认新闻机构的客观性声称时,它并没认可或是保护记者们相对于媒体所有者的客观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