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被判无期和韩峰被双开有啥警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20:45

廉政瞭望2010003期封面

  贪官潜伏期

  贪官潜伏期的长度与反腐机制的力度成反比。潜伏期变长,反衬出我们的预防和查处官员腐败工作的乏力,也反映了当下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现实。

  一个贪官“成功”潜伏十多年不被发现,我们说他精于伪装、“马甲”厉害;一批贪官能够潜伏十多年不被发现,我们说可能制度某方面有缺失,网“开”一面;然而,当大多数贪官都能潜伏多年甚至形成一种“潜伏定律”时,谁能破解这道难题?

  贪没贪是分明的,贪多贪少是有数的,

  早发案晚发案有时是偶然的,贪官早晚被捉是必然的。

  贪官案发有偶然

  ■文/华山

  2010年2月1日,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原局长韩春喜,以涉嫌受贿罪在法院受审。他是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件牵出的官员,被控收受新塔矿业公司大股东张佩亮4万元。

  如果不发生溃坝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韩春喜的涉嫌受贿行为能否被及时发现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但他很“不幸”地被溃坝事件“偶然”带出来。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贪官,许多也是在偶然状态下被“牵”出来的。

  “盗”出贪官

  近几年,一桩桩小偷“廉政监督工作”大获成功。

  “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的原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以经常脚穿解放胶鞋、肩背绿帆布挎包的“朴素”形象赢得了“挎包局长”的美誉。一次,宝鸡市有位个体户得到范的帮助,为表谢意送来一张3万元存折。范当着局监察室主任的面,对来人劈头盖脸严厉批评,而后在存款单上写上“我虽没有钱,但我有人格、有党性……我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等字样,并将存款单当场退还来人。

  然而这样一个“廉政”局长却在小偷那里一不小心露了馅儿。2001年7月27日晚,一名窃贼在宝鸡市公安局作案时当场被擒。审讯中,窃贼交代说,他近3年来在范太民的办公室内行窃多次,共盗走人民币数万元,还有金戒指、金手镯、名牌手表等贵重物品。根据窃贼交代及群众举报的线索,有关部门查实,范太民从1995年初至1999年10月间,先后索贿、受贿15万元。范太民因受贿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小偷和警察本是老鼠和猫的关系,但范太民这只“猫”却被“小偷老鼠”给“逮”了出来。

  贵州省长顺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03年3月,原县政协副主席、计划局局长胡方瑜在熟睡时,裤子被小偷偷走。后来,两个小学生将拾到的裤子交给了公安局。公安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的夹层里藏有4张大额存单,总金额为42万元。后经查实,胡方瑜违规违纪金额共计5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不光小偷“偷”出贪官,还有港商“偷”出贪官来的。

  2004年年初,广东省鹤山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汝韶的妻子胡兆秀,到香港区域法院状告一港商盗取了她在香港银行的476万港元存款。然而调查的结果却让一个“市委书记收受巨额贿赂”的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张汝韶原在开平任职,他把在任职期间获取的非法所得转移到妻子胡兆秀在香港开设的私人账户上,这个账户是港商叶伟明帮助设立的。张汝韶让有求于己的叶伟明往胡兆秀的账户里“增砖添瓦”。1999年10月,张汝韶调任鹤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张汝韶调离开平后,叶伟明“浇灌”多年的“大树”走了,他在开平的生意也一落千丈。愁肠百结之下,他想到自己曾往胡兆秀香港银行账户存入了600万港元!叶伟明最终决定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至2003年3月底,叶伟明一共从胡兆秀在香港开设的私人账户上取走、透支及购物消费476万港元。

  2006年6月,法院认定张汝韶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丢”出贪官

  近年来,官员失踪事件频频发生,引起有关部门的警觉,调查表明,失踪官员中不少有贪腐行为。

  1999年8月,时任江西省副省长的胡长清率江西团参加昆明“世博会”期间,突然走“丢”了,有关部门怎么也寻找不到。堂堂副省长居然失踪,顿时惊动了中央。有关部门出动警力,才在广州的中国大酒店里,找到了胡长清。在他的皮包里,还有一沓刚收受尚未启封的2万元人民币。原来胡私遁广州,是为了和情妇幽会。

  一起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由此浮出水面!经检察机关查证: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省长助理及副省长期间,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4万余元。2000年,胡长清被执行死刑。

  胡长清的行径并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他之前,一桩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案件在贪官失踪后暴露出来。

  1995年4月,武汉市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志安突然失踪。后经我国驻外使馆证实:于志安出逃菲律宾。原来,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大肆倒卖巨额国有资产后转移到国外,溜之大吉。

  2006年8月7日,吉林省委得到一个消息: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已经3天不见踪影了,用各种方法联系不上!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指示,马上启动应急程序,采取紧急措施,以防不测,同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可8月8日,田忠却又悄然回到了他在长春的办公室里。后经查实,他在失踪的3天里忙着转移非法所得1000多万元。田忠后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底,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带考察团到巴黎,两天后独自离队,后拒绝回国。杨湘洪出国不归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妻子和手下一批贪腐官员被牵出。

  “牵”出贪官

  突发、偶发事件往往能牵扯出贪官来,成为近年来反腐败战场上的一道景观。

  2009年10月10日,备受关注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但刚开始周久耕的受贿行为并不是被有关部门发现的,他是因为“不识时务”而“祸从口出”,“不幸”被网友骂上了审判台的。

  近年来,房价涨势如飞,在百姓一片“叫苦”声中,周久耕却发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的雷人语言,引来争议声一片,因此遭遇“人肉搜索”,其指间半支烟以及手腕上的表的底细都被“人肉”了出来。9天后,周久耕因发表不当言论以及消费高档香烟等行为被免职,随即被彻查。

  2004年8月,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长排村的一堵挡土墙因山体滑坡而倒塌,一对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事故诱因之一是罗湖公安分局系统的三名中层干部违规建私房,受私房地基影响造成山体滑坡。而私房资金来源于原派出所的“小金库”,这些资金部分被用于贿赂罗湖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由此,安惠君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的行为东窗事发。

  2007年7月9日,济南市市区建设路发生一起轿车爆炸事故,女车主柳海平被炸死。这起震惊全国的恶性爆炸案很快牵出其始作俑者——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段为了摆脱情妇柳海平的纠缠而指使人制造了爆炸案,而爆炸案牵出了段义和的长期受贿行为。

  2008年7月19日,云南省孟连县发生一起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关方面在调查处理这事时发现,2003年~2008年5月间,时任孟连县委书记的胡文彬受贿人民币47万元,美元2000元;在1999年~2008年间,曾任孟连县长、县委书记的刀立富,受贿人民币53.6万元。事件还牵出普洱财政局原副局长朱德兴和孟连财政局原局长刘宏的受贿、贪污罪行。

  胡文彬、刀立富等人的贪腐行为被闹大的事件给“牵”了出来。而有的官员的意外落马则具有喜剧性。

  2009年,西部某省的执纪执法机关突然接到“某市副市长聚众赌博”的举报,遂前往查处。执纪人员没发现被举报者,却在现场意外地逮住了另一名在此聚众赌博的副市长。顺藤摸瓜,这名副市长以前的贪腐行为被查出,还牵扯出了一批和他们有关的问题官员。

  “串”出贪官

  贪官在掌握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要与上下左右进行广泛接触,他们贪婪的本性使得其贪腐的触角不由自主地伸向四面八方,故而引发一系列窝案、串案就不难解释。

  2010年2月,网上一则国家开发银行前行长王益将受审的消息吸引了关注金融行业人士的眼光。因为曾在中国证券、银行业担任高层领导的王益,掌握着金融领域一系列窝案串案的秘密。而王益本人就是被串案给“串”出来的。

  2008年2月,王益在国开行的第一任秘书孟某因在河南的一笔贷款中受贿数万元而被捕。此后,王益之弟王磊也因在国开行在河南的一笔贷款中,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获取数千万元而被调查。2008年4月,与王益过从甚密的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跳楼自杀,6月,王益被“两规”。据悉,王益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国开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涉嫌受贿1700万元,而且生活腐化。

  2005年12月14日,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在京受审,他是黑龙江原绥德市委书记马德串案中“串”出的第4个受审官员。两天后,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被法院认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马德等人贿赂款物702万元,被判处死缓。

  马德案牵出了包括韩桂芝、田凤山两名部级高官在内的260名官员。这一连环腐败窝案、串案,涉案面积大、范围广、影响深,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

  一旦某贪官案发,与其关联者,必然有所表现,有“表现不佳”的“心理素质差者”可能被“意外”逮住。重庆交通系统贿赂串案中的市交委航运建设管理处处长唐某就是这样的“倒霉蛋”。

  2005年2月初,重庆江北检察院检察长的桌面上“飞来”一页匿名举报信,其内容反映,市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阳某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受贿5000元。阳某被传讯后检举了重庆市交委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李昌均等涉嫌经济问题。李某被“请”到检察院后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还揭发了市交通领域多名处级领导干部。戏剧性的是,当侦查人员对李家搜查完毕下楼后再次返回李家,遇到前来打探消息的唐某。唐某涉嫌在万州港的一些工程中受贿12万元。

  贪官潜伏调查

  ■文/翔远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落马,其贪腐3000多万元的数额、6000万元的受贿目标、以及长达20年的贪腐时间,令人惊讶,叶树养何以长腐不倒,他有什么“诀窍”?当地的监督机构怎么了?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贪官潜伏”也一时成为流行语,众人关注。

  贪官潜伏期变长

  像叶树养这样长期潜伏的贪官,并非孤例。

  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利用其曾任河南省商丘市委副书记、周口市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先后400余次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633.8万元、美元9.8万元。另有来源不明的人民币572万余元、美元7万余元。其贪腐时间近14年。

  江苏省盐城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崇岳,表面上一日三餐常常是稀饭馒头,常年穿着一身灰色布衣,家里的家电价值不超过两万元。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然而事实截然相反,从查实的1988年第一笔受贿算起,直到案发的1999年的最后一笔,他的犯罪次数多达25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其贪腐时间长达11年。

  以上案例比较极端,从近年来媒体公开曝光的情况来看,贪腐期长达七八年已较常见,一些贪官潜伏期越来越长已成不争事实。

  何为贪官潜伏期?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认为,贪官潜伏期指的是一个腐败官员从开始进行腐败行为到腐败行为被发现期间的时间跨度。

  腐败潜伏期是衡量官员腐败程度的一项尺度,不可不察。过勇根据对公开报道的落马官员的抽查分析,得出了一个大致的结论:在中国经济改革和转轨过程中,腐败潜伏期在逐渐增加。从1978年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潜伏期平均在2至3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新世纪前期,腐败潜伏期大幅度攀升,平均达到了5至6年。

  这个数据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四川省纪委一名从事了20年办案工作的专家表示,根据这么多年来的亲身办案经历,确实感觉潜伏期变长,近几年来腐败官员一般潜伏时间在3到8年之间。法制日报也报道过一个数据: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

  能够看出潜伏年限的贪官,是已落马的贪官,至今仍在潜伏的,便难以得出其潜伏年限。

  过勇说,国际上采用“腐败黑数”来衡量从事或涉及腐败的公职人员中没有受到查处的比例。它指的是确已发生,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被发现,因而没有计算到腐败案件统计中的腐败公职人员数量占所有腐败公职人员总数的比例。假如某国的“腐败黑数”为80%,指每5个涉足腐败的公职人员中,只有1个人受到惩处。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腐败黑数是比较高的。

  潜伏愈久危害愈甚

  贪官潜伏期越长,危害越大。首当其冲的危害便是敛财不止,越潜越贪,越贪越多,致使国家人民财产大大受损。

  现在曝光的大案要案,动辄千万上亿。叶树养涉案3000多万元,张海钦涉案1200多万元,更有陈同海涉案近2亿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贪官均是多年多次贪腐。四川省纪委的那位办案专家指出,为什么现在不少官员曝出的贪腐金额特别大?一方面是社会发展、财富基数变大,另一方面是因为贪官日积月累潜伏长了,新账老账一起算,贪腐金额往往很大。

  贪官潜伏,问题未曾暴露,还造成“边腐边升”、“越腐越升”的恶劣局面,而其官位越高,危害越大。

  叶树养贪腐20年,不仅没有被查出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甚至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在199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平步青云的仕途,直至当上安徽省副省长1年后,才因一些群众的不懈举报而案发。

  由于潜伏期越来越长,贪官可以非常从容地处理贪得的财物。不少潜伏贪官为自己做好了暴露后的准备——将赃款转移海外。

  如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长周金伙涉案金额高达亿元,2006年6月案发后他逃往境外。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他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境外多个私人账户上去;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非法向国外转移资金达1亿元之多,然后携带一家8口逃到国外……

  一系列潜伏贪官潜逃,甚至正在做“裸官”的潜伏者,致使国家财产严重流失,造成巨大损失。目前能找到的2001年公布的一个数据显示,“中国贪官还有4000余人携50多亿元潜逃在外”,许多媒体估计现在的情况已远远超出这个数额,问题更加严重。

  贪官潜伏还使反腐斗争更加艰巨。潜伏越久,越早之前的贪腐行为将越难被人察觉,同时贪官有充裕的时间来销匿证据、掩盖贪腐行径。这对日后的侦查取证都带来很大难度。

  就官场整体而言,清明廉洁的官场是由每个廉吏组成的。而多一个贪官,其危害绝不仅是贪官个体贪腐的危害,他必将影响其他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官员,败坏官场风气,最终结成利益共同体。而贪官潜伏越久,其腐蚀程度亦越深,同时将助长其他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更加肆无忌惮。

  对民众而言,贪官潜伏将打击他们的反腐信心。近年一系列潜伏期长、贪腐深的官员案发,让民众震惊和愤怒。

  贪官狡诈并非不露痕迹

  贪官能长期潜伏,既有主观的伪装技巧和腐败隐蔽的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而一些贪官的伪装术的确麻痹了民众和监督机关。

  福建省连江县原县委书记黄金高就是个中高手。2004年,他在人民网发表的文章《防弹衣为何穿了6年》引起轰动。文中他说自己在反腐中顶着无数压力,“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查处腐败”,以至于不得不6年穿着防弹衣抵御随时可能的袭击,被称为“穿着防弹衣的反腐英雄”……然而时隔不久,黄金高就被查出在1993年至2004年担任各种领导期间,受贿合计人民币500多万元。黄金高着实忽悠了广大民众一把。

  而四川省原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多次把前来行贿者轰出大门,一时传为佳话。但他与副厅长等三人合谋,仅一项就贪腐1000万元。此外还有被称为“大侠”的“慈善贪官”穆新成,曾经的“打黑英雄”文强,“明星市长”许宗衡等,他们都曾身披光环,是许多人印象中的好官能吏。

  网上有句流行语:“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它可能是鸟人。”此话正符合伪装贪官。

  为了贪腐“安全”,一些贪官还有自己的贪腐“原则”。叶树养制定了“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重庆市铜梁县原县委书记马平与其妻沈建萍在受贿时不接受对方直接赠送的门面房,而非要自己出钱以“优惠价”购买。这些都为其贪腐起到了掩盖作用。

  但不论贪官如何狡猾地潜伏,雪上鸿泥,雁过留痕,既是贪官,就其表象特征,必有种种贪迹可循。

  贪官奢侈、挥霍无度。1998年,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一身名牌被香港媒体质疑,记者粗略一算,少说也得几万港元,而当时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收入是多少?事实证明,那位记者的猜测是有根据的,慕绥新被查出受贿661万元。去年被广泛关注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戴几万元的名表,抽上百元一包的香烟,明显与身份收入不符,被网友揭露后,相关部门迅速查出了其受贿100万元的犯罪事实。

  骄横跋扈,无法无天。叶树养任新丰县县委书记时贱卖电站一事,众人反对,电站200多名职工到县政府大楼前静坐抗议,但受到叶的怒斥。职工们纷纷上访检举叶树养的所作所为,但所有检举材料都原封不动地回到了叶树养手中。当地有个说法:“叶树养一人得道全家升天。”江苏省赣榆县原县委书记孙荣章的一句话反映了贪官无视法律的自大:“在赣榆县,我就是老天,我就是法律。”

  作风腐化,生活糜烂。作风不正、私生活混乱当然也是潜伏者难以遮掩的特征。曾有专家统计出,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重庆市委原宣传部部长张宗海长期在五星级饭店包房,带女性去过夜,还公开其选择情妇的三大标准:大学生,漂亮,未婚。湖北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被“两规”后,供述了自己曾同107名女性发生过不正当性关系。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被“两规”后,被曝不仅包养情妇,还涉及港澳黑社会问题。

  左右逢源,八面玲珑。他们巴结领导,投领导所好,对同事和下属尽量拉进自己的圈子,形成“利益共同体”。和朋友、同学、战友等,在钱权方面互相“取长补短”,从而编织起一张庞大的“关系网”。当遇到危机,立即动用已织成的人际网将事情“摆平”。另外,对于意见不合者,往往肆意排斥挤压,或是打击报复,排除异己,以便自己能长期安稳地贪腐。如今屡屡出现的“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窝案也印证了这一现状。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一些落马贪官的贪腐行为并非密不透风,其防线也不是天衣无缝,从大量的举报信上可见一斑。如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屡遭举报,在当地名声很坏,甚至中央有关部门也获悉了,他不但未被查处,反而使举报者蒙冤入狱8年;叶树养贪腐20年也是举报不断……

  潜伏贪官缘何不倒,相关部门值得警醒。

  揭密贪官“潜伏法则”

  ■文/水风

  “贪官脑门上又没有写着一个‘贪’字。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会想法设法来掩盖自己的腐败行径,用种种马甲来保护和伪装自己。”采访中,四川省纪委一名资深办案人员说。

  演技派 天生的表演大师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邵道生说,贪官是典型的“两面人”,其基本特点是:谈起理论头头是道,行动完全不对号;台上道貌岸然,台下贪赃枉法;大庭广众下是冠冕堂皇的正人君子,私下却吃喝嫖赌“五毒俱全”。

  在官本位的中国社会中,官场历来是精英聚集的“洼地”。“现在能当官并走上高位的,多数也还都是有知识有能力有实绩之人,工作一般都有‘两下子’。”该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工作上的光彩往往遮盖了其私下的龌龊和肮脏,而他们的工作能力、业绩政绩也被转化成了贪污胆量和危害能量。”

  譬如,海南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能说会道,“敢闯敢干”,一度以“百年一遇好书记”闻名;去年落马的原深圳市长许宗衡,其“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的言论作派,也给人以精明强干、敢作敢为的印象。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重庆司法局长文强等人,更是曾经的打黑英雄。

  这样的“能人贪官”,工作有一套,腐败也有一套,极具迷惑性。况且很多贪官还善于作秀,让人眼花缭乱,堪称表演大师。

  1996年至2004年间,河南省交通厅3任厅长前腐后继接连落马。有意思的是,这3人一任比一任口号叫得响,却一任比一任更腐败。先是曾锦城“血书”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接着是张昆桐响亮地喊出:“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继二人被判刑之后上任的石发亮,更是信誓旦旦,而他的腐败数额又远超过前两任。

  台上表演廉政秀,热血沸腾;背后干尽腐败事,让人齿冷。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近期因涉腐被逮捕的前足协掌门人南勇就是个中典型。2009年的12月12日,他在接受央视中国足球反赌专题节目采访中说:“现在打赌反假的行动,实际上是治标,我们还要治本,从根上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仅要解决表面上的问题,还要解决深层次上的问题。”今年1月5日,他还高调宣称:“远离假赌黑,只要参与早晚被发现,首恶必除。”言犹在耳,他却旋即深陷腐败窝案。对此,中国足协一官员评价说:“一个成天喊着打假抓赌的官员自己身上出现了他最忌恨的问题……悲哀,真的很悲哀!”

  此外,还有装清贫的、扮寒酸的、做慈善的,诸如此类的种种秀,就像《镜花缘》里两面国的人用来遮饰另一张脸的“浩然巾”,掩人耳目,蒙骗世人。

  邵道生说:“这种‘两面人’特点极具技巧和欺骗性,是贪官长期混迹于官场而不暴露的保护色和障眼法。”

  技术流 腐败手段的“升级”

  由于近年来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腐败的风险越来越高,腐败分子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也越来越强,腐败手段也日趋“升级换代”。一名反贪局的办案干警告诉记者,如今一些腐败分子犯罪手段非常狡诈、隐蔽,就如反谍剧中的手段,而且日趋智能化、国际化、高科技化。

  现在的行贿受贿,往往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某贪官的收钱方式堪称“经典”。和老板事先约定时间、地点,到了后人不下车,老板直接把一摞一摞的现金放进他的车后备箱,然后双方各自离开,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就像特务“接头”。

  牌桌上收钱,也已成为腐败分子的通用手法。官场牌局,十之八九与腐败有关。某省近年查处的多件腐败案件中,很多都涉及这一情节。牌桌上,贪官们往往都是无往不胜,只赢不输,输赢金额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当年被判处死缓的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打牌就“赢”了80多万元。这种将正常休闲娱乐异化为腐败的手段,挂羊皮卖狗肉,事后认定受贿也比较困难。

  此外还有雅贿、色贿、腐败期权等等,腐败新花样不断出现,而制度法规一时跟不上,腐败与反腐败赛跑,腐败跑在了前头,在客观上延长了贪官的潜伏期。如特定关系人受贿问题、超低价买房收干股等问题,前几年都不太注意,问题严重后才被纳入反腐视野。

  “不仅是新型腐败对办案工作提出挑战,现在腐败分子对付‘反腐败’的水平也越来越高。”一名纪委干部说。他曾经办过的一个案子,对方是一个市的检察长,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保护工作做得极好”。查了几次,都因未查获确切的证据,无功而返。直到一次抓了他行贿的现行,才最终突破此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办案期间,此人每交代出一个问题,就会给办案人员下“指示”:“你们赶紧去外调啊。”

  一名办案多年的反贪干警说,一些政法系统腐败分子的反侦查能力极强,而一些专业领域的犯罪手法异常复杂。一次他们查一个驻境外公司(国企)的案件,结果对方抱出来的账本全是英文,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商业用语和专业术语。他们专门请了两个专业会计人员,边查账边翻英文词典,费了一个半月才把账弄清楚。

  “腐败水平的提高逼着办案人员能力的提升。一个好的办案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是心理学家,阅历丰富,懂人性,否则案子就难以突破。”该办案人员深有感慨地说。

  集团化 形成“腐败生态网”

  邵道生研究员认为,大贪的背后,大都有一张深不可测的腐败网络,寻找靠山和“保护伞”,是他们的基本生存法则,甚至形成了以腐败利益为主要纽带的“腐败利益集团”。

  上述那位反贪干警也说,现在的腐败,已经不是以个体的面目出现,而是以一个上下勾结、犬牙交错的网络形态展现在世人面前,腐败分子以此来“高效”地腐败和顽抗反腐败。

  一些位居一把手的腐败分子,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网罗一帮“小兄弟”,建立自己的“小圈子”,在关键部门安插自己“信得过的人”;甚至“非我同类,其心必异”,在其势力范围进行“逆淘汰”,千方百计地去扼制反腐败力量。

  如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知炳,就采用“挤走一批,拉拢一批,提拔一批”的手段,大力培植亲信,组成自己的“铁杆部队”,建立从上到下的人身依附关系,构筑一个“党内有党、墙内有墙、沟内有沟、圈中有圈”的“腐败生态网”(邵道生语)。

  一名资深纪委办案人员说,腐败圈子化、集团化以后,相较以往单个腐败的一击即中,现在的腐败团体会在更多环节阻击干扰调查工作,增大办案的阻力和难度。这也无疑是巨贪们潜伏期延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腐败分子往往还擅长投机钻营,寻求庇护。原河北巨鹿县县委书记刘欣年创造了一个“三个一点点”的腐败理论——即“你送我一点点,我就收你一点点,我再往上送一点点”,极具代表性。原四川省石油公司党委书记赵甫安对此也深有“体会”:“搞大量钱,是为了我能做大官;做了大官便可以继续搞到大钱;因为上级领导做官也需要钱,所以我要经常给领导送钱,领导升官了,我也能随之高升了。”

  如此“上下一勾连,相互一影响,彼此一包庇”,逢事有人关照,升官有人提携、出事有人摆平,一般的小风小浪,很难掀翻腐败分子的大船。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多年屹立不倒,甚至在群众的举报下边腐边升,就是因为关系网没破、保护伞未倒。去年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被中央纪委“两规”了。此人的问题其实早在2000年因牵涉另一腐败案就已暴露,但他不但不倒,还带“病”升官。如今谜底揭晓:原来他得到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以及更高层的扶持,而此前王因受贿已被判无期。

  当然,腐败集团化现象的另一个效应就是一损俱损。这就像《三国演义》里曹操摆的连环船阵,一旦火真的烧起来了,就会全军覆没。如吉林长春原市委副书记田忠腐败案发后,为求立功自保,检举了其老上司、原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的问题。而米凤君也是一个长期潜伏的贪官。知情者称,近十年来米虽多次被发现经济问题,但均“有惊无险”。民间称其为“米老鼠”,意指贪欲十足。有消息称,米凤君为了保住官职不丢和违法不被查处,还不停地向有关领导行贿。

  可以说,能够长期潜伏、甚至带病提拔的贪官,十之七八是上面有“保护伞”;至于“保护”的原因,倒不是说一定都是出于腐败。有的是轻信失察而被人蒙蔽;有的是出于“山头”的考虑,认为他是“我的人”,查处了我脸上无光,政绩有损;有的则是唯政绩论,重“才”轻德,将发展硬道理异化为“发展就是一切道理”,经济上“一俊遮百丑”,所以要保要重用。

  前不久,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就公开驳斥,所谓查办案件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看法是片面、错误的。这从一个侧面上表明,在少数地方和领导的思维中,的确存在这样的疑虑,因此而养痈遗患,贻害无穷。(感谢邵道生先生对本文的贡献)

  如何发现贪官

  ■文/本刊记者 周丽萍

  贪官之“潜伏定律”:

  之一、“潜”得越久的贪官越难查。一是贪官有“经验”了,手段更狡诈;二是事隔多年,很多线索也不好查。倒是一些“新手”贪官更容易“栽”,或是新近发生的腐败更容易暴露。因此案件突破,往往从“新”开始。

  之二、贪官官职越高“潜伏期”越长,“小官”的“潜伏期”则相应较短。官位越高,腐败手法越“高明”,背景越“强大”,查处难度也越大。

  马君(化名),某省纪委资深办案专家,从事办案工作20年,主持查办过多起腐败大要案件。近日,记者专门就 “贪官潜伏期”问题采访了他。

  根据他的观察,现在贪官的潜伏期一般在3~8年,“的确比以前延长了”。究其原因,他既赞同前篇文章所列的观点,也就自身的办案体验,从另一个视角进行了深入剖析。

  不缺线索缺人

  如何有效地发现腐败进而查处腐败,考验着反腐人员的“眼力”,也考验着反腐机制的“功力”。

  “我上世纪90年代初刚进纪委参加办案的时候,领导讲的是‘多渠道拓展线索’。现在则根本不愁线索。现在的线索主要来自两大块,群众举报和案中案,年年几百封举报信,一查就是窝案、串案。”马君说。

  “现在愁的是分身乏术啊。”以他们室为例,监督对象包括该省6个市州和30多个厅局的几百名厅级干部,一碰就是大要案件。一般来说,彻查一个大要案件往往要四五个月,多则一两年。“一方面是案件要尽可能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另一方面是搜集的证据要严丝密合、丝丝入扣,必须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他举了个例子。在办一次案件中,受贿方和行贿方都交代了一笔金额,是一张5万元的银行卡,双方口供吻合,但卡找不到了。而法律要求要有书证,所以必须找到当年这笔款项的银行记录。结果,他们找了那个地点的四五家银行,查阅了几千册银行单据,大海捞针般耗时一两个月,才最后固定了证据。

  “办案是个细致活。证人要一个一个找,证据要一件一件‘抠’,到了移交司法机关的时候,案卷都有一人多高。”他告诉记者,一旦上一个案子,办案人员就没有了正常时间。案子不结束,就没有休息日。就是今年春节期间,也还有同志坚守在岗位。

  但是,“我们室7个同志,加上从外单位抽调协助办案的也就十多个人。要一件一件彻查,就是三头六臂昼夜不休也忙不过来。”因此,查办案件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挽回国家损失,取信于民;也要以反腐的高压震慑潜在的腐败分子,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惩前毖后的功效。

  反腐多年来,国家的反腐部署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每个时期都有一个阶段性重点,比如说早前的吏治腐败,后来的商业贿赂,近来的工程领域腐败,办案工作的“准星”也随之进行“转移”。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在具体操作上,重大典型案件、影响恶劣的案件必须马上查,不太起眼、证据又不充分的案子就只能先缓一缓。”当然,这个缓并非“不管”。“我们一直在盯着呢!”马君说,“一旦有了好的办案时机,马上行动。”

  案件突破时机最重要

  “时机,办案最重要的是选准时机。”马君反复强调,办案最忌办成“夹生案”。时机选准了,势如破竹;时机不对,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他说,现在有的民众以为举报信一交,马上就会有结果;如果没有马上得到结果,就是反腐机构不作为。这种想法过于简单片面。因为民众大都是根据自己的观感来举报,感性的成分居多;但办案最重要的是证据,而证据的搜集、案件的突破都是需要时间与时机的。“腐败分子落马之前,不少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没有一定的把握,又怎么能轻易动他?”

  马君告诉记者,知情人举报,是突破案件的最佳时机。他说,在查办一个案件的时候,一些涉案当事人出于自保或立功,往往会主动揭发或牵出其他案子的线索,纪检机关顺着这根藤去查,基本上一查一个准。

  此外,知情人举报还集中在两个时候。一是换届之际,举报特别多。这其中有诽谤栽赃的,也有不少是真货,这类知情人多数出于官场内部。平时大家都做“好人”,知道情况也不愿说出来得罪人,现在为了争位子,就都“拱”出来了。一些案件就是在换届之时突破的,比如原犍为县委书记田玉飞案。再有就是圈子内讧。比如说一个地方招投标给的点子(回扣)是10%,一个老板为了抢生意,一下提到20%,这就破坏了“规则”,打破了利益平衡,别的老板就会举报。一些工程建筑领域腐败案的“盖子”就是这样被揭开的。

  但是,马君认为,腐败分子的确更加狡诈,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两败俱伤,甚至通过谈判妥协达到利益平衡。“现在知情人往往是利益关联者,相互包庇互相掩护,轻易不会举证。我们调查中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很难听到真话。包括有的举报人,匿名举报可以,但调查的时候出于种种顾虑,也不见得会说实话。”

  如今,“换一种身份落马”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反腐惯例。比如文强从公安局副局长位置调任司法局长后落马,黄瑶也是到省里后,他在黔西南自治州任职期间的腐败行为才得以暴露。

  马君分析,这是因为腐败分子在一个地方或领域经营多年,一手遮天,树大根深。只有“挪走”这棵大树,铁板一块的关系网才会出现缺口,腐败问题才容易暴露出来。

  谈到如今的反腐形势,马君觉得如今中央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案子也越查越彻底。“只要有证据,我还没有遇到过不能查下去的案子”。因此,“腐而必败,贪而必倒。不是不倒,时候未到”。

  但他也承认,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的“拖”,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比如有可能把小腐败拖成大腐败,客观上延长了一些贪官的潜伏期,给民众带来一些不良观感等等。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糟糕

  马君认为,前文所言办案人员的不足,反映出在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下,反腐力量仍然有所欠缺。但这一问题显然不能只靠简单增加人手来解决。十个人不够,百个人又够不够?如何将体制内的反腐资源和民间的反腐热情整合,充分发挥出“人民的力量”,才是现实可行之道。他说,目前网络反腐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

  贪官潜伏期延长,暴露出我们的监督机制的薄弱和发现腐败机制滞后。马君说,为什么香港和新加坡的清廉指数排名那么高,他们的腐败在“进行时”就能被查获,甚至刚有腐败苗头就能被“揪”出来,是因为他们的监督机制比我们广泛、深入、细致。对一把手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我们谈了多少年,但现在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真正行之有效的机制。

  总结先进地区的反腐经验,马君认为,有两条最为突出。一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手握公共权力,掌握公共资源的官员,更需要公开透明,更需要“狗仔队”。再有就是官员财产申报,一旦这一终极反腐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就会一目了然,腐败分子想“潜”都“潜”不住。

  “但是,有制度不执行,可能比没有制度更糟糕。”马君认为,就目前而言,最缺的还是制度的执行力。如今红头文件三令五申、不正之风却屡禁不止的情况,在现实中屡屡可见。比如说了几十年的公款大吃大喝、清理了许多次的红包礼金等。如果领导干部的行为都能严格按现有制度进行规范的话,一些腐败就根本无机可乘;如果上级监督管理机构能够严格按制度来进行检查督促的话,一些腐败分子也根本不可能潜伏这么久。一个检察官在谈到一起腐败案件的教训的时候,说:“其实我们的制度很多很完善了,就是领导带头不执行。”

  虽然查了20年案子,但马君最后的结论是,反腐只靠查案是查不完的。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方能真正反“潜伏”。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惩防体系,以全社会清廉文化氛围让人不想腐败,以政治和经济上的高成本让人不敢腐败,以严密完善的制度让人不能腐败,才是真正的反腐到底。

  破解腐败长期潜伏难题

  ■文/邵道生

  在当今的反腐败斗争中,怎样破解贪官长期潜伏是一个相当大的难题,所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然而归根到底,则是一个如何吏治的问题。

  “有本事”还要“靠得住”

  长期潜伏的巨贪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有本事”但“靠不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批位高权重的贪官?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当初选官的时候只注意了“有本事”和“有能耐”,忽略了是不是“靠得住”,结果让一批心术不正的人混进了官场。另一个原因则是我们还缺乏有效的治官之法,那些原本还算是“靠得住”的“有本事”的贪官,慢慢地蜕变,变成“靠不住”了。

  怎么办?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安危在号令,存亡在所任’。用人上的不良之风,影响坏,危害大。反对腐败必须坚决把住选人关,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所以在选拔用人问题上一定要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对此要把好“三关”:一是“用人关”,将“靠得住”和“有本事”的人选进来,不能让“党的陌路人”混进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制度关”,用制度来管理、监督干部,让“有本事”的人永远“靠得住”。三是“淘汰关”,将一批“靠不住”的“有本事”之人坚决而彻底地清除出领导干部队伍。这“三关”把好了,贪官潜伏的源头就清除了。

  “苗头性问题”不仅是小节

  当今,除了“党的陌路人”坚决不能用外,另一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的那些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亦不能重用。“苗头性问题”一般是“两面人”的重要指标,领导干部走向腐败深渊往往是从“苗头性问题”开始的。

  什么叫“苗头性问题”?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然而却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令人深思的“社会学概念”。譬如,一个领导干部的外号极多又极差时;一个领导干部的家族系统都当官、都暴富时;一个领导干部的子女或夫人莫名其妙地出了国,在国外还有资产或一掷千金时;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富朋友、没有穷朋友,整天只是围着款爷转;一个领导干部的周围经常有漂亮、时髦的女性出入,外出公干、考察都有靓丽女子相伴时,甚至情人、二奶一大帮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一看长期潜伏的巨贪哪一个不是从这些“苗头性问题”发展起来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领导却认为这是“小节”问题,面对自己喜欢的干部,尽管存在一大堆“苗头性问题”,不仅充耳不闻、不理不睬,反而百般为其包庇、开脱,心慈手软,下不了手,结果呢?祸害无穷。所以,对这类“苗头性问题”该“诫勉谈话”时就得“诫勉谈话”,该“拿下”时就得“拿下”,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了,就能在相当程度上破解贪官长期潜伏问题。

  反腐败不能“点到为止”

  当今贪官长期潜伏的问题相当突出,然而有几个主要负责人因此而被问责了的?现在存在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个长期潜伏的巨贪被送上了审判台,有些地方就津津乐道反腐败的成绩,而不去总结这个贪官为什么能长期潜伏,将有些地方领导在管理干部中的“用人失察”问题忘得一干二净,对这个贪官为什么能“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等严重问题或是置之不理或是装聋作哑。

  如果认为每一个长期潜伏着的巨贪都有“保护伞”,过于绝对;然而从根本上忽略巨贪们的“保护伞”,那是很不负责任的。譬如说,在当今的一些地方上的反腐败斗争中,腐败案子刚刚搬上来,有的查案查到节骨眼儿时,反贪机关就会感到阻力重重,黑幕如壁,甚至达到查不下去的程度,一股巨大的无形的腐败保护势力就会袭来。阻力来自何方?来自于官官相护的“生物链”,有的甚至是直接管理自己的领导机关或主要负责人,不少大案不得不异地办案、异地审判……

  有的人认为,拿下现在的贪官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若是再去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恐怕不仅仅会“吃力不讨好”,更严重的是会留下严重的官场“后遗症”,影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为此,一些地方的反腐败也就只能点到为止,至于民意中留下的众多需要穷追猛打的问题,也就只能说声“对不起”了。

  “用人失察”责任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若是得不到很好解决,那么解决官场中的“用人腐败”、“人事腐败”、“吏治腐败”问题就有很大的难度。

  改革“一把手体制”

  一把手权力过大、过分集中一直是执政党试图解决而又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腐败高发、频发的原因,也是巨贪得以长期潜伏的重要原因。

  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后,就变成了“谁都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就非常得意地说:“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就这样说:“国家的法令、法规在我这里也得变通执行。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当今社会流传的“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把手没有真理”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不正常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巨贪潜伏的有利条件之一。

  县级纪委监督县委书记理论上可能,但是实际上却很难。一些县级纪委书记说:“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县委书记,确实难度太大,难以监督”,“说实在的,一个副职要是敢于同县委书记持不同意见,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所以,在一把手过于强大的今天,应该强调强化监督部门的垂直功能,逐步地将监督部门“剥离”出去,“弱化”被异化了的一把手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控权”。

  如今,体制内的反腐机关的反腐败劲头挺大,却存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搞运动的痕迹:我指向哪里你们就打到那里,我没动的、碰的,你们亦不准动、不准碰;而处于体制外的广大群众则“想干又无事干”、“想使劲又使不上劲”。所以,应该尽快改变这种只重视体制内的监督而不太重视体制外监督的格局。

  为此,权力要优化、要分散,不仅要大力改变传统的“你办事,我放心”的人治式选官模式,要废除一把手“承包制”模式,更要避免“人权、财权和物权”都集中于一把手的身上,要注意那种“程序上的公正而实质上腐败”的选官形式,实行“三重一大”(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以及大额金额)的集体讨论制度,并且应该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正职不能在会前定调,而应该实行集体研究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渐渐让一把手也只有“一票”的权力,改变当今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有绝对否决权的不正常现象。

  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

  纵观国外的反腐经验,社会舆论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如今贪官一落马,马上就是铺天盖地的揭露和批判,然而在没有出事以前呢?尽管劣迹斑斑路人皆知,然而仍是“莺歌燕舞”,仍是“一片大好形势”……什么原因?不少地方媒体类似“远程导弹战略部队”,对几千公里以外的目标瞄得准,战斗力也很强,威慑力、杀伤力都很强……而对近地点就哑了火,执行的是“四避原则”:即避近就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大就小。当然,在现实环境下,这也是媒体不得已的生存之道。

  如今,在舆论监督这个问题上,“网络监督”发挥了很大的威力,尽管当今的“网络监督”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它的自由、开放、迅速、虚拟从而带给网络监督者相对安全的特质,为舆论监督松了绑。“周久耕事件”、 “封口费事件”、深圳“猥亵门事件”、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这些事件都因为网络的监督迅速集合成了强大的民意而使事件发生了急剧转向,使其成为万众瞩目的公众话题而使问题解决进入了快速通道。网络称得上“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

  所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不仅仅要升级传统的监督方式,更要重视网络的作用,让网络舆论作为“原生态”的公众意见,真实地反映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以舆论的强大精神力量对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让潜伏的贪官无处藏身。

  谁来为贪官潜伏负责?

  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处罚不逗硬、用人责任不追究,就是贪官长期潜伏的“沃土”。

  ■文/水风

  “查办案件千千万,查处贪官万万千。追究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没有?没有。”

  这自然是坊间戏言,当不得真。不过,追究对腐败官员“用人失察”、“管理失职”“监督失位”的问题,虽然提了多年,却至今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最典型的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他在位时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其实,对王的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流传:“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然而王怀忠还是一路高升。后来王怀忠案发被判死刑,却没听说有哪个相关领导因此被“公开问责”。

  其实,对这一问题,中央不是没有认识。早在1996年,江泽民就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指出:“要特别注意研究解决领导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凡是查出这样案件的地方和部门,都要弄清楚这些人是怎么上来的,怎么受表彰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避免这类现象继续发生。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首先要把那里的党组织整顿好。”

  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腐败分子出事后,除了同属腐败阵营的“保护伞”有被揪出来的外,在公开报道上几乎还找不出单纯因为用人和监督管理责任被追究处理的典型。

  回首当年,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河北省长杨秀峰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作的检讨,被公开刊登在《人民日报》上;河北省委书记林铁妻子弓彤轩的《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也同样刊登在《人民日报》上。再看一看现在,真是别样滋味。

  当年关于“五毒书记”张二江案件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近年来,他的问题不断被反映到省委。省委多次指出他的问题,但是,他对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难道这么一说,就能撇清该负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吗?既然知道张二江有这么多问题,为何还要闭着眼睛继续提拔和重用他?

  不客气地说,平时的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处罚不逗硬,就是对腐败分子变相纵容与鼓励。有的腐败分子,从最初的战战兢兢的小贪到后来肆无忌惮的大贪,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

  因贪腐15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当年就对办案人员说:“我早点遇到你就好了。早点查我,问题也不会这样严重。”而该区的另一个镇党委书记江兴明在被查处时则说:“以前拿红包,到后来连红包都看不起了。如果当初逗硬,也不至此啊。”这纵然是贪官的推塞之词,也委实令人深思——早点查了,不会潜伏得这样久,也就不会走得太远回不了头。

  西部一个县因超职配备领导及错误任用干部,被该省作为重大典型案例通报。当时一位省委领导在会上说,这地方这方面这么乱,还有没有别的问题?这里的县委书记,又会不会有其他问题?这样的人,还能重用吗?结果事隔8年,那个县委书记被提拔了,接着就被“两规”了。据说就在这8年间,他贪腐金额上千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谁该为举荐不当、用人失察承担责任却难以界定,没有真正落实下来。而如果对这一责任轻描淡写,甚至刻意回避,就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潜伏无尽期了”。

  用民意反腐遏制贪官潜伏

  ■文/华山

  2010年的春节刚过,平时不太起眼的山东新泰市瞬间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这一切源于新泰市新选拔的6名“80后”副科级干部,其中最年轻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王然,只有23岁,工龄3年。众人的目光集中到这些“80后”官员的身份背景上,从而引来了媒体的调查和质疑:王然等人的提拔背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

  无独有偶,2009年湖北宜城29岁市长周森锋的家庭背景、晋升历程,也遇到类似的质疑。

  尽管有媒体调查并未发现王然、周森锋等人的提拔背后潜藏着腐败,但这些事件折射出的含义或许比直接得到真相更让人欣喜。因为,我们看到有一股对官员腐败保持着天然警惕之心的强大民意的存在,我们还看到公众具有越来越敏锐的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

  在北京“两会”召开前夕,国内多家知名网站在其调查的众多热点选项中,反腐倡廉名列前茅。据人民网调查,自2008年以来,“反腐”连续3年成为最受关注的热词。

  在汹涌的反腐民意中,长期潜伏的贪官不断落马,一幕幕民意反腐的“经典版本”不断上演。

  2010年2月27日,一名网友在网上公布了某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某的日记,日记显示韩某有贪污受贿的事实,顿时引发网友的热议,很快,有关部门就有了回应,“日记内容不是‘空穴来风’”。韩某已被停职审查。

  上海“楼跪跪”事件后,在网民的愤怒声讨声中,其始作俑者阙敬德被网名取绰号“缺尽德”,日前这名曾经的上海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垂头丧气地承认了检方指控的涉嫌贪污的罪名。

  在公众的热议中,有无处不在的民意监督,潜伏贪官空间将更为狭小。

  民众愿意帮助执政党清除腐败,执政党愿意接纳反腐民意。去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举报网站、电话公布的第一天,立即被点“瘫”、打“爆”,民众的反腐热情和执政党的反腐败决心进行了一次有效对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网上和网民就反腐败话题进行直接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举报人的保护应更严格”如果能够成行,将会极大激发民众反腐的信心。

  而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手机网络实名制”的言论却引起民众的担心。网络失去了虚拟性,举报人的安全系数可能会降低。或许手握公共大权的潜伏贪官会弹冠相庆,长舒一口大气。但贪官们别高兴得太早,不管方式怎么改变,民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在不断高涨,政府吸纳民意反腐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汹涌澎湃的民意监督正如火如荼,势不可当,这正是潜伏贪官们的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