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遏制国有浪费、设立浪费公款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30:20

遏制国有浪费、设立浪费公款罪

——部分内容是作者在陕西卫视的发言

                                        胡星斗 

一位德国学者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贫穷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浪费国家”。此言不假。

譬如春节,到处可见讲排场、讲面子、比阔、浪费的局面,餐桌上整盘整盘的菜倒掉。难怪中国餐饮已经连续15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

当然,这只是“小浪费”。小浪费指的是讲面子讲排场、比阔浪费,属于道德素质问题。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畸形化是“大浪费”,大浪费包括三公消费+公款建房、公款建楼、建筑浪费。大浪费属于公共领域、公共财政问题,据报道:2004年,中国大陆公车支出4085亿元,公款吃喝3000亿,还有公费出国3000亿元,以上“三公”消费占中国财政支出的1/3以上。另据最新数据,2006年,中国大陆公款吃喝高达6000亿元。

据中纪委、国务院研究室、监察部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党政国家机关系统违规违纪挪用、侵占公款吃喝、休假旅游、出境出国读书、送礼、滥发奖金福利,2006年度高达两万亿元,超过国家财政收入的50%。

广东陆丰市某豪华公宴一桌吃掉15万元,还赠送礼品,开餐费发票,包括10万元一块的劳力士手表。广东清新县教育局以人头马招待扶贫志愿者。广东阳江“国际大酒店”因市政府公务吃喝打白条而濒临倒闭。(《南风窗》2007-1-16)贵州形成了“非茅台酒不出手,非茅台酒不喝”的潜规则,某贫困县领导说,当地一年至少得用一卡车茅台酒搞招待。新快报报道:广州市政府办公厅177人就拥有172辆公车,市科技局日常支出达1.58亿元,工商局的台式电脑预算每台竟达2.5万元。

现在基层的公车基本都是索纳塔、捷达、飞度,甚至丰田霸道,车费可以随意报销。老百姓即使再有钱,都说:我的车哪比得上公车?公车是用公家的钱办自己的事。公车私用基本全面失控。

除了“三公”消费,其实还有公款建房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可谓“四公”消费正如火如荼。沈阳客运集团前总经理夏任凡动用公款2000万建私人庄园;国家级贫困县准格尔旗政府为旗领导建9幢别墅;河南信阳“农开扶贫办”为领导建豪华别墅……

甚至四公“大浪费”也不算什么,中国还有更大的“特大浪费”——大量的政绩工程、停建缓建工程、烂尾工程、错误决策工程、浪费工程。特大浪费属于错误决策及渎职问题。据世界银行估算,中国“七五~九五”期间政府投资的失误率为30%。另外,大量的国债用在了没有回报的形象工程上。

重庆黄金镇的“天安门”投资500万元,而该镇的财政收入仅为400多万元;山西某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办公楼造价2000万;河南郑州惠济区耗资6亿元建成“世界第一区政府”,而该区一年的财政收入仅2亿元;浙江安吉县透支十年财力,建成30万平米的政府大楼,县城中心的广场投资1.2亿元,面积相当于天安们广场的3/5。

据《法制晚报》2006年10月18日报道: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仅为30年,建了拆,拆了又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建筑浪费国家。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平均寿命为130年。

据《南风窗》2004年8月16日报道:2003年经过对526个使用国债资金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发现,在已经建成的320个项目中,有32个没有运营,18个试运营,开开停停,69个没有达到设计生产能力,34个存在严重问题,各项问题率达到50%。

中国大多数的国有工程项目开工前都没有象样的“可行性报告”,作为行政下级的设计院、研究院也不可能得出“不可行”的报告,一些地方甚至对不同意见的专家进行排斥打击。于是,一个个的国有投资黑洞数不胜数:广州乙烯工程投资80亿,无法形成规模;中州铝厂投资19.8亿,负债35.2亿;中原制药厂投资13.26亿,负债30.6亿;珠海机场投资95.6亿,可没有多少乘客;湖北荆襄化工投资40亿,无人收场;二滩电站过木机道工程耗资12.6亿元,被废弃;川东天然气氯碱工程损失13亿元;黑龙江政府投资5.6亿元的牡丹江煤气工程因盲目建设、管理混乱而停产;黑龙江子午胎项目投资十几亿,建成后每年亏损3亿元;沈阳投资几十亿的浑南市场报废;投资5亿元建成的辽宁轮胎厂载重子午胎项目一运行就陷入了困境;吉林化工花几十亿元建成的阿尔法—高碳醇项目,产品没有销路,4万职工下岗;投资30亿的吉林1号工程“大液晶”项目刚建完即陷入困境……。

国有浪费与贪污几乎成了无底洞。据《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部分外逃国有企业贪官资料如下:萧洪彬,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涉案7.6亿美元;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涉案13亿港币;高山,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涉案8.39亿元;徐晓轩,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涉案4.6亿元;于志安,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涉案1亿元;丁岚,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涉案1.95亿元;蒋基芳,河南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涉案2亿元;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涉案4.83亿美元;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涉案5亿元;黄清洲,陈满雄,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涉案4.2亿元;钟武剑,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涉案5亿元;刘佐卿,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涉案1亿元……

国有造成的浪费与贪污,触目惊心!

极左们说:以上浪费及贪污不是国有制度造成的,根源是管理不善、监督不力。但稍微懂点经济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国有企业的产权模糊、政企不分、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治理结构不科学、企业家精神缺乏、短期行为严重、企业中的官僚体制、人性的弱点等等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贺卫方教授说:这样的企业要走向发达,实在是天理不容。纵观世界,那些百年老店无一例外都是私人企业,当然不是偶然的。

为了遏制国有浪费,我们建议修改刑法渎职罪,使之适用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并且设立浪费公款罪,出台渎职罪和浪费公款罪的实施细则。

浪费公款罪或浪费罪,不是针对私人企业或个人,而是针对公共领域,针对挥霍公共财政资金,是针对大浪费,特大浪费。以前对于挥霍和浪费国家财产、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公款吃喝玩,都是以红头文件不痛不痒地处理,没有起到效果,因此现在必须对之立法并严格执法。

日本就有浪费罪,以遏制公款吃喝、消费。1932年工农民主政府《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规定了“浪费罪”。

有的人认为,可以利用现有刑法条款惩治使得公共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如渎职罪可以适用。的确,对于政绩工程等,可以分别在决策渎职、可行性研究渎职、建造施工渎职等方面定罪。

对于公款为个人建房,可以以挪用公款罪进行惩处。

但是,对于三公浪费和公款建办公楼,还是无法利用现有的法律进行惩处。它既不属于渎职也不属于挪用公款,用党纪政纪处分太轻,而其危害却十分严重,仅三公消费每年挥霍上万亿元,是年度教育经费的数倍,是每年查出的贪污腐败金额(约74亿或100亿元左右)的上百倍。所以,有必要立法解决。

还有人说,浪费公款罪没有可操作性,但我认为只要有决心去做,操作性只是细节问题,必定可以解决。如当地人大或全国人大可以设置一条线,规定省、市、县机关大楼的标准;或者规定建造大楼的资金不得超过年度财政预算的20%的比例;或者如果政府办公大楼的建设费用超过当地中小学、医院的最豪华大楼,即可认定为浪费公款。在日本各地,最破烂的房子是当地政府,最漂亮的房子就是当地学校。

当然,遏制财政浪费,还要完善制度:

一、鼓励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媒体的监督。国家应当立法保护举报人、鼓励老百姓举报浪费公款的行为。

二、建立媒体监督、公民监督、人大监督及严格的问责制度。

三、完善投资制度,建立投资的法人负责制、法人代表负责制,而非党委集体负责制。

四、完善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企业财务审计体制,完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制度。

五、完善财政制度,进行人大改革;强化预算硬约束,两会应该在年底召开。人大代表应当职业化、专业化、小规模化。实行财政透明化、阳关财政。各个单位的三公消费、四公消费必须公开、公示,健全严格的公务接待财务标准和审批、核准程序。

六、完善金融制度,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担保制度。以个人财产担保,企业干好了,国企负责人才有奖金、期权、期股;干不好,予以惩罚,没收担保金。

七、完善干部任用制度,挥霍公款者不得异地为官,应当终身不用,逐出官场,剥夺退休金。

八、完善法律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法》,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拆除建筑。应当建立公民财政诉讼制度或者叫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任何公民只要有证据,就可起诉浪费公款及腐败的行为,美国、日本等国家都有这样的制度。

中国由于制度不完善,目前的千疮百孔的制度管不住浪费,我们也不可能一下子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所以才需要立竿见影的立法,需要法治。法治也是制度建设的极其重要的方面,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方向解决公款浪费问题,也符合现代文明国家的做法。                                                 200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