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中国不能不想到自己的劣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7 09:02:00
  当前,反腐败已成为世界课题。中国有腐败问题,外国也有,中国在反腐败,外国也在反腐败,所不同的是,各国制度不同,国情不同,腐败的方向不同,反腐败的力度也不同。因此,说起反腐败,各国也是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劣势。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往,人们反复讲到了中国的政治制度与西方多党民主制度的比较,并指出我国在政治上、经济上,以及其他各方面的优势,这大体上是对的。但有优势就必然有劣势,这大概也是对的。并且这优势与劣势也是可以依一定条件互相转化的。因此,在谈到优势之后,不想到自己的劣势也是不对的,甚至是危险的。这里,老夫就专门谈谈中国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劣势。

    一,机构重叠造成权力分散,权力分散又造成监督困难

    西方民主国家主张三权分立,比如美国,它的国家管理机构就是由总统府、国会(参众两院)、最高法院三部分组成。而我国除了政府以外,有人大、政协,因为我们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因此又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与党的纪检委。除这并存的五大机关外,又有相对独立的检察院与法院。形成这样的政治架构既有其内在的需要,又有其历史的原因。这种架构当然有其相对的优势与便利,但不利因素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反腐败工作中,我们首先看到,由于多机关并存,就造成了政务管理重叠和不合理分割,造成了权力过度分散,并造成监督的困难。

    现在经常有人讲权力过于集中会造成腐败,其实,权力过度分散也会造成腐败。分散固然有利于权力制约,但集中则更便于监督,一件事由一个人来管,监督一个人就行了,分散十个人来管,则要监督十个人,这势必造成监督的困难,而如果监督不力,十个人的小腐败足以抵消分散制约的好处。

    二,党管干部使天下官员成一家,使腐败跨地区跨行业发生

    我党历来有党管干部的传统,这当然有其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在革命战争时代,但随着战争时代的结束,经济建设时期的开始,这一传统中隐含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党管干部,就是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相当级别以上的干部均由同一党委任免并管理。这种任免与管理是全方位的。如某甲,今天是厂长,明天可以是局长,后天又可能是县长或市长;如某乙,今天是县长市长,明天可以是书记,后天又可能成了银行行长;如某丙,今天是公安局长,明天可能是检察院检察长,后天又可能是政法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等等。这就造成了天下官员是一家的局面。老夫以为,这种局面在当前历史条件下,从反腐败的角度看,起码有两大弊端:一是给监督带来困难;二是使腐败现象跨地区跨行业发生,并使腐败案件越来越大。

    中国人本来就讲面子,讲人情,现在的官场,一个单位、一个地区所有的官员都是见面三分熟,再加上固有的亲情,什么老战友、老同学、老同乡、老同事,什么七大姑八大姨三叔二大爷,儿女亲家,这怎么还能监督得起来!党内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来是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最大的优势,可现在已经完全丧失了这种能力。解放初期刘青山、张子善做错了事,他的下级、他的战友可以严厉地批评他,甚至掀他的桌子,大喊大叫。而今天我们还能看到一个下级干部敢于对他的领导说一个“不”字吗?更不用说什么严厉的批评了。

   时代变了面前没有了拿枪的敌人,再把党内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当做法宝只能说是政治幼稚病了。

    共产党也发现了这一弊端,因此采取了干部交流的措施,这是很必要的。但我们不能不看到,交流可以打破小的关系网,但会不会又为编织更大的关系网创造了条件呢?

    天下官员是一家又容易导致国家政务、经济以及司法领域的互相干扰,造成腐败问题的跨地区跨行业发生。这用不着什么论证,看看现实出现的腐败案件,就知道这问题是多么地严重了。

    三,国情不同,使腐败温床相对变大

    前面讲到了机构重叠问题。机构重叠不仅会造成权力分散,监督困难,而且会增加国家管理人员数量,加大腐败温床。此外,以下三方面也增大了腐败温床。

   一是管理技术落后,使腐败温床加大。

   一个国家的管理水平总是随着政治制度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步提高的。在我国有着优越政治制度的情况下,科学技术的进步就成了提高国家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因此国家管理水平也相应地较低。

    当前世界衡量政府大小的指标首先是看公务人员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比如美国国家公务人员与全国人口的比例是;英国是7%;法国是;最小的是日本,也达到,而我国大概只有3%。这种统计各国的标准都不一样,因此并不大准确,大约是以“吃皇粮”的人数为准,而我国“吃皇粮”的这3%的人员中,绝大多数是教师,去掉教育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真正的国家公务员不过800万左右。当然外国也一样,去掉非管理人员,真正的公务员也没那么多。总地看,我国的国家管理人员并不算多。但问题在于国家管理水平的差异,西方发达国家管理水平较高,从表面看,他们的管理人员很多,但他们的多数人员都在作着统计、资料、情报工作,真正有职有权的很少。他们的国家管理的许多环节,特别是管钱管物的环节,都是计算机在那里控制着,操作人员一般来说是无法从中搞腐败行为的。

    而我国则不同了,我国有800万官员,人人坐着一把椅子,几乎人人有权,这权力小到可以决定是收你2元或10元的什么费,大到可批你10万或一个亿的什么款。这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我们的管理技术还比较低,我们的绝大多数的管理环节还必须靠人用手去做。人人有权的管理现状,必然扩大腐败温床。

   可喜的是,我们在这方面正在进步,现在我们看到一些实权部门已经在搞计算机联网了。

   二是国企比例较大,国企管理人员成为腐败温床的一部分。

   美国学者亨廷顿说:“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这腐败定义在美国或许是准确的,但在中国却不准确。首先是“国家官员”并不能包括所有的腐败者,比如中国的国有企业管理者群。从表面看他们并不是国家官员,可在我国,他们几乎与国家官员有着相同的属性:一,他们之中多数是共产党员,在政治上是与国家和共产党同命运的;二,他们有着同国家官员相同的级别,且都是同一个党委(组织部)任免的;三,他们手中的权力虽然不是“国家权力”,但在“公权”一点上是相同的。因此他们就成了中国的一群“特殊腐败者”。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他60岁要回家,而企业不能留给他的儿子。想一想在壁炉上刻着“自己砍柴可以温暖两次”格言的福特,再想想一生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松下幸之助,再把他们与中国的那些贪腐老总们比一比,这道理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在这里,使他们走向不同方向的原因除了品格的差异外,最根本的就是所有制的不同。

   这样比较似乎不对,实际上国有企业不光中国有,外国也有,在那里也在发生着象中国国有企业相同的问题,不同的是,中国的国有企业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多得多。

   三是庞大的“村官”队伍,也使腐败温床加大。

   中国农村的政府机关建到乡镇一级,自然村屯的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不算政府机关,管理人员,即村委员会主任(村长)、支部书记、会计不是国家干部,因此前面说的800万国家管理人员不包括他们,但别看他们不是官,他们却实实在在地掌管着8亿人口的广大农村的实权。中国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村官呢?大约也有几百万吧。对这些生活工作在最基层,分布于广大农村的这么多人有办法监督吗?太难了!

   村官一块又把腐败温床加大了不少。

   发达国家没有这个问题,而中国则不得不面对这个难题。这是国情,并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

   四,腐败终极结果的不可逆性,决定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不可失败性

   这一点不是反腐败工作中的劣势,而是对腐败终极结果承受能力的劣势。

   所谓腐败的终极结果,就是指反腐败斗争的最后失败。这当然是一个灰暗的假设,但却不是不可能的。陈云很早以前就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以后邓小平也多次讲过,中央文件中也多次强调“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斗争”。

   对于腐败终极结果的危险性,世界各国的说法是不同的,特别是西方民主国家与我们明显不同,他们没有哪个国家像我们样,把反腐败看得那么重要,甚至使用“生死存亡”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词。在民主国家,就算所有的官员都腐败透顶了,最多就是政府的更迭,对国家的政治、经济都不会有大的影响。政党没有“死”的问题,国家当然也没有“亡”的问题。

   对于中国就不同了,因为中国只有共产党一股政治力量,政府腐败了,就是共产党腐败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失去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政治支柱,那国家会是怎样?啊!不敢想象啊!

   再说一遍,老夫在这里只说了反腐败工作中中国的劣势,这其中包括制度方面的与国情方面的。看到劣势可以让人们警醒,而克服这些劣势的办法应该有政治家们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