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人帮狱中生活与最后结局是啥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11:50

人工解决电脑问题,7x24小时专业在线服务


  北京审判“四人帮”的现场照片
江青的铁窗生涯
  江青在1981年1月25日被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到了1983年1月25日,她被改刑为“无期徒刑”。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江青谈不上“悔改表现”,但是以这样用词讲究而巧妙的理由为她改刑:“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其实,在1981年1月,当特别法庭决定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就已考虑了二年期满时怎么处理。
  伍修权曾这么谈及:
  “至于‘死缓’二年以后怎么办,我们也有个初步设想,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布和十二大开过以后,我国人民对这类重大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一个特别决议,对这次判决予以减刑,将江青、张春桥死刑变为无期徒刑(引者注:在十名主犯中,唯张春桥和江青一样,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的无期和有期徒刑,是否也相应地减刑,到时候再酌情处理,以此体现我们政权的稳固和政策的正确。……”
  1983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送达江青,上面写着:
  罪犯江青,女,现年六十九岁,山东省诸城县人,现在押。
  罪犯张春桥,男,现年六十五岁,山东省巨野县人,现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张春桥,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特法字第一号判决,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都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第一三八条诬蔑陷害罪,罪犯张春桥并犯有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罪犯江青、张春桥的死刑缓期执行期,到1983年1月25日,二年期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间的表现,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七二次会议决定,裁定如下:
  对原判处罪犯江青、张春桥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不过,当江青接到改刑判决书时,她半点也没有欣慰之感,反而大喊:“你们杀了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呢?”
  从江青的呼喊中,可以清楚看出她的内心世界:她已经穷途末路,希望早一点结束这种死不死、活不活的囚徒生活!
  江青的铁窗生涯,虽说因为秦城监狱门卫森严而几乎无法为外界所知,但笔者访问了公安部有关人士,还是得知了一些情况:
  江青单独关押。她的牢房大约二十平方米。窗玻璃是透光的,不过,外面可以看见她在里头的情景,她在里头看不见外面。
  她的伙食还可以,因为毛泽东过去说过,对于犯了严重错误以至罪行的高级干部,在生活上还是给予照顾。她的伙食,比北京城里普通百姓要好。特别是在审判期间,伙食更好一些。
  她在狱中可以看《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她可以听广播,或到电视室里看电视。只是在最高法庭审判期间,不准她看报纸、电视,不准听广播,因为那一段时间,不断发表有关审判十名主犯的报道,有些内容涉及别的主犯的态度、交代,不便于让她知道。
当她从电视上见到邓小平阅兵的镜头,不由得叹道:“想不到,邓小平的身体还这么好!”
  最令她兴奋的是,有几次她从电视上看到播送“样板戏”,脸上露出“旗手”的笑容!她甚至得意地哼起了“样板戏”。
  江青的情绪不稳定,喜怒无常。考虑到她已上了年纪,狱中没有安排她参加劳动。只是她素来喜欢打毛线,如今又闲得无聊,有时靠织毛线衣打发日子。然而,当她织完一件之后又拆了,然后再另织一件。就这样拆了织,织了拆,消磨着她的时光。
  另外,她喜欢看书。她自己拥有一万来册藏书。她获得允许,从她的藏书中,选择她要看的书,在狱中阅读。
  江青读了这样一些书:
  《鲁迅书简》、《且介亭杂文》、《李长吉集》、《词综》、《李白与杜甫》、《楚辞》、《重订唐诗别裁集》、《阿登纳回忆录》、《李文山诗集》、《增广诗韵全璧》、《怀素草书四十二章经真迹》、《史记》、《王临川全集》、《容斋诗话》、《重订老子正话》、《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卷》、《敦煌壁画集》等。
  应当说,江青在毛泽东身边多年,她的阅读兴趣受毛泽东影响,读的书大都是高雅之书。
  江青在秦城监狱还记日记。她的字近乎“毛体”。1981年5月21日,江青在日记中写道:
  “……秦城监狱只有‘关’和‘管’。我住在一所三层楼的底层,这里只管我一个人。楼的四周土地甚多,管理人员业余生产蔬菜。××(字迹不清)他们学习一点生产蔬菜的知识,也有利于改造世界观。除看守我的人员以外,别人是不能接近我的周围的。西边的‘风场’也空了两排,‘风场’外边也是大片的土地,我刚来时就在那儿放风;土地外面是数丈高的带电(网)的围墙,围墙外边还是监狱的楼房,犯人的窗子是看不见外边的。
  “我能参加劳动的时间不多了,身体衰老了,两三年来我总是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既然是1981年的春天,请发还我改造世界观的权力!”
  江青毕竟是“四人帮”之首,虽然身在狱中,但仍为中外新闻界所关注。海外报刊上,不时登出关于江青狱中动静的报道,内中有不少只是猜想、传闻而已。
  关于江青,中国官方每隔一两年,要通过新闻传媒,予以报道。
  以下是笔者所搜集的历年来关于江青狱中情况的报道:
  1984年9月12日日本《朝日新闻》刊出该社北京特派员横崛走访中国司法部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鲁贤的报道。
  鲁主任说:“江青关押在北京监狱的单独牢房里。我们根据革命的人道主义给她一定的待遇,保障她的生活。并不是每天都有鱼有肉,但与其他犯人吃得一样。由于年龄关系(七十岁),几乎不要她参加劳动了。她的身体原先就不好,但监狱里有医生,现在健康状况良好。”
  1986年7月,公安部部长阮崇武答复了外国记者的提问:
  合众社记者问:江青、张春桥的身体怎么样?张春桥的身体怎么样?张春桥能下床走动吗?
  答:两人身体都还可以。年纪都大了。没有听说张春桥不能下床走动。有病都可以治疗的。
  问:什么病?
  答:年纪大了,多少都有点老年病。
问:江青现在的态度怎么样?有无悔改之意?
  答:江青的态度怎么样,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她这样的人很难说有什么悔改之心。
  问:我们听说江青在监狱里被强迫做布娃娃?
  答:(摇摇头)你是不是听信了一个意大利记者的报道。他怎么知道江青在做布娃娃,是不是从门缝里看到的。(众笑)
  1988年3月24日新华社北京电,报道新闻发言人曾涛在七届人大第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
  曾涛说,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这四人在继续服刑。他们当中,张春桥、江青患有老年性疾病,已得到正常治疗。
  曾涛还提及,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四人因年老有病,均已保外就医。邱会作于1987年9月刑满释放。黄永胜于1983年因肝癌病亡。因此,在十名主犯之中,只有“四人帮”那四人仍在狱中。
  1988年12月,香港《文汇报》、《明报》报道了中国司法部官员答记者问。
  这位官员说,现年七十四岁的江青,最近因患严重的老年性疾病,目前正在狱中接受治疗。他否认了某青年杂志所说江青已被放出治疗喉癌的报道。
  从以上逐年的关于江青的报道,大致可以勾画出江青晚年的概况。
  据云,江青在公安部的医院里住院时,用的是“李润青”这化名。“李”是她的本姓,“润”是毛润芝的“润”,“青”不言而喻是江青的“青”。
  女儿李讷一次次前去探监
  江青晚年,她的唯一的直系亲属是女儿李讷——毛泽东和她所生的女儿。李讷获准一次次前去探望江青。
  1965年暑假,李讷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分配在《解放军报》社当编辑。
  1966年,父亲毛泽东发动了“文革”,母亲江青一马当先,成了“文革先锋”。那大浪大潮,把李讷也卷了进去。凭着李讷那“响当当”的背景,才二十六岁的她,擢为《解放军报》总编辑。此时,她化名“萧力”,亦即“小李”的谐音。
  不过,李讷没干多久总编辑,就被毛泽东调去当联络员。确实,她当联络员倒是最为恰巧。她的年岁,跟红卫兵相仿。穿一身军装,可以随便进出各大学,“摸”来准确的、第一手情况,向父亲汇报,使毛泽东了解“文革”的脉搏。
  1970年初,毛泽东让“萧力”到井冈山那里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锻练。在那里,发生了一桩意想不到的事:年已三十的李讷,跟 “五·七”干校中的小徐相爱了。小徐在北戴河管理处当服务员,父亲是山海关车站的扳道工。李讷会爱上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小伙子,却不是“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消息传出,人们颇为震惊。
  江青坚决反对这门亲事。1970年8月,江青上庐山参加中共九届二中全会,还特地把李讷叫上山,劝说李讷,结果无效。后来,江青对人说:“这几天我的头痛病又犯了,头痛得像要裂开来一样。我把李讷叫上山来,她和我闹别扭,我们两个都坚持自己的意见,结果吵了一架,搞得两个人都很烦恼。”
  李讷知道无法说服母亲江青,就写了一份要求与小徐结婚的报告给父亲毛泽东。
  毛泽东并不计较小徐的“身份”,应允这门亲事,在报告上写下批示:“同意,转江青阅。”
  这下子,江青无可奈何,只得同意。
  李讷和小徐在“五·七”干校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毛泽东送了一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作为结婚礼物。
  不过,婚后不久,李讷和小徐性格不合,志趣也不同,感情产生裂痕,彼此分居。但李讷已怀孕,生下一子,取名“李小宇”。

  李讷回到北京。从1973年起,她先是担任中共平谷县委书记,后来成为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第一书记是吴德)。不过她身体欠佳,她的母亲没有派她当毛泽东联络员,而是从辽宁调来了毛远新。这么一来,她倒没有卷入“四人帮”的政治阴谋。
  毛泽东去世,江青被捕,李讷那特殊背景一下子消失了,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当不成了。她跟儿子默默地在北京西郊的一座小院里过着平常人的普通生活。
  1985年,经毛泽东卫士长李银桥介绍,她和王景清结婚。王景清在四十年代曾在延安中央警卫团工作。后来他担任怒江军区参谋长,跟妻子离异。王景清为人憨厚、善良,细心地照料李讷,使她在孤寂中得到了安慰。
  李讷把儿子改名王效芝。芝,即毛润芝之意。她要儿子效仿外公毛泽东。
李讷和王景清一起去秦城监狱探望,江青对新女婿表示满意。
  他们每次去秦城监狱,都是坐公共汽车去的。一往一返便是一整天。
  江青见到女儿、女婿,还是高兴的。江青的腿脚有点不大灵便,往往要扶着墙壁走路,但气色还不错。最使李讷感到不快的是,江青极易发怒,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常常为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话,为芝麻绿豆小事,江青会发火。
  尽管来去那么劳累,见面又往往不愉快,李讷和王景清还是一次次去看望江青。
  李讷很少跟朋友们谈起江青在狱中的情况。偶尔,在一般朋友面前,李讷提到江青,总是称之为“我们家的那一位”、“家里的大人”;在很熟悉的朋友面前,她才称江青为“我母亲”、“我妈妈”、“我家老太太”。
  王洪文死于肝病
  1977年7月中旬,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邓小平重新出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这样“三副一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
  “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叛徒江青、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四人帮’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在1980年,王洪文的弟妹们曾经获准前往秦城监狱,探望王洪文。
  王洪文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即王洪武、王洪双、王洪全、王桂兰。
  王洪文的弟妹们,在王洪文飞黄腾达的时候,仍过着平常的生活,并没有沾大哥的光。正因为这样,在王洪文倒台之后,他们也依然过着平常的日子,没有受到牵连。
  王洪武、王洪全在长春老家农村务农:王洪武在长春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王桂兰在吉林市,家庭妇女。
  王洪双在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
  王洪文的弟妹们接到通知,赶往北京。他们在秦城监狱见到了长兄王洪文。见面的时间总共四小时──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
  这是多年以来弟妹们与王洪文唯一的一次见面。
  王洪文叮嘱弟妹们好好劳动,好好照料母亲。
  1980年底,“四人帮”终于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数亿中国人聚精会神,从电视荧光屏上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四人帮”的实况。
  对于王洪文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王洪文概况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四人帮” 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4日 王洪文 “长沙告状”。
  1980年12月6日 王洪文 诬陷陈毅;
  指使鲁瑛派记者搜集诬陷党政军领导
  干部的材料;
  策划、指挥“上柴联司”武斗事件;
  组织指挥上海康平路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王洪文 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0年12月20日 王洪文 法庭辩论。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 法庭宣判。
  平心而论,在“四人帮”之中,认罪态度最好的要算王洪文;张春桥一言不发,瞪着三角眼,以沉默相抗;姚文元总是咬文嚼字,避重就轻,至多承认犯了“错误”,不承认犯罪;江青则“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大闹法庭,以至写下《我的一点看法》相抗;倒是王洪文问一答一,问二答二,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早已没有“造反司令”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查厅起诉书对王洪文的起诉如下:
  “被告人王洪文,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王洪文积极参与江青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
  “1966年12月28日,王洪文参与制造了上海康平路武斗事件,打伤九十一人。1967年8月4日,王洪文组织、指挥了围攻上海柴油机厂的武斗,关押和伤残六百五十人。
  “1976年,王洪文伙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王洪文指使鲁瑛派人到一些省,按照他们的意图编造诬陷重新出来工作的领导干部的材料。
“王洪文伙同张春桥,以上海为基地,建立由他们直接控制的‘民兵武装’,多次指示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加紧发展‘民兵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被告人王洪文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一条反革命伤人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王洪文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作最后陈述(摘自《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卷》),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我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在起诉书中所指控我的犯罪事实,以及大量证据,都是事实。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我已经如实作了回答。就今天这个机会,我向法庭表个态。“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我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活动,成了这个集团的主要成员,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经过几年来的反省和交代,特别是在公安预审和检察院的调查过程中,我逐步认识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及我个人在这个集团里面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在起诉书中以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充分说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是极其严重的,给我们党和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恶滔天。我是这个集团里的一个重要成员,我的罪行是大量的,严重的,同样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特别是我犯下了参与诬陷周恩来总理、陈毅同志等中央一些领导人的严重罪行,犯下了镇压群众的严重罪行,犯下了组织帮派武装,煽动民兵武装叛乱等严重罪行。我在这里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认罪。我自己感到,由于陷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里边很深,罪行严重,完全转变立场还要有个过程。但是我有决心转变立场,改造自己。衷心地希望政府能给我一个改造自己重新作人的机会。
  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王洪文作如下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表示服从特别法庭的判决,并在最后陈述中申明了自己的态度。
  关于王洪文为什么被判处无期徒刑,《国际新闻界》1996年第五期,发表伍修权撰写的长篇回忆录《回忆与怀念》中,透露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量刑和宣判的内情,其中涉及王洪文:
  1980年,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就是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公开审判。6月中央成立一个由彭真同志主持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也叫领导小组),作为中央对审判工作的党内指导机构。我被推选入这个领导小组。
  审判“四人帮”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党和人民的一致要求。198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别决定,宣布成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在如何判刑的问题上,是经过不少的争论的。有人主张轻些,说将这些人养起来算了;有人主张重些,提出一定要判处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轻不重的判法。可当时到处都是一片杀声,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压力。在全体审判员会议时,大家同样认为江青、张春桥等人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开始都准备判决杀,但反复考虑以后还是不行,一要顾及国内外的影响;二要设想后代人怎么看,不能以一种义愤情绪来决定。
  我们充分陈述了自己意见后,很快得到了各审判员的支持,最后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将江青、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别的主犯则分别判以无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还年轻,他自己就曾说过,十年以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能还会出来起作用,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响仅次于江青和张春桥,所以将他判为无期徒刑。姚文元本来也应该重判,后来考虑到他搞的宣传活动许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办的,对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个二十年徒刑。
  1981年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十名主犯全部押到一起,听取对他们的判决。十名被告显得十分紧张,他们也急于想知道自己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江青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刑二年执行”,她就慌忙叫喊起来。待我宣读完对江青的判决,法警立即给她戴上手铐,这时全场破例地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由于江青企图挣扎和还想喊反动口号,头发也散乱了。我看到江青正想捣乱,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当时我太兴奋了,竟少说了一句话,应该在下令前,先说由于江青违犯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依法将她赶下场的。当全部宣判完毕,并由江华庭长宣布将十名罪犯押下去交付执行时,全场洋溢起欢庆胜利的声浪。
  历时两个月零七天,开庭四十二次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公开审判胜利结束了!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
1981年,在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不久,他的母亲王杨氏因脑溢血在长春去世。
  在“四人帮”之中,王洪文最为年轻,也是身体最好的一个。但是,可能由于在“四人帮”中他的阅历最浅,心理承受力也最差,所以他在狱中显得非常苦闷,长吁短叹,愁眉苦脸。沉重的心理压力,使王洪文病倒了。
  据王洪文弟弟王洪双说,王洪文自1986年起,离开秦城监狱,住入公安部所属北京复兴医院。他与张春桥住在同一幢病房大楼里,医疗条件不错。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王洪文病逝电讯,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于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王洪文五十八岁,于1981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于1986年患病后即被送医院治疗。
  据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火化工段月忠说,王洪文死后,被送往八宝山火化。为王洪文送行的有王洪文的妻子和王洪文的兄弟。段月忠回忆说:“他兄弟跟他长得真像!”
  至此,王洪文结束了他的一生。
  如今,王洪文的妻子和三个子女在上海过着普通市民的生活。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与王洪文的弟妹们常通信,而且还多次从上海前往东北老家看望他们。
  张春桥的狱中生活
  对于张春桥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张春桥概况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四人帮” 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7日 张春桥 “长沙告状”;
  诬陷朱德、陈毅;提出“改朝换代”;
  指使、煽动“打倒刘少奇”。
  1980年12月4日 张春桥 指挥“游雪涛小组”从事特务活动;
  制造上海康平路事件;
  支持济南“五·七”武斗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张春桥 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 法庭宣判。
  在被告席上,江青依然“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王洪文倒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姚文元胸前依然别着一支钢笔,金鱼眼睛仍朝着天花板,一般尚能认罪,但往往要咬文嚼字,掂斤拨两。
  唯有张春桥胡子拉碴,双唇紧闭,从头至尾一言不发,以沉默相抗。他松弛了的眼睑低垂,一双眼睛更显得成了三角形。
  张春桥在审判中实行“三不主义”:
  面对提问,不答;
  送达文件,不看;
  要他签字,不签!
  香港黄河浪先生当时为审判台上的张春桥写了一首诗,颇为传神:
  当年舌尖分叉
  喷吐谎言的瀑布
  每一星唾沫
  都是杀人的蛇毒
  而今哑口无言
  滔滔雄辩已冰封
  你的心冷到零度
  正因为张春桥“而今哑口无言”,问他不答,所以审讯张春桥比审讯江青、姚文元、王洪文要快得多。
  1981年1月23日,张春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罪名是: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条发动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张春桥被关押于北京远郊的秦城监狱。
  差不多每隔一两年,从那高墙深处,总要传出一点关于张春桥的消息。
  在“四人帮”之中,只有江青与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姚文元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王洪文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到了1983年1月,张春桥与江青缓期二年已满。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张春桥与江青均被改判为无期徒刑,理由是:“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1983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送达张春桥,上面写着:
  罪犯江青,女,现年六十九岁,山东省诸城县人,现在押。
  罪犯张春桥,男,现年六十五岁,山东省巨野县人,现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张春桥,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特法字第一号判决,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都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第一三八条诬蔑陷害罪,罪犯张春桥并犯有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劣,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罪犯江青、张春桥的死刑缓期执行期,到1983年1月25日,二年期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刑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七二次会议决定,裁定如下:
  对原判处罪犯江青、张春桥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9月12日日本《朝日新闻》,刊载了该报驻北京特派员横崛的电讯,报道他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鲁贤所得到的信息。
  横崛在询问江青近况之后,问道:“另外三个人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他们的情况怎样?据说张春桥患癌症死了?”
  鲁贤答道:“要这三个人接受改造谈何容易。王洪文在审判期间曾认罪,但这种认识远远不够。张春桥还活着,三个人都还健康。北京监狱的牢房有一号、二号……等许多,‘四人帮’当然是分别关押在各处。如果关押在一起的话,他们就会交谈商量,那不行。”(笑声)
  1988年1月15日,新华社北京英文电,又透露张春桥的一点消息:
  下星期一出版的英文《北京周报》报道,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成员现时仍然活着,他们仍在狱中服刑。
  这四人是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和姚文元。
  该周刊援引公安部一名发言人说,有关他们中间有人因健康问题已获暂停执行刑罚或已获假释的谣言,是毫无根据的。
  该官员说,除了前解放军总参谋长黄永胜1983年七十二岁时在狱中病死外,所有的人都活着,并在狱中服刑。
  该发言人说,其中一些人年老体弱,如果他们患病,会得到正常的治疗。
  江青现年七十四岁,张春桥现年七十一岁。
  此后,“四人帮”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江青在1991年5月14日凌晨自杀身亡,终年七十七岁;
  王洪文在1992年8月3日因肝病死去,终年五十八岁;
  姚文元在1996年10月5日刑满释放;
  当时,唯有张春桥在北京的劳改医院里,过着监禁生活。
  在劳改医院,张春桥可以看电视,也可以看报纸。他仍然保持着对政治的高度关心,看报纸极为认真、仔细。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的时候,张春桥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
  张春桥几乎极少与监管人员说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