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廖案真相,成也依法,败也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34:51
天理
往事不堪回首。廖梦君之死这则网文报道,触发了俺天理多年来的感受,其法治人治的社会内涵,不能不引人有所深思。廖案的真相就像和人生病一样,也可以拖着不治。但是,廖案这块病毕竟是真的病了,早晚必定要发作的,那是谁也躲不掉的。如果处理得不好,廖梦君之死这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到官民之间发生冲突。难道当地政府忘记了中国的一句俗语“物极必反”吗?难道政府不会想到这样的一个社会是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吗?
当然,政府什么也想到了。廖案不知耗费了政府的多少心血。俺天理真的好感动耶!俺真的对他们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哩。俺面对廖梦君之死一案当政者们无法无天的行为和种种不公正的现象气得吐血。真的是想悄然离去。但面对廖祖笙夫妻那渴望为自己儿子取回公道不屈的眼神,俺天理本来已经麻木了的心又激励起来,若是俺天理不起来声援和呐喊,可能下一个就是俺。俺天理也是为人之父,俺天理也有可爱的孩子。如果说俺来一个“适者生存” 的话,那么俺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一个不管社会已经如何乌烟瘴气,自己只会寻求种种理由和方法去适应的人,也许可以活得一时,但最后当灾难落到自己身上时,也就回天无力了。
靠什么能保证我们人民的生存权不受侵犯?如何保证共和国的公民能行使自己《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利,靠什么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国策能落实到现实中去?公民的社会基本权利,靠什么制度能得以保障?要回答上述的问题,首先民主与法制建就必须要健全,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法律制度的实施。依靠人民的力量来规范和建设具备能够适应人民的法制体系,具备真正有效的法制建设来衬行。
所以,国家的政治改革就要势在必行。归根结底,一个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一个好的制度可以防止坏人去干坏事。从廖梦君之死一事来看,政府真的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廖梦君之死一案之所以引起民怨,“佛公宣”的通稿就是新一轮的谎言。这种人为当局鼓动如簧之舌,企图掀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小人之心。这真的是“缘木求鱼、守株待兔”,别以为廖先生不抗争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对廖先生和网友的侮辱。根本上是不得人心,失道寡助。
其实,要想妥善处理好廖梦君之死一案,同时也为给死者讨回一个公义,当局得先抛开那“人治”的遮羞布。通过改革宪政的合法基础,让“依法治国”不会成为一句空话,要让人民认识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不是政府痴人说梦骗人的鬼把戏。就得要落实依治治国如何在中国的贯彻实行。如果说话权利也没有的话,更加是与当今的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国策背道而驰。
中国人至今没有为自己挣得说话的权利和自由是可叹的事情。但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依俺天理看来,这块灾难频仍的国土还会有杀戮,肯定还会有无辜的王梦君、李梦君等黎民百姓横尸街头。这就是俺为什么擦干眼泪,为依照法律行事的目标而为之努力的初衷。
正是廖先生在极度的伤痛下,为了给自己儿子争取权利而伸张正义,她夫妻压住了心头的怒火,用和平抗争的方式向政府讨还血债。这就是廖梦君母亲的伟大母爱可爱之处和他们人生的价值。这就是人性的母亲!对于自己面对一场惨绝人寰丧子的悲剧,面对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儿子被老师凶狠地杀戮,作为母亲的她,能承受得了么?
当时血迹斑斑的楼面,留下了小梦君对这“盛世”园丁迷惑的最后眼神。所以,俺天理更加理解一个作为母亲的心情。我们更应该理解作为一个母亲来讨回儿子被残杀的公道。严格地来说,政府把真相掩盖下去,这只会让自身承受更加可耻的羞辱,以后,他们也就再也无法面对良心的叩问了。
除非当局如今改弦易辙,全面公开廖梦君之死的真相,开放网禁报禁,彻查惩罚杀害廖梦君的凶手,保障廖先生的人权和自由不再受到侵害和干预,若是搞点捉放游戏来蒙骗世人,网民肯定还会坚持“说不”下去。到头来,廖梦君之死将会是政府铭刻在历史中抹不去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