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依法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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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泽 县 农 业 局

彭农字(2009)38号


彭泽县依法创建优质棉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棉花在我县栽培历史久,种植面积大,单位产量高,是我县农业两大拳手产品之一。全县棉花种植面积在20万亩以上,年产皮棉总量在2.25万吨左右,1986年被国家列为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县。长期以来,由于棉花在采摘、晾晒、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容易混入化学纤维、丝、麻、毛发、塑料绳、布块等异性纤维(裕称“三丝”),严重影响棉花品质和企业纺织、印染等精深加工。为了从源头上切实抓好棉花“三丝”治理工作,根据《彭泽县棉花无“三丝”试点工作方案》(彭府字[2009]77号),现就依法创建优质棉专业合作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发挥棉花主产区的种植优势,以治理棉花“三丝”为出发点,提高棉花品质,加快棉农增收、企业增效的步伐;坚持依法办社、民主办社的指导思想,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为组织模式,建立新型的优质棉专业合作社。其总体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全县19个农业乡镇场,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成效的工作目标,每个乡镇在建立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建立500—1000亩集中连片的无“三丝”优质棉生产基地;全县400吨轧花厂和所有棉花加工企业,要主动与合作社对接,实行棉花订单购销,建立企业+农户互利双赢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全县174个村级组织、新农村建设点、棉花高产创建示范区,要积极融入合作社创建和棉花“三丝”治理工作,到2011年,使全县棉花100%达到无“三丝”标准,棉花增值1300万元,棉农人均增收50元。通过三年努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全国无“三丝”优质棉生产基地县,从而有效提升优质棉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带动力。
    二、实施步骤
    创建优质棉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办社原则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方针,按照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流程图》,切实做好合作社创建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场所基地等“三项建设”。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实施。
    第一步:宣传引导、培训骨干。以村级组织或新农村建设点为单位,召集农村党员、村民组长和老干部、老教师、老会计以及种棉大户、植棉能手,召开动员大会并开展法律法规和合作理念培训。通过宣传动员,要让广大农民清楚地知道什么叫合作社,为什么要办合作社,办合作社主要解决哪些问题,加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等等。以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自愿入社的农民加强法制观念,树立合作意识。
    第二步:动员入社、摸底登记。创建优质棉专业合作社不受区域限制,可以在一个村范围内设立,也可以跨村联合设立,但总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民主。在发起人倡导下,以村民组长为主要骨干,征求本组居民入社意向,对自愿加入合作社的,由户主填写《入社申请书》,并按照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社成员基本情况表》,分户进行摸底登记,编制《入社成员花名册》。由于棉花种植是分散经营,为了增强合作社实力和做大合作社规模,第一批入社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00户。
    第三步:制定章程,设置岗位。合作社章程的制定,可参照示范章程样本,但切不可照搬硬套,要切合本合作社的实际需要和便于实际操作。对涉及合作社重大事项和主要章节,诸如“成员出资”、“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应由全体设立人认真研究,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送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合作社设立后,要及时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对各部门进行定岗、定责、定位。一般可根据合作社规模,设立“技术信息部”、“产品营销部”和“财务核算部”等。
    第四步:布置场所、选择基地。场所是合作社所在地,是合作社办公及活动的聚集点。办公场所布置要做到“五上墙”,即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发展计划和技术规程张贴上墙。生产基地是无“三丝”棉花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场地,必须集中连片,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0亩,应竖立《无“三丝”优质棉生产基地》标志牌。通过竖立标志牌,不仅具有基地标志性、带动幅射性,更可以起到棉花“三丝”治理的警示作用。
    第五步:申请验收、推荐登记。在合作社筹建“三项建设”基本到位后,由合作社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由乡镇农经管理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上报县经管站。实地验收主要采取五看:一看办公场所,二看生产基地,三看财务帐目,四看相关资料,五看《社员证》填发。验收合格后,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向县企业注册监督局出具推荐意见,由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
    三、工作要求
    优质棉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在抓好正常的技术指导、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的前提下,其工作重点应放在棉花采摘、晾晒、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三丝”治理方面。
    1、合作社理事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彭泽县棉花无“三丝”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试点范围、具体办法、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棉花“三丝”的治理工作。要采取“双向承诺”,即棉农向合作社承诺棉花“三丝”控制在国家标准每吨0.5克以内;企业向合作社承诺按无“三丝”籽棉每百斤比市场价高12元收购(非成员每百斤10元)。以合作社为桥梁签订“双向合同”,即外部与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内部与社员签订收购合同。棉花账款由合作社与棉花企业统一结算,并按棉农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及时兑现给广大合作社成员。
    2、合作社监事会要在抓好对本社日常事务、财务监管的同时,要协助理事会参与棉花“三丝”治理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农技部门沟通,开展横向联系,共同制定《优质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无“三丝”棉花质量安全标准》。要建立产品质量《奖励制度》、《追溯制度》和《承诺制度》。特别是在棉花收获季节,要切实按照(彭府字[2009]77号)文件规定,统一向棉农发放布帽、布兜、布袋,经常性地对棉花采摘、晾晒、运输和销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纠正。
    3、为了促使棉花无“三丝”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各乡镇农经管理站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合作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有序地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对农户之间协商妥当的土地互换、出租、转让和转包的要及时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户土地承包管理台帐》的流转登记。以此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和流转行为,为发展现代农业,创建全县棉花种植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