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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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发〔2009〕104号
永 嘉 县 教 育 局
关于教师县内校际流动的规定
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各学校:
为理顺教育系统人事关系,完善教育人才交流机制,规范教师有序流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县内校际教师流动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与岗位相符的工作任务。
3.具有相应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在现工作单位任教满三年(以工作介绍信或工资介绍信为准,下同)。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参加竞岗考试的可适当放宽。
6.调入学校编制许可,学科对口。
7.申请调出的对象人数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人数的20%以内,学科教师数控制在40%以内。申请调出的教师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根据《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流动考核量分表》(详见附件5),由学校、学区考核确定。
二、具体规定
(一)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学校(含直属学校、幼儿园,下同)的有关规定。
调入高中、初中的对象第一学历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调入小学、幼儿园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应的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指配偶不在同一乡镇),配偶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以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和结婚证、配偶户籍证等证明为准,调往配偶工作单位所在镇或户籍所在镇;其他人员以结婚证、户籍证、房产证为准,只能调往配偶户籍证、房产证相一致的所在镇。
⑵本人系独生子女,夫妻双方一方父母年迈(父年龄在65周岁或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生活不能自理(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调入父母居住已满两年的所在镇(以父母房产证、户籍证明为准)。
⑶2002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坛”教师、教改之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业务荣誉称号。
⑷2006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不含单项先进)。
⑸在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沙头及以上乡镇和西溪乡、徐岙乡、桥头镇白云片、乌牛镇仁溪片学校,下同)累计任教满10年,高中学校或具有教育硕士学位的累计任教满6年,或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籍非上述范围教师或非永嘉籍教师任教满8年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
⑹在岭头、黄南、潘坑、应坑、大岙、溪下、西岙、界坑乡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
⑺山区学校教师,其父母一方在教育系统工作满25年,为照顾父母生活,要求就近调往父母工作所在镇或居住镇。
⑻校级领导要求转为教师调动的,在现工作单位任职须满3年,担任校长职务任职年限须满5年,担任正、副校长职务累计任职年限须满6年,担任副校长职务任职年限须满7年。
符合以上规定,其它乡镇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甲类学校(学校分类详见附件一)应通过公开竞岗(公开竞岗方案详见附件二);其它乡镇乙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乙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其它乡镇甲类学校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入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乙类学校。
(二)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各镇内及镇间流动的有关规定。
1、上塘镇与瓯北镇之间教师原则上控制流动。
2、上塘镇、瓯北镇内同类学校间根据工作需要流动;上塘镇、瓯北镇内及之间乙类学校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3、桥头、桥下、乌牛三镇之间教师原则上在同类学校间流动;三镇内及之间乙类学校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4、桥头、桥下、乌牛三镇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三镇乙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乙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三镇甲类学校教师要求调入上塘镇、瓯北镇乙类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流动。(须符合上述具体规定的8个条件之一)
(三)桥头镇白云片、乌牛镇仁溪片、西溪乡、徐岙乡、沙头及以上乡镇学校教师流动的有关规定。
1.上述范围内同类学校教师根据工作需要流动。
2.上述范围内乙类学校教师调往甲类学校应通过公开竞岗。
(四)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三校之间根据工作需要流动。
(五)学校自行组织竞岗的有关规定。
1.永嘉中学、实验小学根据下达指标可以自行组织竞岗。
2.县职业中学教育集团、永嘉电大职业教育集团专业学科根据下达指标可由集团自行组织竞岗。
3.县少艺校艺术类学科,县外国语实验小学英语学科,县实验中学根据下达指标可选一至二门特色学科自行组织竞岗。
4.自行组织竞岗的学校,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上述学校的竞岗方案须经政工科审核,报局长室批准,竞岗全程接受局政工科、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下列教师流动,根据工作需要,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1、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教师。
2、学校急需且不足竞岗比例学科或特殊岗位的教师。
3、校网撤并或机构调整以及遗留问题需消化的教师。
4、严重超编且学科结构不合理学校教师。
三、不准流动的有关规定
1、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岗、借用,两年内不准流动,擅自参加事业单位选调或录用考试的,一年内不准流动。
2、评为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自评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3、评为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含业务荣誉)、市级单项先进及以上荣誉自评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4、教师与有关单位签订有关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5、现任学校班子成员未达到有关岗位目标和相应教学任务要求的。
6、教师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近亲属未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措施的(以县级文件为准)。
7、受法律、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8、凡属党风廉政、效能行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临时用工、维稳工作等一票否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四、有关优惠的规定
1、2002年以来获得市学科骨干教师,县级名师、“三坛”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专业(教育)技术优秀人才等业务荣誉称号者,在本学区内可以不受学校类别限制优先流动;在竞岗选调时,笔试阶段成绩优惠10分,不累计加分。
2、2002年以来获得省骨干教师、教改之星,市级名师,市“三坛”教师,县级及以上专业(教育)技术拔尖人才等业务荣誉称号者,采用校用局管的方式,可不参加竞岗选调,由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实行择优流动。
3、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等业务荣誉获得者,经县局同意,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流动。
4、2002年以来获得县级名校长及以上业务荣誉称号者,除享受以上相对应的优惠条件外,在干部调配上优先给予考虑。
5、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专业对口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参加拔高公开竞岗,任教年限等方面可适当放宽。
6、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的在职教师,专业对口并获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加初中拔高公开竞岗。
以上涉及人员,不受调出学校编制限制。符合2、3条件能安心在县城及山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凭与学校签订长期协议合同为准),其配偶或子女是教职工的,在人事调配上给予适当照顾。
五、纪律要求
教师调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区、学校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资料,从严把关。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调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未被批准调动的教师一律要求于8月20日前回原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本次被批准流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并写出书面鉴定结论,不胜任工作的教师调回原单位(或原单位同类学校)。
六、其他
1、职称及奖励等时间计算到当年6月30日止; 工龄计算到当年8月30日止。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由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1、《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学校类别》
2、《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公开竞岗方案》
3、《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审批程序》
4、《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审批表》
5、《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流动考核量分表》
6、《2009年教师流动考试教案及试讲教材目录》
附件1:
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学校类别
一、甲类学校
1、沙头镇以下甲类学校
上塘镇:县电大▲、永嘉中学▲、上塘中学▲、县职业中学▲、县第二职业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少艺校▲、城关中学、城西中学、城西小学、城北小学、城东小学。
瓯北镇:罗浮中学▲、瓯北镇中、瓯北二中、瓯北三中、瓯北五中、瓯北职高、黄田中学、瓯北中心小学(十小)、瓯北一小、瓯北二小、瓯北三小、瓯北四小、瓯北五小、瓯北六小、瓯北七小、瓯北八小、黄田小学、千石小学。
桥头镇:桥头镇中学、桥头中心小学、桥头二小。
桥下镇:永临中学▲、桥下一中、桥下三中、桥下中心小学、桥下一小。
乌牛镇:乌牛镇中学、乌牛中心小学、祥池小学。
2、沙头镇以上甲类学校
沙头镇中、沙头中心小学、永嘉二中▲、岩头镇中、枫林镇中、岩头中心小学、枫林中心小学、碧莲中学▲、碧莲镇中、大若岩镇中、碧莲中心小学、大若岩中心小学、巽宅镇中、巽宅中心小学、岩坦镇中、岩坦中心小学 鹤盛乡中学、鹤盛中心小学。
二、乙类学校
除上述所列直属学校、甲类学校外的所有学校。
说明:1、上述分类仅供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参考;
2、标注“▲”为直属学校。附件2
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
公 开 竞 岗 方 案
一、公布指标
根据学校编制及需求情况,公布学校各学科需求指标数。
二、公开报名
调出学区、直属学校对要求流动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按学校需求学科定向报名,不能同时兼报两个学校,资格条件符合者填报调动意向表。自行组织公开竞岗的学校竞岗后,未被批准流动的对象,可重新报名参加县局组织的公开竞岗。上塘镇、瓯北镇甲类学校和直属甲类学校学科需求数与报名数应达到1:3及以上(音体美学科及直属高中构不成比例的可适当放宽到1:2);其它竞岗学校学科需求数与报名数应达到1:2及以上。个别学校学科报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竞岗指标;报名数达不到最基本比例要求的,取消竞岗指标,流动对象可转报其他学校学科。
三、公开竞岗
公开竞岗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1、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设定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以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理论分值占40%,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占30℅,撰写教案分值占30%。综合理论注重应试者实际应用能力的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课改新理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撰写教案提供所报段的学科教材(范围详见附件六)。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2日上午8:30—11:30(2009年7月 1日在局一楼县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含优惠分)以1: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2)面试时间:2009年7月12-13日。高中、初中段为20分钟,小学段、幼儿段为15分钟。具体时间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网址:www.yje.cn,不另行通知。
(3)面试范围:详见附件六
(4)面试办法:面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评分。
(5)面试地点: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另行通知。
四、公开选录
县局以竞岗学校各学科指标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选,经局党委研究批准,公示一周后,办理有关手续。
五、自行竞岗
自行组织竞岗学校竞岗方案另行制订。
附件3:
永嘉县教育局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审批程序
一、审批程序
1.平调流动程序
(1)学区之间流动:调出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流动审批表→所在学校同意→所在学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局政工科审核、提出初步方案→征求调入学校、学区意见→局党委研究批准。
(2)学区内(含乡镇内)流动程序:调出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流动审批表→所在学校同意→所在学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局政工科审核、提出初步方案→征求调入学校意见→局党委研究批准。
2.优先流动程序
调出教师填写流动审批表→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所在学区初审并签署意见→调入学校签署意见→局政工科审核→局党委研究批准。
3.学区、直属学校自行组织的公开竞岗程序
调出教师向竞岗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流动审批表→调出学校签署意见→调出学区签署意见→直属学校初审、提供竞岗方案→局政工科审核→公开竞岗→局党委研究批准。
4.县局组织的公开竞岗程序
调出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流动审批表→所在学校同意→所在学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局政工科审核→公开竞岗→择优录用→局党委研究批准。
二、时间安排
(一)自行组织竞岗
1.方案审定:5月14-16日,自行组织竞岗的学校将竞岗方案报局政工科审核。公布学校学科竞岗指标。
2.竞岗报名:5月 20日至5月21日上午11点30分到竞岗学校报名。5月21日下午学校将竞岗人员相关材料及流动审批表、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局政工科审核。
3.公开竞岗: 5月26日前完成。
(二)县局组织竞岗
1、竞岗报名和流程:5月23日上午学区、直属学校将竞岗人员相关材料及流动审批表、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局政工科审核。5月22日前公布学校学科竞岗指标,竞岗人员5月27-28日到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上塘镇永建路235)集中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初步政审;5月29日够不成竞岗比例对象转报学校学科。
2、竞岗笔试:7月2日(7月1日到局一楼县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地点见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3、竞岗面试:7月12-13日,具体时间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网址:www.yje.cn,不另行通知;
4、政审:7月14-16日;
5、录用:7月17-18日,政工科提出方案,7月20日前局党委研究,公示一周,办理有关手续。
(三)甲、乙类学校平级调动
7月21-22日,政工科提出方案, 7月23日前完成。
(四)师范生录用
5月29-30日报名,笔试和面试与县局组织的竞岗时间相同,8月15日前完成录用。
说明:1、如遇特殊情况,有关事项在永嘉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2、联系电话:67222872。
附件4:
永嘉县教师县内校际流动审批表
报名类别(竞岗或平调):     意向调往地: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 单 位
工作年限
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职称及
年限
入伍
时间
工龄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是否师范类、何年录用
结婚
时间
分居时间
本人是否独生子  女
原籍
县级以上荣誉获得时间和  名  称
工作单位
居住
乡镇
任教学科
任教级段
工   作   简   历
(包括年度考核)
近三年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是  否
教职工
工龄年限
称呼
学历
工作
单位
健康状况
现户籍地
家庭住址
房产地及房产证号
调 动 理 由
调 出 学 校 意 见
校长审核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调出学区审查意见
学区审核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局 政 工 科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局   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注: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调出理由栏必须填写与调动条件有关内容;
2、教师的调动须经调出学校、学区负责人对每个栏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名后方能生效;
3、要求调动对象所需审查材料原件交学区审查,材料复印件经审查人签名后,附此表上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
4、参加竞岗对象集中报名时需交单寸照片2张,并在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报考学校学科。
附件5:
永嘉县教育局县内教职工流动考核量分表
学校:                   姓名:                 总分:
计分种类
计 分 标 准
计 分 内 容
得分
备注
1、夫妻分居满3年计60分,每超一年加计2分。
2、独生子女需照顾父母的计60分。
3、县级及以上业务荣誉或市级以上先进个人(不含单项)计60分。
4、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满10年、高中学校任教满6年、具有教育硕士学位任教满6年、班主任满6年、原籍沿江、外籍教师任教满8年、父母在教育系统工龄满25年其子女在山区工作的分别计60分,不累计加分,每超一年加计1分。
5、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的教师在五大镇内平调以及其他乡镇间(含乡镇内)平调计60分。
6、在岭头、黄南、潘坑、应坑、大岙、溪下、西岙、界坑乡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计60分,每超一年加计1分;校长调为教师计60分,任职时间每年加2分。



近五年来,获得学区、县、市、省、国家级全面先进荣誉的分别计1、2、4、8、12分;单项先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含中青年名师骨干研修班结业学员)、公开课、优质课、优秀指导师、被邀作经验介绍、已结题课题、论文发表与论文、案例评奖获学区一等、县二等、市三等以上及省、国家级奖的等减半计分(以证书、文件为准,无证书、文件的不计分);合格学历以上每增一档(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加计3分。教龄在本校工作每年以1分计,在其他学校工作的以0.5分计。
已计基础分的县级以上荣誉、教育硕士项目不重复计分;其它各类项目各类人员均可累计加分。同年度同类加分项目只计最高分。





学校班子领导(3人以上)根据教师日常工作表现、实绩等综合评价。
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评价优给30分;工作实绩较好,综合评价良给20分;工作实绩一般,综合评价一般给10分;工作实绩差,综合评价差的不给分(领导评价不一致的取平均分)。
评议领导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