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翔:爱听才会这样说 我们都曾做过“于再清”-法律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1:23:47
黄健翔:爱听才会这样说 我们都曾做过“于再清”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0-03-09 16:18  黄健翔 http://news.mylegist.com/1604/2010-03-09/21968.html

昨天忙到晚上才有空上新浪围脖对“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批冬奥会冠军周洋”表达自己的看法,今天整理在一起发个博客。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批冬奥会冠军周洋

我的基本态度是,假设新闻事实是这样的,于再清的确说了这样的话,比批判“于再清们”更重要却更难以做到的是:每个人审视一下自己,以前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也扮演过类似的角色?之所以某些领导很自然习惯地公开提出这样的“先爱国后爱父母”言论,是因为我们都是这样的思想和逻辑的捍卫者。我们都爱听,很爱听,爱听了多少年多少代,我们甚至都觉得运动员的天职就是“为国争光”,否则就该“以身殉国”。所以,别骂“于再清们”了,骂自己虽然很难,但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好好想想自己该不该骂吧。

 以下是围脖合订本,我只是修改了错别字和一些因为篇幅所限表达不到位的地方,另外为了把多条围脖衔接起来,补充了一些承上启下的文字,中途话题跑偏的部分略去,避免有人误读: 

根据我的判断(其实还有亲身经验啊),大家不要在网络上再挺周洋批领导了,这样下去周洋只会更倒霉,领导则毫发无损,系统内部则会掀起一阵以周洋为反面典型的运动员再教育运动。不信等着瞧。再说,领导也觉得自己冤枉:以前这样批评运动员是没问题的,“国家民族”,“组织培养”,“集体、大家”当然要列在父母之前,今儿个是怎么了?风气变了?——其实,我们原来都是于再清,别装。我们多年来都是这么想的。或者自己不这么想,却觉得运动员们就该这样的。

我们的优势项目的运动员,个个都是国家投资培养的为国争光的“体育特种兵”,是“战士”,不是自己“玩”出来的,所以无论肉体和精神,当然首先都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自己,甚至没有自己——这就是我们的运动员动不动就爱“代表”谁和“被代表”谁的社会背景。今天忽然有人推翻这个,当然领导要说话了——习惯了嘛。

    我甚至可以不客气地说,很多今天骂“于再清”的人,过去恰恰都是“于再清”所捍卫和提倡的道理的帮凶。别装,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好好想想吧。动不动要求别人代表谁的,用国家民族大帽子扣人的。今天骂“于再清”的不少吧?

    话不说到位吧,他们都以为说的是别人,其实说的就是他们——当初骂我是卖国贼的那些人,不是都觉得我不属于自己不代表自己要属于别人和代表别人嘛?不是总有些人跑到这儿来教训黄健翔“不厚道”、“没有央视就没有你黄健翔”吗?这些人就是“于再清”,就是“爱国贼”、“几个代表”,估计今天他们都加入了批判“于再清”的行列,享受高尚的感觉呢。如同他们至今还以我的某句话来满足自己的爱国情怀,感觉自己高大光辉我渺小丑陋呢。我真的替“于再清”觉得委屈。

    总是有看不懂人话的——我说“活该”,就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环境的建筑者,“光荣”的建筑者!没有我们大家齐心协力的“建设”,哪里会有“于再清”这样的思维逻辑价值观的存在和冠冕堂皇!?你在生活里有没有过类类似于再清的言行?说!

    有人说这次大家“批判于再清挺周洋”是一种时代的进步。进步?只是因为冬奥冠军周洋拿了金牌。如果是一个失败者,她会得到所谓民众的同情吗?2008年的刘翔是什么下场?以前的王治郅和田亮呢?这就是狗屁进步?还不是变相的惟金牌论!进步?我没看见。我只看见两个字:活该!

    假如周洋是一个失败者,然后在接受采访时说了“对不起父母,没有能够通过获得金牌来给他们一个好生活,很难过”云云,现在还有多少人会站在她这一边呢?请回答。我们有进步吗?

    如果王濛这次不是获得多枚金牌,她的张扬跳脱的个性是被正面报道广泛接受,还是被拿来诟病指责广为批判歪曲丑化呢?再请回答。

    我们进步啦?

    假如你想有“自我”,首先一定要允许别人有“自我”。否则,“于再清”的话就是正确的,没什么问题的;而“周洋”的话就是不对的,有问题的。——今天骂“于再清”的人,从明天起,尊重和接受别人的自我,别再用国家民族组织单位事业这样的帽子去扣别人,大家就不再“活该”了。

    其实,今晚说“周洋于再清”话题,之所以要连番争论,我错就错在没有只骂于一个人,而是顺手骂了“大家”,说“大家”原本都是这样。我总是那么不聪明,就爱干这样得罪伟大光荣正确的“大多数”的事情。捡便宜随大流骂一个明显处于舆论下风的“公敌”式人物,多安全踏实还露脸呢。我就那么糊涂,偏要说“大家”听着忽然一愣,然后集体不爽的话煞风景。

    有人说我不成熟,我知道。“不成熟男人的十大现象”里我占了两条而且没机会改变:一条是拿爱好(足球)当工作,另一条是不存私房钱。我家领导她妈反正也不会同意我存私房,她说了就算是找小蜜也得找供着我花钱还帮着养家的那种,所以我是没戏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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