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考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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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考试科学发展

为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教育公平作出更大贡献

——在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暨2008年全省教育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邹 卓 鹏
(2008年2月29日)
 

同志们:

在经历了冰灾考验,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时节,把大家请来研究全省教育考试工作,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首先我代表省教育考试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把酝酿筹备了几年的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和教育考试年度工作会议放在一起开,主要是为了集中精力,深入总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形势和任务,理顺思路,统一认识,共同把我省自学考试和各类教育考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刚才,开朗副省长特地到会作了重要指示,俊杰副厅长代表省教育厅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省自学考试和教育考试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文革”后人才培养问题的一个创举,已经发展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我省自学考试开考25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的学历考试发展到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考试制度,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25年来,我省累计开考179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102个,专科专业77个),参加自考的考生累计1123万人次,先后有47.4万人分别获得了自考本科、专科或中专毕业证书,其中本科19.9万人、专科24.9万人、中专2.7万人。最近几年我省自学考试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贡献率达2—3个百分点。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形势下,自学考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遇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全面总结经验,抢抓机遇,争取新的发展。

(一)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主要成效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自1984年首次开考到1986年,是一个起步的时期。第一次开考6个专科专业,安排了6门课程的考试,报考人数6.4万人。从1986年起,陆续有考生毕业。当年有3454人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自1987年开考本科专业到2004年,是拓展阶段。1993年起,部分高校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1997年至2004年,部分民办院校进行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文凭考试试点;2002-2004年,招收参加自学考试的中学教师远程教育本科考生26684人,现已毕业22417人。(3)自2005年迄今,是一个规范、调整阶段。省考试院成立以后,我们在理顺体制、强化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近两年明确以“三个面向”(经济建设、农村、高职院校),“两个平台”(计算机管理信息平台和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支持平台)、“两个取消”(取消纸质档案和合格试卷装袋)为发展取向,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湖南自考品牌。2006年,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质量评审。

回顾我省近几年来的自考工作,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计划管理全面规范。专业开考计划是自考工作的“龙头”,十分重要又相当复杂。过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计划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近几年我们狠下气力,摸清历年开考计划底子,争取全国考办的支持,逐步解决了30多个已开考专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因开考计划与毕业办证脱节所带来的诸多隐患。在此基础上,吸收外省经验,出台了加强开考计划管理的规定,推行新增专业开考论证制度,对新增专业严格把关,计划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轨道。

2.考务考籍管理顺利通过质量评审。考务管理方面,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规范和我省实际,修订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取消了合格试卷的装袋,并采用印有防伪标志的合格成绩通知单作过渡性替代;启动了考生网上报名报考,在评卷中将拆卷登分改为直接输机录入成绩、“背靠背”比对,实现了评卷登分“零差错”;考风考纪继续好转,2007年违规率比上年减少30%。考籍管理方面,2005年末开始,全省用4个多月时间,对1984年以来140多万在籍考生和近40万毕业生的原始纸质档案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转换为电子档案;毕业办证转为网上申报、审核,实现无纸化操作。在加强考务考籍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各级自考机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我省一次性顺利通过全国考办的评审,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3.社会助学管理得到加强。社会助学是自考发展的重要依托,但过去助学办班和行业、部门委托开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近几年我们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求有关院校和助学单位坚持教考分离,规范助学行为,提高助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热情为考生服务;对助学单位的生源组织工作,提出了“不准作虚假广告,不准搞生源中介,不准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规定;从2005年起,取消了主考院校在省外开办自考助学班的注册资格。一个规范办班、诚信考试的管理体系开始形成。

4.命题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严把命题教师选聘关,在学校推荐、省里审查选聘的制度下,保证命题人员年龄结构、学历职称结构和区域分布结构的合理平衡;严格执行命题回避制度、入闱管理制度,加强对命题过程的全程监控,确保历次各科目命题的安全有序;采取现场题样抽查、考试过程跟踪和评卷质量评审等办法,强化命题质量监控,同时加强省际间的命题协作,从而使命题的质量、效益和信誉越来越高。

5.管理与服务不断改进。针对自考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的情况,我们从2004年开始,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开发建设自学考试的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报考、清档、办证和命题、计划管理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对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积极加强对考生的服务。如考生转移考籍和补办相关证书等,都由定时申办改为常年办理,对即将停考的科目,创造了临时性“点考”等方便考生的新办法,受到了广大考生和干部群众的好评。

总之,由于全省上下多年的共同努力,我省自考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这是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各级考委长期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自考机构和广大自考工作者长期艰苦奋斗的结果。今天特地借这个机会,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多年来支持自考事业的领导、同志们,向全省广大自考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推动我省自学考试的健康发展

在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科教兴湘、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形势下,自学考试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谋划,争取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十一五”规划和我省实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近期目标是:2008年至2010年,全省参加自考的考生人数不低于45万人次,以年均10%的速度递增,争取考生总人数跻身全国前八名;每年的自考毕业生不少于4万人。中长期目标是:2010—2020年,全省每年参加自考的考生人数不低于50万人次,争取考生总人数跻身全国前五名,每年的自考毕业生不少于5万人。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是有基础,有条件的。关键在于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去抓。这次会上,提请大家审议的自学考试发展规划和规范自考助学管理的规定,就是指导我省自学考试发展的两个纲领性文件,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这里,我着重强调几点:

   首先,要抓好生源发动这个基础。现在,成人高校招生因为取消脱产班可能出现生源分流,民办高校停办学历文凭试点、中学教师远程教育任务完成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自学考试生源相对增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自学考试机构,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地加强服务与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和组织自考生源。我们将从今年起,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生源组织工作。

   其次,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省里要完善对市州县和高等学校的自考管理工作测评激励制度,量化考核,年终奖优罚劣。在自考计划、命题、考务、考籍和社会助学等方面,要全面改进管理。一是调整自学考试时间,从今年起,4月和10月的自考每次安排三天(比过去增加一天),1月、7月不再安排考试(今年1月安排了一次过渡性考试);二是继续坚持开考计划的论证和报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计划管理;三是制定新的命题工作规定,强化监督与约束机制,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安全;四是加强考务管理,全面启动考点电子屏蔽系统,全面普及电子监控;五是启用新版考籍证,全省实行“一卡通”服务;六是出台自学考试助学班管理办法,明确助学条件与责任,规范助学教学行为;七是进一步完善自考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现有网络化业务操作,并逐步推行网上阅卷。

   其三,完善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着重抓住两个方面:一是参照外省的经验,稳步推行自学考试与普通高校课程成绩互认制度。这项制度已经在一些省试行,效果很好,极大地调动了高校在校学生参加自考的积极性。从今年起,我省要开始推行这项制度。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操作复杂,我们将同教育厅有关处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确保这一制度的稳步实施,我们将选择1-2所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先行试点,待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二是进一步为自考毕业生提供待遇方面的政策保障。要进一步促成有关方面明确政策,自考毕业生在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与全日制本专科生同等对待。今后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允许自考毕业生参加各类相关执业资格和职位职称考试,并妥善解决自考毕业生的就业通道问题。

   其四,加强自考工作队伍建设。相对稳定的机构和素质较高的人员,是开展自考工作的首要条件。各级自考部门必须保证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决不能因为报考人数的增减和考点的集中与分设等因素,随意调整自考机构或撤销人员编制。自考机构的同志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以出色的成绩争取领导的重视。发展自学考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健全各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共同为自考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条件,给予支持。这次会议后,建议市县领导对考委的组成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该充实的充实,该加强的加强,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关于去年全省教育考试工作的成效与特点

2007年,在面临多种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我们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依靠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顺利、圆满完成了任务。去年全省共组织各类考试40次,考生总计2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4%;组织高校录取新生41.5万人,增长7.8%。其中,普通高考考生达51.9万人,增长8.9%,相当于2000年的2倍多;成人高考考生在全国普遍下滑的形势下回升到16.3万人,同比增长15.8%,位居全国前列;自学考试年度考生规模稳定在40万人次左右,在籍考生达140多万人,颁发毕业证书3.3万个;非学历证书考试发展到10个项目,考生规模由五年前的几万人次发展到9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8%,成为教育考试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总观去年,有以下特点:

(一)加强国考统筹管理,各类考试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一是发挥各级政府招委会、自考委和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组织社会各方面护考、助考。去年高考时,省会长沙正在举办珠洽会,郴州、永州等地发生特大洪灾,由于协调组织得力,都顺利完成了高考任务。二是深入推行教育考试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范围由市州扩大到县,再扩大到高校,各地、各高校积极争先创优,涌现了常德、株洲、郴州、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一批先进单位,基础薄弱的也奋起直追,工作进步很快。三是加强国考统筹管理。省考试院成立后,率先在全国推行高考、成考等几大国考统筹管理,去年又把四六级英语考试纳入统筹,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点建设、设置和考试组织管理,有效促进了资源整合和管理规范化。教育部有关领导对这一作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介。四是改进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管理。健全人工监考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层层巡考、重点督考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多重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科技手段作弊等群体性舞弊行为。全省各类考试先后派出督考员、巡视员1000余人次,四大国考全部按要求使用了电子监控和无线通讯屏蔽系统。去年高考57个考区实现了答卷装订零差错,占考区总数的47.1%,高考评卷继续保持网评科目零差错;各类考试的试卷命制没有出任何政治性、知识性和技术性错误;各类考试的违规现象逐步减少,达到连续七年杜绝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和重大违纪舞弊问题,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二)努力推进“科技办考”,招生考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步伐加快。考场监控系统建设方面,在省教育厅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制定了全国第一个考场监控系统建设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新建项目逐一验收,对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性补助,监控系统建设的质量和速度大大提高。据统计,在前四年投入11400万元、建成284个电子监控考点的基础上,去年省政府拨专款300万元,有关市、县组织资金3100多万元,在三个月内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新建项目53个、升级改造项目60多个,高考普及视频监控的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启动了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在长沙、株洲、张家界成功实施网上巡查试点。国考保密室建设方面,会同公安、保密等部门出台了建设与管理细则,开展了保密室建设的专项检查验收,市、县和高校保密室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信息化方面,经过三年的努力,基于互联网的招生考试新一代业务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实现了高考、成考、自考、研考的业务操作网络化、数据管理和考生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招生公平性建设取得新进展。把“阳光工程”作为高校招生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和措施。首先是切实做到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狠抓招生公示制度的落实,将公示责任落实到市县招考机构、中学和高校,对防范和制止弄虚作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针对社会上涉及招生考试的种种干扰,通过发公开信、开通咨询热线、畅通查询渠道、层层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等,提醒和帮助考生避免上当受骗。其次是完善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批照顾性和限制性政策,首次设置艺术统考合格资格线,提高文化成绩标准,在录取批次上增设“专科提前批”,高校招生录取规则更趋科学、合理。省教育厅还制定了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切实整治体制外招生、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按教育部要求印发了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招生录取信息确认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学贩子”的专项整治,维护了高校招生秩序。第三是进一步改善招生舆论环境。改进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机制,坚持招考新闻通气和新闻评奖制度,充分调动了媒体有序宣传招生考试的积极性;加强对有害信息的防范和监控力度,防止媒体炒作和违规招生咨询活动,有效净化了招生环境。

(四)加大创新力度,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工作理念、方式及手段的创新,在实践中创造了在全国颇有影响的经验。并列志愿及多次征集志愿的改革,取得良好效果。我省试行这一改革以来,高考考生的直接志愿满足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受到广大考生和高校的欢迎。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和许多地方媒体多次予以宣传。教育部明确今年起在全国推广平行志愿改革。高考自主命题形成了更加明显的“湖南风格”。坚持稳定命题指导思想,渗透新课改理念,突出湖湘文化特色,在考查考生知识与能力的同时,逐步加大了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命题质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教师普遍反映较好。服务考生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继续通过开展政策巡讲、制播电视专题节目、组织网上咨询和志愿指导“进课堂”活动等,为考生和群众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省里开办的艺术类考试直属考点和自考点考服务,也收到了很好效果。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步。通过严格选拔,层层培训,逐步形成一批素质较好、作风过硬、相对稳定的监考员、命题教师、评卷教师、考官和技术专家队伍;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全员教育培训,全省招考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三、关于2008年及今后全省教育考试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各级政府换届后的起始之年,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之年,也是落实教育强省建设任务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教育考试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招考理念,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业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

(一)认真总结我省教育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

   考试院自组建以来已经运行了七个年头。这几年我省教育考试工作年年有进步、有发展,逐步形成了有特色的工作方式,从根本上讲,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具体到招生考试工作中,就是坚持以考生为本,一贯坚持“一切为考生着想,全力为学校服务”的工作主题,强调以父母般的情怀关爱考生、服务考生,着力保障考生充分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平等的竞争权,将人文关怀贯穿于招生考试的全过程。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们从改革志愿设置入手,探索和总结出“一个理念(以考生为本)、两个办法(并列志愿和征求志愿)、四项配套措施(宣传、服务、协调、管理)”的一整套人性化招生考试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考生和群众满意既是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也是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以考生为本”要作为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保障考生“三权”作为今后一以贯之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以获取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是坚持统筹管理。教育考试在发展中内容日益丰富,管理日益规范,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管理是必然的趋势。这几年我们坚持国考统筹,按统一的要求建设、设置考点,管理考务,有利于机构、人员、设施、装备、信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综合利用,有利于考试信度与社会公信力的提高。这一做法得到教育部有关领导的重视与肯定。今后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依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协调处理好主管部门与招生主体、高校选材与考生选校、考试评价与素质教育等关系,为教育和教育考试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迅速前进的形势下,教育考试必须主动适应形势,不断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已经不能适应新要求的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等等,在探索中加以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对于过去创造的平行志愿、阳光工程、国考统筹、高考自主命题等一系列在全国有影响的经验,要根据新的要求,加以完善;对现实需要的新办法、新经验,也要不断进行试验探索。特别是在促进教育公平、引领素质教育等方面,要寻找切实可行的途径,使教育考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正确认识当前教育考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我省教育考试发展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目前正处于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认为,当前我省教育考试的发展进入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要由教育考试大省向教育考试强省转变、从追求规模速度到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目前,我省高考考生人数高峰期压力继续加大,而自考、成考生源缩减造成的诸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教育考试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手段有了明显进步,但考点建设与高考考生阶段性增多的矛盾十分突出,考试设施还存在利用率不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招生考试安全防范体系逐步完善,但管理体制、技术手段仍然滞后,在应对和打击高科技集团化作弊和招生不法行为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开透明的招生考试运行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人才选拔方式和标准单一化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教育考试特别是高考的“负荷”越来越重,客观上加大了组考的风险,也影响到素质教育的推行;教育考试管理体制基本理顺,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机构整合、人员配置没有按要求落实,工作一直没有起色,招考系统和部分高校出现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其教训十分深刻。

   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重心正转移到全面提高质量上来。教育考试必须主动适应这一新情况,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就发展模式而言,全面、协调、可持续教育发展新模式的确立,要求教育考试在质量、结构、规模和效益等方面体现这些要求;就人才培养模式而言,素质教育的全面倡导以及新课改理念的全面实施,要求教育考试适时改革评价选拔方式,尽快实现评价选拔的科学化和个性化;就发展路径而言,市场力量成为教育资源的重要力量,教育考试事业在发展中也越来越受到“市场”影响,要求我们研究市场规律,形成市场机制,提高质量、形成特色、创造品牌,提升自身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等等,这些我们都要有充分的准备,及早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明确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探索改革发展的新思路。

(三)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做大做强教育考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考试面临很好的机遇,但境外考试的进入、行业考试的竞争、兄弟省市的追赶以及社会环境的挑战,使我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我们唯一的选择是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教育考试。“做大”是基础,“做强”是关键和根本。做大做强教育考试的总体要求是:通过3-5年的努力,各类教育考试持续协调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与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考试体系、更加透明高效的人性化招生考试运行机制、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科学的教育测量评价体系;各项基本建设全面加强,招生考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取得新的进展;各类考试继续保持或争创全国先进,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了上述几个方面的目标,我省教育考试就有可能实现一个大的跨越,形成湖南教育考试的品牌。具体讲,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1.调整优化教育考试结构,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明确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教育考试必须根据国家教育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快结构调整,提高质量和效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高考、成考、自考、研考和各项非学历教育考试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考试资源,促进各类教育考试协调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质量可靠的服务于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的现代教育考试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统筹管理,坚持和完善“全省调控、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体制,继续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教育局长和高校校长负责制、教育考试按日程统筹安排、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比等制度和办法,强化工作激励、惩戒机制,促进教育考试整体水平的提高。

   稳步发展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我省高考考生高峰已经到来,随后几年将逐步回落;成考受终身教育快速发展的影响,考生人数有所回升;研考考生规模可能保持稳定。要针对这些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加强高等教育宏观调控、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优化招生结构,促进各类高校招生考试健康有序发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高考考生增多、计划增长相对减缓、升学竞争加剧的新情况,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湖南生源的推介力度。要做好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准备,为考生顺利参考、就学创造条件和机会。要鼓励引导考生多元化选择高等教育,积极做好成人高校招生的宣传发动和生源组织工作,根据生源结构的变化调整招生门类和录取方式,促进成人高校生源数量和质量的稳步提高。加强对研究生招生的宏观指导和监控,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严格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计划调剂、破格录取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人才选拔的质量。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社会考试。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给自学考试和各种非学历证书考生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一步一步抓落实,把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考试方面,面临行业办考、境外考试进入的挑战,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考试行业的资源、管理优势,进一步扩大与部门、行业和有关社会机构的合作,抓住非学历教育考试和职业证书考试两个重点,兼顾其他服务性考试,在注重效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开拓市场、扩大规模,增强我省教育考试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当前,重点是抓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国家岗位资格证书等项目的发展,继续开发一批社会需求旺、发展前景好的新项目,探索自主开发地方性项目。

   2.坚持从严治考、治招,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

   始终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管理作为第一要务。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是公平公正的底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任何时候都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层层建立健全各类考试的安全预警、应急机制,落实安全保密、考务值班制度和实时报告制度,坚持人工监管与现代安防手段相结合,加强对各类考试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及时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和风险,加强对自然灾害以及消防、交通、卫生等群体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人身安全。考风考纪必须从源头抓起,从严格管理入手,做到标本兼治。加强对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各市、县级招考部门、报名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民委等部门的合作,严格资格审查,严防替考或弄虚作假。继续落实好组考工作责任制、各个环节岗位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今天的会上,各市州教育局、高校都向省教育厅递交了责任状,大家要切实负起责任、挑起担子,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进一步完善层层巡考督考与随机暗防相结合、人工监考与现代监控手段相结合的多重监管机制,针对高考组考难度大、成考和研考高科技、集团化作弊等问题,综合运用电子监控、无线通讯屏蔽等先进技术手段,重视发挥广大监考员和巡视员、督考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纪舞弊行为。精心组织好各类考试的评卷工作,特别是完善网上评卷技术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评卷过程和评卷场地的监管,确保评卷质量和信度。

   严格规范高校招生管理。近几年实施“阳光工程”,高校招生得到进一步规范,但在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和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必须在加强管理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根据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调整高校招生优惠政策、录取办法和操作规程。今年重点取消非特殊招生追加计划批件录取的办法,调整定向计划招生、高职院校特殊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等方面的政策和录取办法,加强和改进艺术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严格测试管理,严格按高校招生章程和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二是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要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合理化、常态化,全面规范和细化高校招生公开公示的内容、时间、范围、方式等具体要求,切实做到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阶段信息的全面公开。要按照“分层公示、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招生公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好各项招生的公示工作,重点抓好高校招生资格、享受优惠政策和参加特殊类招生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示。县级招办和有关中学是考生情况公示最直接、最有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按规定将公示真正落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招生院校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布招生章程、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等考生资格和录取结果的规范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里要组织对招生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公示不到位,影响招生公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全面加强招生录取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六不准”和省教育厅“八条禁令”的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录取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狠抓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坚决制止和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计划编制调整全面网上进行、按录取手续注册新生学籍、印发录取信息确认表等制度性措施,严防体制外招生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完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在加强有效监督的基础上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落实“谁招生,谁负责”、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招生录取有序进行。

   集中力量开展招生考试环境专项整治。尽管近几年来我省在治理违规行为、净化招考环境上作了较大的努力,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群众反映较大的主要有:考试作弊呈市场化、集团化、高科技化趋势,威胁着考试安全和公正;少数高校存在乱拉生源、乱发通知书等违规招生行为,社会上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猖厥,严重干扰正常的招生秩序;少数地方受利益驱动,甚至出现考生身份集体作假、协同考生作弊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也有内部管理上的疏漏,我们一定要狠下决心,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整治。要坚持并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继续发挥各级招委会、自考委和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合开展治理招考环境的专项行动,共同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考试安全和招生公正的不法行为。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治理高科技集团化作弊行为。要会同公安、保密、信息产业、无线电通讯等部门,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作弊,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对参与作弊的教育内部工作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并按规定清除出教职工队伍,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替考或参与其他舞弊行为的在校大学生,要按照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二是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要认真落实高校招生广告备案审核制度,加大对高校乱拉生源、乱发“录取通知书”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今年教育部将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并明确规定,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这两条规定是今后高校招生工作的“高压线”,谁也不准碰。外省已经有了深刻教训,各高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将教育部的规定坚决落到实处。各市县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中学,也不得违规参与高校的生源组织活动,特别不得擅自向外提供考生基本信息。对违规招生行为,今年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坚决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与此同时,要协调政法机关开展打击“学贩子”的专项整治行动,密切关注、及时查处招生中介诈骗案件,并将结果及时向媒体公布,建立和完善招生预警制度。三是重点治理招生考试有害信息。继续争取各级宣传部门的支持,完善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坚持新闻通气、新闻评奖等制度,牢牢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充分调动媒体有序宣传招生考试的积极性。各级招考机构要配合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媒体上招生考试信息传播的监控,发现涉嫌涉密、诈骗等危害招生考试安全的不良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导向,不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高分考生,不组织现场咨询活动,避免误导考生和社会。

   3.加强教育考试基本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包括硬件设施、机构队伍等在内的基本建设,对促进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要继续巩固和提高科技办考成果,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快推进招生考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首先,着力推进考务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去年,教育部对考务平台建设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作为今后几年考试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点。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三年建设整体方案,要进一步抓好完善和落实,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分批建立全方位发挥作用的数字化、信息化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管理、监控、服务体系。各地要充分考虑到已有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基础,积极参加试点建设,落实资金、设备、机构和人员,加快建设步伐。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和效益,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垃圾工程”。要加强对平台的统筹安排和使用,逐步在高考、自考、成考、研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启用相应系统。其次,重视考试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和综合利用。认真落实我省考点建设的《暂行规定》,推进规范化考点建设。当前重点要在全面普及考点视频监控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加强系统的升级改造。由于前些年全省电子监控系统大多是在水平较低、标准不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当前改造升级和维修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考区要全面摸清底子,充分考虑考生增多、组考要求提高等新情况,及时按要求进行扩建、改建和升级,省里将组织检查验收。要进一步配备和完善考点听力广播系统、无线通信屏蔽系统、考试指挥信号系统等技术装备,加快各种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考务管理的科技含量。继续推进保密室的标准化建设,对照我省国考保密室建设管理细则的要求,联合公安、保密等部门对全省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和发证,对不合格保密室限期整改到位。制订和执行考试技术装备管理使用规范,开展考试技术装备维护和使用情况的监测监督,提高使用效益。今年要开展全省性的考试设备使用业务培训,保证考点的技术力量,绝不能让现代考试设施和装备成为“摆设”。同时,要按照多功能、现代化的要求,尽快建成一个辐射全省的高水平招考指挥中心和管理服务基地,为推进招生考试现代化奠定基础。第三,以信息化推动招生考试现代化。要进一步巩固招生考试信息化成果,提高新一代业务处理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考生信息采集、组考管理、志愿填报、招生录取、考务管理、办证咨询等业务网上操作,逐步开发和运用网上巡查指挥、视频会议等新的业务处理系统,切实提高招生考试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在数据管理、设备管理、防范攻击和监督制约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和质量。

   切实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始终是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也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教育部确定今年为“招考队伍建设年”。要结合我省实际,从管理、教育、培训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团结和谐的工作团队。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机构整合、实行大部门建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我们招考系统要有全局意识和前瞻思维,机构还没整合的地方,一定加快落实,在全省尽快形成整体合力强、运转效率高的工作体系。要按照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要求,严格把好各类招考工作人员的选拔关,落实回避制度,从严掌握条件,配齐、配强各个环节特别是重点业务、关键岗位的人员。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定每一个流程、环节的岗位责任要求,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监督和追究。层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行的招考岗位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和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机制,逐步建立招生考试岗位资格证书制度,造就一批相对稳定、能满足各类招生考试需要的职业化专业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突出抓好行风建设,有针对性开展荣辱观教育、法制纪律教育、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全系统倡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明的新作风、新形象;各级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要把招考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目标、有要求、有检查、有效果。要层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针对业务工作的新变化,切实抓好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技术培训、新课改命题专家培训、相关专业考试考官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招考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推进招生考试综合改革,创新人才选拔评价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这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和创新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花大力气争取大的突破。一要更新观念,明确改革的总体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克服统一考试“一考定终身”等弊端,进一步满足体现教育权利公平、注重个性发展的要求,推进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综合性评价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考试“立交桥”。高考方面,要深化考试内容和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全国统考、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人才评价和选拔机制;高职院校招生也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研考方面,要加强招生改革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机衔接和系统配合,完善创新人才多元化选拔机制。成考和自考改革,要向着有利于优化教育结构,有利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方向努力。二要狠抓当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我省平行志愿的做法和配套措施,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和联系,合理设置投档比例和专业志愿,尽可能减少“退档”现象,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着力做好新旧课程过渡期的高考命题工作,加强与新课改的衔接,继续坚持体现湖湘文化特色的命题追求,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潜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试题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抓紧制订出台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我省从2010年起将按照新课程标准进行高考,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和中学教学实际,在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高考改革方案,并尽快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中学、高校和社会的联系,及时反馈基层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高考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三要开动脑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招考系统的同志常年忙于操作性事务,在工作研究方面有些轻忽,今后一定要改变这一状况。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考生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革发展的新路子、新策略和新举措。各级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强相互合作,推动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大力开展教育考试科研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全国唯一的以“教育测量与评价”命名的理论刊物得到批准。要高起点、高质量办好这一刊物,并以此为平台推动我省教育考试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对教育测量与评价的宏观和微观研究,并运用于教育政策的制订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考试的评价、指导和服务功能。

   5.转变职能和方式,建立教育考试公共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突出以人为本,强化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树立公共服务理念。教育考试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广泛关注,其公益性尤为突出。要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坚持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于人才培养选拔的办考理念,既要面向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提供人才选拔、教育质量评价等业务服务,更要贴近考生和群众,以维护考生权益为根本,在招生考试全过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体现对考生的人文关怀。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各级招考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层层设立咨询服务、信访接待机构,并保证稳定的工作力量和服务渠道。省里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新闻媒体、短信、声讯、人工咨询等信息服务渠道,更好地发挥“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门户网站的功能,继续办好高校招生网上咨询交流会,为考生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资讯服务。要加快发展考试服务机构和手段,针对考生需求开展学习媒体供应、招考业务咨询、专业报刊服务等服务,不断拓展考试服务业。同时,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考生顺利参考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开展为考生服务的公益活动。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服务等工作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对考生应考、填报志愿的指导。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教育和帮助考生调适心态,积极科学应考。特别是要充分宣传建立国家、省两级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及查询网络的积极意义,充分宣传国家惩治招生考试不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提高谨防上当受骗的能力。要把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作为市、县招考机构和有关中学的硬任务,层层抓好培训,认真落实好“志愿指导日”活动,切实加强对考生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有效指导。特别要强调的是,在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实行网上操作后,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更应该负起组织、指导的责任,将服务工作做得更到位,并及时准确完成信息采集、确认等操作任务。

   我们已经下发了今年全省教育考试的工作要点,对306项(次)业务工作按日程作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教育考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教育公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