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网站建设与网络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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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教育局文件
684 湖教办〔2009〕63号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网站
建设与网络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确保我市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把校园网站建设成广大师生充分使用的学习平台、资源平台、信息平台和办公平台,形成“网络通道-应用平台-信息化队伍-资源建设”协调发展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有关规定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安部门关于加强互联网络管理的若干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教育网站建设与教育网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网站建设与网络管理的重要意义
1.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建好学校的网络系统和网站。建设好教育网,办好教育教学网站,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为教师、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是现代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2.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依赖于教育信息化这一制高点。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已成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网络教研也将成为信息时代教育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熟识网上办公更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管理的必要支撑。
3.办好教育网站有利于促进依法执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自身建设和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推进学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投入,促进网络和网站建设
1.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各地校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学校的网络工程。对学校网络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对损坏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并及时更新老旧网络设备。县(区)教育信息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建设学校教育网络,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协调合作,积极为薄弱学校提供必要的网络服务。
2.加强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各校在选聘网管员时要严格把关,选择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高、责任感强的教师担任,还未落实网管员的学校必须积极主动选聘,同时要根据网管员的实际情况考虑其工作量或给予适当的津贴。县(区)教育信息管理部门要做好各校网管员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技术和网络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网络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信息宣传员是网站运行的灵魂。各校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覆盖面广、思想理论水平过硬、政治责任感强的学校网络宣传员队伍。要充分发挥好网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内容,及时掌握宣传动态,重视交互性较强栏目的正面引导。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对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工作、活动以及重要文件政策、制度、措施的公开宣传报道,特别是社会和教师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公开工作动态和办事程序,使广大教师和家长及时了解信息,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4.加强网络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并严格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各校必须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内容应包括:(1)学校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条例;(2)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3)网络案件和事故上报制度;(4)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5)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同时,各校要认真督促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解决本校校园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5.加强网站的开发应用建设。网站建设是网络应用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各校要切实加强本校的教育网站建设与管理,配置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积极开发网站应用的新模式、新版块,为社会、学校、教师、学生提供更加丰富有效的服务。
三、重视网络安全,加强网络与网站管理
1.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吴兴区、南浔区属学校和市属学校网络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接入湖州教育网。为维护教育网络的整体性,保证教育政令畅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市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审核后中,统一接入互联网。学校的网络设备及节点不允许提供给非教育教学部门使用。对现阶段所有可以直接上网的学校计算机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2.构建网络安全系统。各校应增强对做好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加强对教师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的教育,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明确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规范自身上网行为,开展文明健康上网;其次,要加强对网络管理员和网络信息宣传员的严格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岗位考核,认真检查督促;再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教育引导,积极开展通过网络进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定期开展学生“绿色上网”活动,提高学生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上网、健康上网;最后,要坚持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入侵检测、网络隔离、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校园网各个环节特别是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将攻击和入侵造成的威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别要有效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对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一律不得接入校园网和教育网。要切实加强对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有害短消息等危害信息的过滤与封堵,警惕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数据的非法篡改,一旦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予以删除,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建立完备的网络监管记录。网络的监管事关网络的安全,也是应对网络故障、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及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市教育信息中心在2009年建立起湖州教育网的监控、日志记录及备案系统,各校也要逐步建立起对应的网络安全记录系统。
4.加强校园网的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网站备案手续,各校校园网作为市教育城域网的子网,应完成互联网备案手续;要严格划分内网、外网的不同职能,做到内外有别;要加强对校园网服务器的安全防范,各校服务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按规范安装后不得无故更改内部配置信息,对服务器损坏造成信息记录丢失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信息中心并说明理由;要加强对各类上网帐号(如ftp、办公平台等)的管理,各校经校园网上网的教师和学生,必须设立相对固定的专用上网帐号,严禁反复更改,提倡教师或学生以实名制注册帐号,各类帐号由学校网管员统一登记保管并报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备查。为节约教育经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教育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网络资源(电影网、游戏网、部分论坛等)的访问进行限制,各校应结合学校实际进行适当的屏蔽。
5.完善对学校网站信息内容的监管。各校要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不允许对涉密文件及相关内容在网上直接转载,对真实性不能确定的内容不作转载,对拟发布在教育网、校园网上的敏感内容,必须经局或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转载内容应注明出处和作者,严禁各校设立没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主动关注本地有影响网站的教育栏目和教育论坛等,对不负责任、不符事实、混淆视听及造谣中伤、恶意诽谤等影响我市教育及学校形象的言论,要及时交涉纠偏。对相关网站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行为,经学校交涉无果,各校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局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市教育信息中心将对相关网站及时屏蔽或限制访问,并向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报告。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行为,各校应及时运用法律和科技手段调查追究,坚决打击,直至移交司法处理。
6.创设文明健康上网的良好氛围。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开展校园“红色”或“绿色”网站建设,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有专人管理的情况下,应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严禁将学校内部的网络和终端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和管理。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网络责任感、道德感教育,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抵制消极、丑恶、反动信息的传播,开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阵地。
四、加强领导,强化教育网络管理与网站建设工作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管理,科学规划区域教育网络及信息化发展,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市教育局已成立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湖教信息[2009]7号文件)。
各校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应处室负责人和网管员为组员的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校园网和信息安全的管理。
2.落实责任追究。对校园网因领导不力而发生责任事故,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善,监控处置不及时,造成校园网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如未完整记录上网日志、查看被屏蔽的反动色情等网站、学校内部病毒泛滥、工作时间利用教育网资源玩网络游戏、用BT等工具大量下载电影、在校园网内出现反动、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等,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网络管理员的责任;对因病毒等原因而影响到整个教育网运行的,市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对该校网络进行暂时断网,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对教师通过教育网在其他网站或论坛上发布不负责任、无中生有、混淆是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等言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网站内容陈旧,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网站,市教育信息中心有权责成相关学校进行整改。
附件:1.湖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办法
2.湖州市学校网络管理员职责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网站建设  网络管理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
湖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湖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湖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保证校园网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指中小学校园辖区范围内有关计算机设备利用网络通信技术连接而成的局域网,以及依托此网络建成的各类应用。校园网是各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应用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各中小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校园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对网络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或资金筹措等做出决策和决定;
2.负责校园网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协助开展辅助教学、管理及服务的应用推广工作;
4.负责校园网用户有关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校园网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第三章 校园网站运行与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站采取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并有应急预案,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恢复网站数据和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开通网站,应及时发布公告。
第六条 校园网站系统管理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站备案、域名注册等工作。无特殊原因,网站日志应当至少保存60天,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七条 频道管理员和互动栏目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禁止设置弱密码,强化访问权限管理,发布信息后应及时取消登录,严防管理员帐号被他人非法利用。
第八条 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将定期对各学校网站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站散布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站从事营利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教育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各校园网站不得私自开设论坛、留言板、博客等互动栏目。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设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和网站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网站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等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监管制度,保证各类信息的合法、可靠和安全。如发现与本办法不符的信息应当在保存有关记录后立即删除,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出现安全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湖州教育网无法登录,各频道管理员无法进入后台管理系统、发布后的信息无法正常显示等,或出现非法、不文明信息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 校园网络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校园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设备是校园网的关键设备。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线路和设备配置。如果发现问题,将由校园网管理部门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维护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外单位联网,不得发展校外用户。如有此类事情发生,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
第十七条 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切断任何未经网络中心批准使用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在湖州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
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
未经授权使用,使用网络进入计算机的,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九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稳定和安全,所有用户计算机都要安装预防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尽量不在知名度不高的网站上随意下载软件、软件、程序,以防黑客程序和病毒程序侵入计算机。
第二十条 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将定期对各学校网络的流量进行监测,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教育城域网瘫痪或速度减慢等问题,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学校有关人员;
2.中断校园网与湖州教育网的连接;
3.病毒杀清后,相关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湖州教育信息中心(2899057  2899058),恢复网络连接。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网网速缓慢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湖州市中小学网络管理员的基本职责
一、全面管理本单位的所有信息设备。做好各种信息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的登记记载工作,统一保管各种技术(说明)资料、驱动程序和附件等各种附属设备。
二、负责本单位所有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内外网络的通畅,做好本单位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定时升级杀毒软件,上传数据要做好杀毒工作,协助县(区)教育信息中心做好有关的网络管理工作。
三、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县(区)教育信息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本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循各项法规制度并监督法规制度在本校(单位)的有效执行。
四、负责本校(单位)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办公及行政管理和科研无关的活动。严禁从事破坏网络安全的黑客活动。
五、负责本校(单位)网站的建设、维护、管理,本单位学科班级及个人网站的建设指导和管理,负责本校(单位)各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和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工作。
六、帮助本校(单位)教师解决使用网络的疑难问题。组织协调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学会并用好管理信息系统,特别要做好基础数据的录入与更新,确保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加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的提高(包括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防病毒知识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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