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公务接待中消极腐败的四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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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7日 10:07:0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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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接待中,上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上级若能坚持原则,也不因接待不好就利用手中的权力难为下级,事情就好办。否则,公务接待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就难以根治。
11月1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反腐倡廉、改进机关作风的一件大事。国务院所属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要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其耗费巨大、衍生腐败、毒化政风、损害机关形象等消极影响亦有目共睹。关于治理公务接待腐败的呼声不绝于耳,有关治理行动也从未间断,但从现实来看,治理效果却不容乐观。公务接待中的消极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仅公款吃喝一项,每年就耗费数以千亿元计的财政资金,世人甚至由此发出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浩叹。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规范公务接待,既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也使人再次燃起杜绝公务接待中消极腐败现象的希望。
由于公务接待中的消极腐败现象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人们对其形成原因、发生机制和蔓延路径已有比较明晰的认识和系统的分析,为解决这一问题出主意、想办法的人士也不少。于党政机关而言,重要的是直面现实,抓住解决公务接待中消极腐败问题的几个关键狠下决心。关键之一是要坚持自上而下的解决路径。从一般观感来看,公务接待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可能发生在同级之间,但更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之间。上面来了人,难免要接待;下来一趟不容易,又难免要盛情;而盛情一难却,又难免要超标。上级接受了下级的超标接待,别说管不住下级的仿效,恐怕连管的嘴也不好张。因此,在公务接待中,上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上级若能坚持原则,也不因接待不好就利用手中的权力难为下级,事情就好办。否则,公务接待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就难以根治。下级超标接待上级,有的是出于“拍马屁”,也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得罪不起呀!当然,所谓上级,是指整体的上级,一两个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拒绝超标接待,并不足以形成公务接待的正常风气。
关键之二是要把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的地方和部门已经这样做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更多的地方和部门并没有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所以公务接待费用在这些地方和部门就成了一笔失控的糊涂账。所谓预算,若无严格监管措施,也往往容易失之于软,因此在严格预算的基础上,应当考虑对包括公务接待费用在内的所有行政成本实行全程监督,加大审计力度,使公务接待费用既做到总量控制,又做到支出合理。
关键之三是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不起来,执行不下去,是很多制度流于形式而无法有力调整现实的通病。违反了公务接待制度的,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决不宽假。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公务接待中捞取好处的现实就将“激励”更多的人去突破现有制度。现行脱离实际的出差报销规定,固然也着实有与时俱进的必要,但人们或许更喜欢制度字面上的好看,而不关心这滞后于现实的制度所要求的俭朴廉洁是否落空。
关键之四是要进一步明确公务范围。无所谓公务,就无所谓公务接待;公务愈繁,公务接待就愈滥;公务边界越宽,公务接待面就越广。所以,规范接待标准或在其次,首要的是规范公务范畴。但公务范畴的规范,根本还是取决于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与精简公共事务。(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