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指定用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24:49
“公务接待指定用鸡”?
练洪洋
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在其一种新品香烟的广告上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将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复印。据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
省委办公厅用红头文件指定“接待用烟”?堂堂 省委机关怎能这么干?即使报道言之凿凿,笔者仍不太相信,因为兹事体大。于是,笔者上将军烟草集团官方网站去核实一下,结果发现将军天元早在2005年6月就被山东省委办公厅批准为山东省接待用烟!更让笔者瞠目结舌的是:该烟价格高达500元/条!
如果烟商不是伪造文件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省级机关用红头文件的形式指定某种产品为公务接待用品,是有悖行政伦理和公众意愿的。这是利用公权袒护某种产品,过深地介入市场,是滥用公权、管理失范的表现,也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一种破坏———这对其它同类产品是十分不公平的。此外,在滥用公权与公信力的同时,也为企业“公关”、为官员的权力寻租打开方便之门。
公务接待一条烟,就500元,比该省农民平均月纯收入还多136元(据山东省农业部门统计:2006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68.3元,月均364元)!公务接待如此奢侈,怎么叫公众释怀?
近年来,“政府指定用×”现象此起彼伏———从酒店、酒水、礼品等等,不一而足,即使是“指定用烟”,早有先行者。发展到了极致,有人挂招牌打出“政府接待指定用鸡”,堪称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