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绿营拟提大赦 橘营反对:替四天王解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1:44:56
民进党团有意制定特别法,大赦有特别费争议的首长。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22日表示,这根本就是为了替他们党内想选“总统”的四大天王解套,亲民党坚决反对。
民进党党团干事长叶宜津上午说,在特别费的使用情形,恐怕很多首长都有问题,他们可以接受重新检讨制度,甚至同意朝野协商制定特别法,考虑以落日条款大赦可能有特别费争议的首长。
李鸿钧表示,特别费属纳税义务人的血汗钱,必须公款公用,不论追溯既往与否,都不能落入私人口袋,亲民党坚决反对任何便宜行事的大赦,但若仅因首长特别费核销过程有瑕疵,陷入制度争议,亲民党同意可修法予以补救。
李鸿钧指出,民进党此时提订大赦条款,根本是为了替副“总统”吕秀莲、党主席游锡堃、前“行政院长”谢长廷、“行政院长”苏贞昌等四大天王解套,“难道这四人都经得起司法检验?”
特别费案新闻背景:“总统”行使大赦之权
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风暴延烧,绿营四大天王的特支费也受到瞩目,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叶宜津2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若照现今清查特别费的情况下,恐怕很多首长都可能会有问题,所以考虑以落日条款大赦有特别费争议的首长。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40条规定,“‘总统’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大赦是赦免的一种,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范围内的罪犯一律予以赦免的制度,“总统”行使大赦必须经“行政院”会通过和“立院”议决。
赦免法中也提到,大赦不仅能免除刑罚的执行,犯罪者的刑事责任也完全解除。而尚未追诉的则不再追诉,已经追诉的刑责就撤销追诉,已受罪刑宣告的,则是宣告归于无效。大赦的适用范围也很广,凡在某一时期内犯一定之罪的,都可适用,而不以特定的人为限。
回头看看台湾史上行使大赦的例子,1975年当时的蒋介石“总统”去世,继任的蒋经国“总统”实行大赦,包括李敖、施明德、彭明敏等人都获得减刑或释放。而国外也有大赦的例子,像是2002年伊拉克政府大赦所有国境内的在押犯人。
假若叶宜津提出的落日条款能顺利制定通过,则陈水扁“总统”和尚未确定涉罪的台北市长马英九都可以因此而直接受到保护,免除遭起诉的危机。尤其陈“总统”因为确定涉及贪渎,届时任期结束后将遭到起诉,如果大赦真能通过,则可以免于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