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香港)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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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家出口企业涉铝棒走私被查 来源:和胜(香港)铝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3日 浏览:6 次         自2009年以来,铝棒这种过去很普通的出口商品,忽然成为出口企业走进牢狱的巨大陷阱。
  原因在于中国海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解释。2007年以来,中国铝原料(原铝)的出口数量锐减,铝及合金制品出口数量却相应增加。当时,原铝出口需要征收15%的出口关税,而出口铝棒不仅不征税,反而可享受11%退税。上海海关判断,部分企业为了逃税而将原铝申报为铝棒出口,以获得出口利润,这可能是一场国内外公司串通的“大规模走私”。
  由此,上海海关发起了一场打击铝出口走私运动。在上海海关的打击行动中,有七家公司被刑事立案,12名相关人员被捕。然而,部分被查企业引用一份海关总署在2006年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下称69号文)称,根据其中对铝合金棒出口的解释说明,它们的出口业务并非违规。
  但是,当时海关却对出口企业采取“一刀切”策略,即无论是否真的变相出口,还是符合69号文所描述的加工工艺特征,只要是出口铝棒的企业,全部的六系合金产品均划为原铝,要求企业补税。
  根据2010年1月7日《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号》,69号文刚刚被废止。
  一业内人士称,目前海关把所有出口的铝棒产品认定为原铝,如果纯度没有达到99%,就是铝合金,需要补税;纯度超过99%则认定为纯铝锭,如果企业出口产品归为铝棒,没有交税,会被海关认定为走私,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其中的模糊之处,非常难以辨析。
  一家被调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海关在铝棒走私认定上突然变脸,源于税收压力:“据说政府是对各海关布置了任务,地方海关为了完成任务,就让我们必须补税,不补不行。考虑到和地方海关的关系,只好补一点,在这个问题上企业很难和海关抗衡。”
  “来我们这儿的海关办事人员都说,你们要怪就怪我们国家的‘4万亿’投资计划,2009年出口形势这么差,税收任务又这么重……他们的言下之意就是这都是上面下达的任务,他们也是奉命行事。”前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上海海关打击铝产品走私的专项活动经验此后被推广至全国,有十几家企业遭到调查,并被要求补交税款或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