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茅于轼:面对抢劫者和受害人,你如何“保护所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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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茅于轼:面对抢劫者和受害人,你如何“保护所有人利益”?
作者:紫木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637    更新时间:2010-2-8         荐   【字体: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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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最近搞了个“2010·中国新视角高峰论坛”,标题倒是挺吓人的,打开一看,里面的内容更令人惊叹!(原来美元可以贬值,“高峰论坛”也可以贬值,找几个“同类恋”者一聚就可以自称“高峰”)!其主打作品“茅于轼:要从保护多数人利益变保护所有人利益”看罢实在令人拍案叫绝!世上竟有如此无良而又无知的高论!看似冠冕堂皇,实则贼心昭然。为此于帖后发了几条评论,可都被搜狐网管给“蔽”了,(这也体现了搜狐特色所标榜的“公平”“公正”)不得已转录于此,也是告知搜狐:你可以自封为“第一”,但永远成不了唯一!
茅论:“ 我们现在为了一个新阶段,就得表现为不能再牺牲任何一个人了,我们从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改变成保护每个人的利益”
1、向茅于轼提一个问题:面对抢劫者和受害人,你如何“保护所有人利益”?是保护抢劫者的利益,还是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2、用你的话说“ 我们现在为了一个新阶段,就得表现为不能再牺牲任何一个人了”,这其中的含意那就是以往发生(抢劫)的就认可了,现在要保护新阶段(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了?这就是你说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你的“法律”?世界上有这样的保护劫匪的法律吗?
当少数人掠夺、侵吞大部分人利益的时候,你们这些“改革”的鼓动者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提“保护所有人利益”?现在通过非法手段掠夺资本的原始积累基本完成,大部分人的利益被少数人掠夺一空以后,你来说要保护“所有人的利益”,什么内涵不是很清楚吗?无产者已经两手空空,还有什么要值得“保护”的了?你的实质不就是要保护掠夺者、侵占者、资本家的利益吗?!
3、让一部分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先富起来,仍后再用“保护所有人利益”加以定格,茅于轼是又一个“总设计师”?
4、“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盗窃、抢劫、贪污、受贿者的“利益”都要保护?哪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
5、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说保护“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前提是,先要让被非法掠夺的公众利益回归人民,然后实施保护才有天理法律,否则是就是只能保护窃贼、劫匪、贪官的非法利益!
茅于轼,你用心良苦,可惜不堪一击!按你现在的思维能力似乎应该立即下课!真奇怪你还在游走!
注:茅于轼,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该研究所由茅于轼、张曙光、盛洪、樊纲、唐寿宁与北京大象文化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由美国福特资金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