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春秋时期战争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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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襄公泓之战看春秋时期战争方式的转变
 
作者:王长民 出处:齐文化期刊 日期:20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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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对宋襄公在泓之战中的表现,古今人们毁誉不一。毁贬之人除宋国国人外,当时的宋臣子鱼也说:“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直到现在有的学者仍极力贬斥,说他“由于泥守‘古道‘,实行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失去良机而致败,成了一个历史上的笑柄。” 而历史上亦不乏赞誉之人。《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对此事如此记载:“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何休注曰:“《军法》以鼓战,以金止。不鼓不战。……君子不战未成陈之师。”言语之间对宋襄公予以褒扬。那么,应怎样认识和评价宋襄公的泓之战呢?笔者以为,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春秋时期作战方式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一     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说:“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太史公曰:余读《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意。”班固《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云:“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汉代官方对其书也非常重视,荀悦《申鉴·时事篇》记载,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士,讲司马之典”。魏晋以来,曹操、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等经学家、史学家、军事家、文学家,都曾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考证上古军制,并引为自己讨论军事问题的立说依据。我们认为,《司马法》一书在形式上虽辑次成书于战国中期的齐威王时代,但实际上却是一部反映比齐威王时代更为久远的上古战争的兵法。又因“附穰苴于其中”,所以它是以古为主、综述古今的混合型兵书。上述司马迁、班固的论述都准确扼要地揭示了《司马法》其书在中国军事思想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和历史贡献。     《司马兵法》篇幅本来很多,《汉书·艺文志》著录《军礼司马法》 155 篇,至今仅存文 5 篇,绝大部分亡佚。然从现存 5 篇文章中,我们仍可窥见彼时的军礼(战争礼)。如书中《仁本》:“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谓正。”“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衰怜伤病,是以明其义也;成鼓而列,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天子之义》说:“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古者逐奔不远。”“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类此等等当是《司马兵法》中出于“大夫追论古者”的部分。《司马法》保留了上古时代战时作战双方所应共同遵守的规则,即战争礼。它是我国现存兵书中反映商周、春秋以前军事思想、作战特点、军事制度实际情况最详实最充分的兵学典籍,可谓是早期战争观念、作战方式及其特征的历史缩影,使我们看到了三代战争的基本原则。正因为书中保存了大量的上古军礼,所以班固在《汉书·艺文志》著录《司马法》时将其出兵家而入礼家类。     《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晋楚邲之战,“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战争胜方楚人对败方的“君子举动”,正是对上述几条兵法的最好注脚。《淮南子》的作者在对春秋与后世战争进行了认真的比较研究后,说:“古之兵,弓箭而已矣,槽矛无击,脩戟无刺。晚世之兵,隆衝以攻,渠幨以守,连弩以射,销车以斗。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古之所以为治者,今之所以为乱也。”认为后世的战争观发生了变化,而导致了战争礼的消失,以至将战争礼的应用视为笑柄。从《淮南子》所记载的“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我们可见,宋襄公在泓之战中是遵循了上古战争礼的。     清人顾炎武在总结了前人对战争礼的研究成果后说:“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车战之时,未有斩首至于累万者。车战废而首功兴矣。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于多杀也。杀人之中,又有礼焉。”徐中舒先生在谈到宋襄公在泓之战中“不重伤,不擒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时指出:“大约这些是古代原始村社之间战争的公共规则,宋国保留古代礼制较多,江淮流域也是古代发展缓慢的地区。”不仅承认了战争礼的存在,而且阐明了其来源,是颇有见地的观点。《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孔颖达正义:“必古有此礼,或出《司马法》。”同样承认上古时期存在战争礼,而且认为它与《司马法》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由上可见,考之春秋史实,春秋时期战争礼不仅确实存在,而且作为“国际战争法”为当时的作战双方所掌握和遵循。战争礼贯穿着战争的每一个阶段,起着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孟子·尽心下》所说的“春秋无义战”是有些绝对武断的,并不符合史实。但是,春秋时期是我国社会各方面发生一系列巨大变革的重要时代。战争也相应进入了崭新的阶段,集中表现为战争规模的扩大、战争方式的变化和作战指导的进步。当时的一些战争指导者,开始较坚决地抛弃上古战争礼的束缚,已不再追求道德上的诚信,现实中的利益成为他们的唯一目的。加之时代的流逝,各国之间的宗族关系日益疏远,战争礼不再受重视了。春秋末期随着兼并战争的需要,常备军和职业军官先后出现,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而且战争的直接目标是消灭敌军敌国,以求占有他国的土地和人口。所以战争日趋激烈和残酷。由《孟子·离娄上》的记载“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可见一斑。于是,战争礼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为人们所遗忘了。正如顾炎武所指出的:“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春秋中期以后战争的最大新特色还在于当时作战指导思想的根本性变化。这就是“诡诈”的战法原则在军事活动领域内的普遍流行,过去那种贵偏战而贱诈战,“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的堂堂阵战法遭到全面的否定,冲破了所谓“正道”的羁绊,成为斗力、斗勇、斗智的较量。对此,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里说:“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社会呼唤着新的兵法以适应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用以更好的指导战争。《孙子兵法》应运而生。它明确提出了“兵者,诡道也” 、“令半济而击之,利”、“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等新时期的战争精髓要义,是孙子对战争本质特征的深刻理解。与先前的《司马法》迥然不同,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时代鸿沟。宋襄公希望自己像齐桓公、管仲那样,通过仁义征伐达到“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中原霸主地位。遵守《孟子·公孙丑上》上所说的:“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所以他率领“仁义之师”恪守上古军礼。但作战对方楚国并没有遵守军礼。这说明,上古军礼开始失去了权威性。宋襄公的失败在于作战理念的彼此不同。当时“礼”在人们心目中占据重要地位,认为失礼必败。而楚国不守军礼并因此获胜,为后继者做了效仿的榜样。从此以后,战争的直接目的逐渐由先前的讨伐不义、兴师问罪、存亡继绝等转变为战胜对方,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也不管战争性质的正义与否。 二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争是春秋诸国都十分重视的大事,因此在出师前都要举行隆重的礼仪,即卜战和告庙,向上天和先祖禀告出征的理由,并祈求能够得到他们的佑护。《礼记·王制》云:“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受命于祖,受成于学,祃于所征之地。”《左传·闵公二年》也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这类记载在先秦典籍中比比皆是。《尚书·商誓》记周伐殷,共有十一次提到上帝。这种在战前祈求佑福的仪式起源很早。在古人的观念中,是上天(上帝)赋予了君王统治天下的权力。因此,发生战争时上天(上帝)会帮助他们各自一方取得胜利。《尚书·汤誓》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天帝成为战争的导引者。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双方祈求的“神”而非士兵在与对方作战。先秦古籍中的记载反映了这种思想观念,虽然是用神话的形式,然而这正好说明这种思想观念的久远流长。《山海经》卷十二《大荒北经》载: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太平御览》卷七三七引《六韬》文亦可见利用巫术制敌的记载:武王伐纣,诸侯皆至,独丁侯不到,姜太公“乃画丁侯于策,三箭射之,丁侯病困。卜者占云‘祟在周‘。恐惧,乃请举国为臣。太公使人甲乙日拔丁侯着头箭,丙丁日拔着口箭,戊己日拔着腹箭,丁侯病愈。四夷闻,各以来贡”。桓谭《新论·言体论》载:昔楚灵王骄逸轻下简贤,务鬼神,信巫祝之道,斋戒洁鲜,以祀上帝,礼群神,躬执羽绂起舞坛前。吴人来攻,其国人告急,而灵王鼓舞自若,顾应之曰:“寡人方祭上帝,乐明神,当蒙福佑焉,不敢赴救。”意靠祈祷神灵保佑来却敌。《汉书·郊祀志下》记楚怀王亦是“隆祭祀,事鬼神”,把破秦的希望寄托在鬼神身上,最终在蓝田之役中为秦所败。童书业曾考证春秋时各大国兵力,以楚国兵最多,楚灵王时总兵力已达到万乘数十万人。 由此可见,楚国虽然兵力最多,但不指望他们取胜,还是寄希望于天地神灵的蒙福保佑。《史记·周本纪》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司马贞《索引》云: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武王伐纣时祭祀主战争之毕宿,对白鱼入舟和火乌流屋的的注重,都表明周人同样热衷于各种神祗的护佑和各种征兆的暗示。《史记·封禅书》载太初元年(公元前 104 年)西伐大宛时,“丁夫人,洛阳虞初以方祀,诅匈奴、大宛焉”。至于《战国策·燕策二》所载“宋王射天笞地,铸诸侯之象,使侍屏偃,展其臂,弹其鼻”,更是明显的制敌巫术遗存。这些记载说明古代战争前的祈求是想靠祈祷神灵保佑来制敌。文化人类学家、民俗学家通过调查当今世界的原始部落发现,他们以巫术御敌。 这也间接比证了我国上古时期祈求神灵佑助制敌是确有其事的。     那么,这种神助作战观念的来源是什么呢?章太炎提出古代诸侯有神守与社稷守,这是章氏的卓识。杨向奎先生在《论“以社以方”》一文中进一步考证得出:在远古时代,神守和社稷守不分,所有国王都是神而能通于天;神守与社稷守之分,当在夏初之际。又在《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一书中说:依我们的观察,古代,在阶级社会的初期,统治者居山,作为天人的媒介,全是“神”国。国王们断绝了天人的交通,垄断了交通上帝的大权,他就是神,没有不是神的国王。青年学者吴锐更是引申发挥了乃师之说,他认为“神守”即政教合一的社会实体。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曾反复论证过祭政合一的政权;“社稷守”是农业发达、王权加强后的政权,即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与社稷守同时,神守长期遗存,直到解放前我国凉山彝族的鬼主制度,还保留“神守”。郑杰文先生亦主此说,他认为:过去,我们一直囿于“汉武帝独尊儒术”说而认为尊儒即从周,所以机械地认为汉代的政治、思想、哲学都属于一个文化系统,是周人的社稷守文化系统影响下的产物。其实则不然,文化传统的影响是深刻而又久远的,它虽会随王朝更替而由主导地位退居次要地位,但却不会因此而消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政权的一统天下,必然也要求文化上一统。所以才有了“焚书坑儒”的举动。汉承秦制,尤其是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推行后,学术一统的局面基本形成,终汉之世,这种儒家学术的一统格局一直占据官方的意识形态领域。而先秦的“神守”文化因不为官方主流文化系统认可,而遗留于史书记载之外,仅在民间得以流传。直到南朝时期,文化一统格局体系被打破,具有浓郁巫祝色彩的荆楚文化才逐渐进入士人视野并为他们所关注。     我们知道,宋国本是周武王封殷商后裔的诸侯小国,宋襄公因为是“亡国之余”,更相信是上帝神灵保佑才使宋国免于亡国的。加上鬼神观念在殷商时期十分浓厚,作为后继者的宋国肯定也是很盛行。郑先生通过考证得出:楚、宋、齐、郑等国多受山川守文化影响。上文提及,楚国兵力最多,但在战时却寄希望于神灵佑助获得胜利,楚、宋即为同属一种文化系统,宋国亦当盛行这种神助作战观念。所以,作为宋国国君的宋襄公也不例外。他在战争时亦是寄希望于天地神灵。依靠神灵保佑打仗,对发挥将士作用、战争策略等方面就重视不够。而这些正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所在。后起的《孙子兵法》克服了上古的神助观念,十分重视将士作用和战略技巧等。如《用间篇》:“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古作战时确实有“取于鬼神”的观念。战争观念的新变化需要新的兵书指导战争,此后短短数百年间产生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金韬六略》、《尉缭子》等多部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兵家著作,造就了大批举世闻名的军事专家。 三     《吕氏春秋·爱士》载:“昔者,秦缪公(穆公)乘马而车为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缪公自往求之,见野人方将食于岐山之阳。缪公叹曰:‘食骏马之肉而不还饮酒,余恐其伤女也!‘于是遍饮而去。处一年,为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缪公之车矣,晋梁由靡已扣缪公之左骖矣,晋惠公之右路石奋投而击缪公之甲,中之者已六札矣。野人之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缪公疾斗于车下,遂大克晋,反获惠公以归。”车战时秦穆公失败,差点儿被晋军虏获,多亏了步兵的帮助才使他转危为安,反败为胜。《左传·隐公三年》载:“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上述记载都发生在进入春秋后不久。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彼时作战中步兵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春秋是我国古代战争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此时逐渐由车战转变为以步兵作战为主。到了战国时代,各国之间的攻伐就基本上都是步兵作战了。步兵对战争的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西周时期各国的社会生产力相对低下,并受“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制度的束缚,当时军队在数量上是比较有限的。“师”为军队的最高建制单位。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范围上较为狭小,战争的胜利主要靠战车的阵地会战来取得,当一方的战车兵被击溃以后,真正的战斗就结束了。所以在较短的时间之内即可决定战争双方的胜负归属。进入春秋后,“军”级建制开始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等一系列社会条件的迅速发展,各国军队数量急剧增大。战争规模也越来越大。战争的方式从春秋中期起有了大的变化。激烈的野战开始盛行,战争范围由过去的中原向吴、越等边缘地区延伸,战争带有持久长期的性质,进攻方式上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以发生在公元前 506 年的著名的吴军五战五捷、破楚入郢之战为例,其纵深突袭、迂回包抄等特点,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崭新气象,这是以往战争的规模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而与上述变化相适应,春秋晚期起战争的残酷性也达到了新的程度。《墨子·非攻下》的描述:“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夺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刭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也是只有步兵才能完成的,可见步兵作用的加强。     战车本身的特点,不仅影响着当时军队的编制,同时对战斗队形、作战方式等等方面,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战车作战有诸多不便。车体既笨重,驾驭又困难,因此临阵变换队形是难以办到的。又由于车体长、面积大,双方乘员在距离远时是难以伤及对方的,所以只有在两车相错时才能进行格斗。还有,战车的发挥威力和展开战斗队形,就只有选择在空旷平坦的原野上才行,遇到山林沼泽等复杂地形,它就无能为力了。地形地貌对战斗成败的影响很大,甚至林木等障碍物,也会导致战斗的失利。公元前 709 年晋军和翼侯战于汾隰,翼侯的战车遭到晋军的追击时,骖马为物所挂,车子无法行动,结果车上的人全成了俘虏。齐晋鞌之战中,逢丑父驾车载齐侯逃跑,也是因为骖车挂于木而止,才被韩厥追及的。因此,随着战争性质发生了变化,战车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步卒作战则克服了战车的上述缺陷。《左传·昭公元年》载:“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扼,以什共车,必克。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徇。……大败之。”为了在地形险隘、兵车活动不便的地方与狄人作战,晋国的军队被迫放弃了传统的战车,改为步兵战斗。当时在军队中遭到极大的阻力,只有采取执行军纪强行约束的办法,把反对这样做的荀吴之嬖人斩首,才顺利地完成了战斗。可见,车战主导地位的逐渐丧失是历史的必然。     就在中原地区还主要依靠战车作战的时候,在南方的吴、越地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情况,那里水网纵横,而且当时还处于地多林莽,尚待开发的阶段,奔驰在北方平原的巨大而沉重的战车,在那里几乎是没有用武之地的,相反,各种战船却是军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装备。适应着这样的客观条件,吴、越军队的主力是水兵和步兵。楚国与吴、越接壤,且大部分国土地处江南,其与中原各国作战亦应以步兵为主。宋襄公泓之战失败,就在于彼此作战方式的不同。宋襄公的“不鼓不成列”是车战方式,因为战车体积大,只有空出大片地方,才能摆开战车使之成列。而楚国的作战主力主要依靠步兵。楚国的步兵作战与宋国的车战相比,是更加先进的作战方式。又加上泓之战中楚军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所以战争结局“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综上我们从宋襄公的泓之战中可以看出,春秋时期战争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宋襄公的失败就在于他的坚守上古战争礼和迷信神灵帮助,而那时有的战争领导者已经不再机械的遵守它了,更何况战争的方式由车战变为步兵作战。因此在贻误战机的情况下失败,落下了“蠢猪式的仁义之君”的千古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