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伟铭事件看中国人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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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伟铭事件看中国人的担当

(2009-09-12 00:58:03) 标签:

杂谈

分类:杂文 事件:    孙伟铭(1979年5月9日—),男,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曾在四川华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营销二部工作。家住高新区芳草街36号3幢2单元502室,工作单位为四川华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营销二部。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8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9年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无期徒刑。 耿哥评论:醉酒驾车撞死四个人,判他什么我都没意见。但听说孙伟铭听到判死刑的时候精神崩溃、痛哭求饶,实在让人丧气。错了就是错了,犯法了就接受惩罚,何必这么没骨气,这么怂包!中国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没有担当,如此没有骨气。男子汉大丈夫,错了就认,害死人命,血债血偿,杀人偿命,要杀要剐老子认了!据说还害得他老爹被打,还要他爹变卖家产赔偿,为了活命,为了苟活一条有罪的命,至于吗?一人做事一人当,杀人不过头点地,害了人家性命,偿命就是了,用不着连累家人,有什么好哭的,还求饶,太没担当了,让人很泄气。 据说受害者家属跟罪犯家达成协议,赔多少钱就同意他免死,也够无耻的。妈的,亲人死了,却可以拿亲人的命讨价还价去换钱,得到的钱是受害者本人用吗?钱是留给家属的,偿命才是还给受害者本人的。这些家属考虑的不是对受害者本人是否公道,而是他们这些活着的人自己的经济损失,真够无情。 如今的中国,再也没有道义,没有道德底线,什么都可以拿来交易。 对孙伟铭来说,钱能保命,命比义大。对受害者家属来说,钱能换命,钱比情大。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物欲横流,道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