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参政实录:很多提案很难采纳更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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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还是不入党”,在一段时间里,几乎成了广东省工商总局一个普通科员小李心里哈姆雷特式的选择疑问。“在70%以上的人都是共产党员的机关里,不是党员总有一些边缘感。而且不是党员,就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参加局机关的党组会议。可是,另一方面,我还是受了大学一位老师很多影响,而他是一位无党派人士。”小李说出了自主选择过程中,让他犹豫不决的原因。
2006年8月底,一则新闻暂时缓释了他的焦虑。“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提出我国将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任用……”
在中央提出我国将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任用的背景下, 目前我国非党人士参政情况如何?他们又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
河南省人大代表、泌阳县第一高中副校长张增家,是一位在教育界颇有名气的无党派人士,至今已历任三届县人大副主任,而他对《小康》介绍的参政经历,又是另一种情感体验。1995年,泌阳县要落实一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人大副主任,张增家于是当选。当时,党外人士任职还比较少,只有一个党外人士副县长,但两三年后,各乡镇都配了党外人士副乡长。
“我自己的体会是共产党对党外干部都是非常尊重的,大小会议都要请我提建议、发言,让我当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建言献计。”张增家的话音里饱含感情。但张增家对做副职则略微感到些许遗憾:“我觉得在党外人士的任用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党外人士始终不能在单位当‘一把手’,我因为是党外人士,在人大只能作副主任,就是在政府也只能作副县长,在教育局也只能作副局长,在学校只能作副校长,所以说是有局限的。因为在副职岗位上,没有更多机会施展才华,这是我比较深切的感受。”
1993年,正逢换届的福建省民主党派机关急需“新鲜血液”,鄢萍因此加入了致公党,于是,被调到致公党福建省委,后来,当上省委委员、福州市委常委。1997年,鄢萍从致公党福建省委组织处副处长的任上,到罗源县任挂职副县长近两年,后转为实职,一干就是五年;以后再任副市长,副区长。
在向《小康》谈从政心得时,鄢萍感触颇深,体会良多。身为非党干部,鄢萍认为自己是有职有权的,并非担任的虚职。但她强调非党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很重要,如果工作能力或政策水平不够或应对各种纷繁复杂矛盾等等的能力欠缺,不能驾御全局,就会影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
鄢萍不讳言工作中也遇到过困难:没有人因为你是党外副县长、副市长、副区长就照顾你,减轻你工作的压力。但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党内同志对统战工作的意义认识都很深刻,有的可能不是那么理解。
对于党外干部往往担任副职的现象,鄢萍认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因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而作为政府的副区长要贯彻执行党委的部署。“如果让我这个党外人士统揽全局,可能还要配一个党组书记。”
九三学社北大第二委员会副主委、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吴明教授,2003年成为北京市政协委员。身兼中央与北京市医药卫生委员会副主任的吴明对当前“有很多渠道反映问题”,感到比较满意。但她表示,在“工作”过程中也有“难度”,因为“反映的东西不一定被采纳”。“也许是我们的水平低,也许没有站在政府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有些提议能够被采纳并见效可能是政府想‘推动’,所以,不是提什么就能见效。”
九三学社北京市委曾对治理医疗废弃物做出过提案(吴明主持),据悉当时的市长刘淇对此还有批示。“但总体上从解决情况来看不尽人意,我们还想继续调查追踪。”吴明说,“作为政协委员,曾提出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问题,比如接受CT检查的收费问题,据说我的提议被接受了,把价格降了一半,但贫困人口即使半价也承受不起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解决。”
吴明表示,现在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意见的重视程度有“很大改善”,但是,怎样去落实提案内容,有的时候比较虚,这其实是一个共性的问题,不单是哪个部门才有的现象。当然如果是因为我们的提案质量不高就另当别论,但我觉得有时候政府部门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这个我们都很清楚,可他们不解决。不过态度非常好,每次回复都说他们作了很多很多的工作等等。但我不是说我的提案你都要落实下去,可是你至少要表现出下一步要做什么,所以这也是‘工作’难度的一点体现。”
王义高,具有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致公党的双重党员身份(加入致公党后加入共产党),是湖南科学院院长助理。现为湖南省政协委员、浏阳市政协副主席的王义高认为,“民主党派作为参与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力量,正积极地为完善制度建设而努力,作为我国政治力量之一,仍然最大限度地发挥着‘三大职能’的作用。尽管几乎没有一个贪污腐化的官员是因为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监督而制止或者说受到了揭发,但是并不表明不需要进行民主监督,这就需要我们对制度进行完善,让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国家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和发挥效率。”
但王义高认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政治民主进步之处。但多党合作体制,需要广泛的参与才会形成合作效果。在谈到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受到的尊重程度和是否有职有权时,王义高表示:“由于我们的政协定位有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因而并不是‘权力政协’,正因如此,政协委员具有很大的成功人士的象征性意义,至于是否受到尊重则完全在于自己所作的贡献和影响力。有作为才会有影响。一旦加入了民主党派和政协,谈论‘职和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中央党校党建研究专家叶笃初在接受《小康》采访时指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理论和政策,其中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要求,格外引人注目。
对于建国后的多党合作制历史沿革(非党人士任职的历史轨迹和现状),叶笃初总结为三个阶段:第一个时期为建国初期直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叶笃初介绍,在新中国人民政府任职的党外人士包括三部分组成:首先是民主党派,这是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主流;其次是无党派人士;再次是工商联人士,包括士绅(大地主,乡绅,地方代表等)。叶笃初特别指出,不少前国民党军队的将领甚至担任了政府部长,副部长等。
叶笃初说,多党合作制“到了文革中就比较乱了,文革后重新恢复多党合作制,按《宪法》规定各种身份的非党人士都有‘安排’——参政议政的主要任务是对各种经济建设方案提出参考意见,这个时候约定俗成,中央把民主党派称为‘参政党’。“现在是多党合作的第三个时期。”叶笃初认为,2006年7月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是一个历史性转折,它标志着对非党派人士的培养和重用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实行“三三制”政策。1940年3月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规定在政权机关中要实行“三三制”政策:“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1/3、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1/3,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1/3。”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政府委员18人,其中共产党员占7人,按照“三三制”原则,共产党员超过1/5,于是,共产党人徐特立立即申请退出,另选非党人士白文焕替补。
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的56位委员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占28位。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辟了合作与协商的新气象。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委和领导人中有较大比例。2003年换届后,他们中有33.7万多人担任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60.1%,政协常委中占65.2%,副主席24人中占13人。
同时,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也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截至2004年底,共有3.2万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中,有19人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领导职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非中共党员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7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4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19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87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