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既抓“阎王”也逮“小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52:38
反腐要既抓“阎王”也逮“小鬼”
光明行
腐败是一个鬼域世界,形形色色的鬼影出没其中。但现如今反腐败,往往只注意“阎王”,而忽略“小鬼”。岂不知那些“小鬼”的贪欲绝不比“阎王”小,只要有了贪的机会,也会大嘴一张,吃个溜光,连骨头都不吐的。
兰州晨报就报道了一则“小鬼”成大贪的消息。说的是,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5名普通女职工,在短短4年多的时间里,侵吞公款1070多万元,成为一条爆炸性案件。10月30日,此案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说她们是“小鬼”,皆因她们都没有官衔,主犯吕越英原系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会计、财务组班组长,从犯盛淑萍原系关城文物管理所出纳,从犯陈华原系该所门票管理员,先红和赵玲均为该所售票员,充其量也就是一处小小文物管理机构的一般职员,且都属女流,然而,她们何以能做出如此惊天大案呢?
其一,虽无官衔,却有实权。这个实权就是掌握着门票现金收入。嘉峪关市检察院初步查明,自2001年4月至2005年10月,主犯吕越英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先后以“单位支付工程款、购买汽车”等理由,指使先红、赵玲两名售票员直接将部分门票款交给其本人。同时,吕越英还指使陈华和先红、赵玲采取多领门票少开出库单的办法倒卖门票。
其二,既有贪心,又有贼胆。通过以上方式,几名“女贪”在短短4年多的时间里截留、套取门票收入1070多万元,并按照主犯吕越英的安排分赃,其中吕越英侵吞960万元,先红贪污38万元,陈华贪污29万元,赵玲和盛淑萍分别贪污22万元、14万元。案发后,办案机关和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追回赃款700多万元。
其三,“阎王”授意,“小鬼”照办。此案的“阎王”即嘉峪关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兼关城文物管理所所长杜思平。公诉机关审理初步查明,2001年,在杜思平的授意下,吕越英伙同出纳盛淑萍截留部分门票款和部分非经营性收入而设立了单位账外“小金库”,后与杜思平分8次私分了其中的138700元。2006年3月,杜思平被免职,随后被嘉峪关市检察院逮捕,其犯罪行为作为另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而嫌犯先红在庭审中所提及的文化局主要领导王某,也因为此案的发生而被嘉峪关市委免职。
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这起五个“小鬼”联手贪污的案件,很具代表性。它揭示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靠山吃山”。不论级别大小,只要涉及管钱管物的职位,就具备贪污做案的条件,只要涉及钱物,“阎王”和“小鬼”就会自然结成利益联盟,特别是在“阎王”“一枝笔”的体制下,几乎无从监督、无法监督,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都形同虚设,因此,发生五“小鬼”4年贪污1070多万的事情并不奇怪,类似情况在各行各业都不同程度存在,人们都心知肚明,见怪不怪了。
“阎王”和“小鬼”互相勾结、互相利用、互相掩护、狼狈为奸,共同侵吞国家财产和人民血汗,拔出“小鬼”这个“萝卜”肯定能带出“阎王”这块“泥”,拿下一个“阎王”顺藤摸瓜也肯定能逮住一窝“小鬼”,几乎成为铁律。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小鬼”数量极多,范围极广,成份极杂,目标极小,其腐败的示范作用极大,对社会风气的污染毒化极甚,危害和破坏作用不可低估,因此,如何既抓“阎王”也逮“小鬼”,是反贪污腐败斗争的重要课题。